贵州王小光老婆名叫马秀英,她是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井河镇人。马秀英于1988年和时任遵义市红花岗区行署专员的王小光结婚,两人育有一个儿子。马秀英是中国***党员,长期从事工商管理工作,为企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自王小光担任贵州省委书记期间,马秀英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之一。她在遵义市亲自开发了一种名为“红糖小米酒”的饮品,并且在商场推广和销售,获得不少市民的好评。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王小光的去世和马秀英退休,她的生活渐渐离开了公众视野。但对于关心贵州历史和地方文化的人们来说,马秀英和她的家庭,都是贵州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代表。
当然是不可以,要原件才可以的,具体的如下:
申请结婚只需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如果你具备条件就可以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遵义弟弟结婚25岁单身哥哥躲后院回避,当事人回应称是当地的传统风俗。我觉得这种婚俗是不可取的,也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因为这种婚俗会给当事人的心灵带来不小的伤害,本来没结婚对于农村的大龄小伙来说就是一件没有面子的事情,不让哥哥在弟弟的婚礼上出现带有一定的侮辱性。另外,对于结婚的弟弟来说,在婚礼当天得到哥哥的祝福会很开心,但是由于婚俗的原因,哥哥不但不能当面祝福,还要在后院躲避,弟弟的内心也会不好受。
贵州遵义,一位农村小伙将自己弟弟结婚的视频发布在网上引发热议,原来这位小伙在弟弟结婚的当天,竟然要在后院进行躲避。因为按照当地的婚俗,由于哥哥是单身,所以是不能在弟弟婚礼上出现的。另外,据这名小伙讲在弟弟结婚当天自己不但不能参加弟弟的结婚拜堂仪式 ,还不能吃婚宴 ,为了尊重当地的习俗,哥哥只能在后院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躲起来,眼不见心不烦,免得被自己的亲朋好友催找对象。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新闻后纷纷表示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婚俗,这种婚俗对于哥哥来说伤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极强。我个人觉得这种婚俗就是一种陋习,应该被淘汰,哥哥和弟弟本来是一家人,在弟弟的婚礼上哥哥出现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哥哥在婚礼上出现是应该的,哥哥对弟弟送上祝福弟弟应该很开心。本来弟弟结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弄的哥哥这么难堪。另外,哥哥比弟弟迟结婚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哥哥结婚肯定要找自己喜欢的对象,不能为了比弟弟先结婚随便找一个人结婚,这样对自己和女方都是不负责任的。
我国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的风俗,有些风俗是得到很多人认同的,但是有些风俗却让一些人比较反感,因为已经跟不上时代潮流了,而且带有一些老思想,让年轻人非常不能接受。
现在的社会,关于结婚而出现的问题的话题那真是屡见不鲜,有因为彩礼不够的又因为婚闹太过的。
但是因为一件“内衣”导致婚礼被取消的事情还真是头一次,不仅让人很是诧异。
婚礼,讲白了就是男女双方通过这个仪式向社会宣示双方感情归属,将爱情的排他性进行到底,从此两人结伴生活,组建新的家庭,迈向了人生的新阶段。
双方除了从法律上的登记结婚外,通常还会有聘礼、迎亲、摆酒等仪式。
事情的起因贵州遵义一位小伙迎亲,女方却以购买的内衣太小为由,拒绝男方的迎亲,结果男方家婚礼办不成了,现场办成了联谊晚会。这一事件在网络发酵后引起了公众的热议。
男方父亲针对网络的舆论说“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女儿的幸福”,而女方和男方本人也在网络上发声,女方表示感情没了,彩礼会一分钱不少地退;而男方也在网络上回应,两人感情已不存在,正在走法律程序,一切由律师做主。
至此,因内衣买小了迎亲被拒的事件最终以离婚收场,双方皆表示感情已不再,都要求离婚,男方还要动用法律程序,追回彩礼。
一件内衣,就引发结婚不成,而要离婚收场?这样的婚姻也太儿戏了吧。自由恋爱的婚姻,因为婚礼当天的一件小事而破裂,那么只能说双方的感情还是不够牢固的,或者说双方的感情被世俗绑架太多,爱情终将败给了现实,而这个现实表面看是一件内衣合适与否的问题,深层次看是婚礼的价值偏差问题,更深层次看是男女在婚姻中的社会角色定位问题。
“内衣”是不是借口据说,这件事件发酵的源头来源于彩礼的谈不拢,双方家庭没有就彩礼达成共识,闹得很不愉快,之前还因此而大动干戈,惊动到辖区民警来调停,尽管如此,但双方还是领了证登记结婚了。
在贵州当地的习俗,男方在婚礼当天要给新娘买全套新的衣服,据说,男方婚前给女方2万块钱,让女方自己去买衣服。但在婚礼前夜,女方说自己买不到衣服,要求男方去买,男方家买了送过去,女方在凌晨一点说内衣不合适,要求男方重新买。男方买不到,电话里向女方道歉,女方要求男方全家(包括公婆)上门道歉,男方拒绝。
到第二天接新娘时,女方拒绝迎亲,双方博弈两个小时未果,最终有人沉不住气,双方起了纠纷。这期间,男方提出,婚可以不结,但彩礼要退回来,女方不同意,认为彩礼是女方的精神损失费。
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应该是女方家对男方给的彩礼不满意,故意在婚姻当天刁难男方,男方也不是省油的灯,说好了给钱自己买衣服,现在反而让我家买,猜测可能是故意买了不合适的内衣送过去。这明显不是为了好好地结婚,而更像是为了彩礼双方在“找茬”。
到底是谁的错从整个事件看,似乎是女方家有错在先,但具体分析一下男女双方在爱情和婚姻中的地位变化,似乎可以看出女方家的行为真的只是“为了女儿的幸福”。
曾经有学者对女性的价值进行了分析,如果将女性按家庭角色分为女儿、媳妇、婆婆三个阶段的话,对于同一个个体而言,她的权力(价值)逐步降低,做女儿(未婚)时,权力(价值)最大,而这种权力的巅峰出现在婚礼上,女性在婚礼中的发言权明显高于未婚夫。而此后,女性权力进入下行通道。
男女双方权力的博弈,在爱情阶段,肯定是男方逊于女方,但一旦到了婚姻阶段,那么女方的权力和在家庭中的地位明显地低于男方,尤其是女方从妻子变成母亲后,她们的意志和自由变得不再重要,孩子成为了整个家庭生活的中心。
因而,很多有女儿的家庭,为了女儿嫁过夫家不被欺负,或者是为了把握住女方最后的权力巅峰一刻,都会在婚前或婚礼上向男方提出一些要求。女方家会认为,这些要求都不能满足的话,那么我家女儿嫁过去肯定会被欺负的,他们的假想是婚前都如此对待我家女儿,那更不用说婚后了。
男女双方地位的博弈往往从彩礼开始,那也能解释为什么一些家庭要求“天价彩礼”的原因。“天价彩礼”一方面能说明女儿的价值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女儿不容易被男方抛弃,因为娶媳妇的成本太高了,男人不会轻易离婚再娶。从这个角度看,女方要的天价彩礼就是为了让男方死了离婚再娶的心,娶一个媳妇已经“倾家荡产”,一般男人已经没有本事离婚再娶。
总结女方父亲的那句“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女儿的幸福”,其实说到了很多有女儿的父亲的心坎里。相信很多的有女儿的家庭,也是基于这种对女性婚后家庭地位的考虑,是为女儿争取婚姻中的幸福的。
但正如有人说的,双方还是不够爱吧,能败给现实的爱只能说双方未能在爱的同一个频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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