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结婚登记提前多久预约

东莞结婚登记提前多久预约,第1张

结婚登记须提前1-15天登录,通过百度浏览器搜索“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办理地点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即:市婚姻登记处)和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可受理莞籍、非莞籍但持有东莞有效居住证居民的国内结婚登记业务。

石龙、虎门、凤岗、常平等4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可受理莞籍、非莞籍但持有本镇有效居住证居民的国内结婚登记业务。

中堂、麻涌、道_、洪梅、厚街、沙田、长安、樟木头、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石碣、企石、石排、茶山等17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可办理至少有一方为莞籍的国内结婚登记。

涉港澳台、涉华侨、涉外婚姻登记业务(需内地一方为东莞市户籍)只可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

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为更好地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条 本方案中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拥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以及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第三条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第四条 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参保年限、在莞居住时间、计划生育、在莞投资纳税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第五条 本方案共有十一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

第六条 本方案第八项第3点和第九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其余积分项目基本为申请人父或母积分。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积分方式如下:

第七条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30分;

2.大专学历,60分;

3.本科学历,80分;

4.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0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1.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

(1)初级工,10分;

(2)中级工,30分;

(3)高级工或初级职称,50分;

(4)技师或中级职称,70分;

(5)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00分。

2.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50分。

(三)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四)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五)在莞居住时间

1.已申报居住登记

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申报居住登记的,10分。

2.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六)计划生育

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1.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5分;

2.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5分。

(七)在莞投资纳税

1.个人在东莞市内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满1年,且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实收资本为依据,每满10万元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0分;

2.个人近3个年度在莞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000元2分,可合计国、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

(八)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在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下属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在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下属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九)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十)加分

1.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30分;5年以上的,4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4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50分;

(3)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60分。

4.计划生育方面: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0分。

(十一)扣分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

(2)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以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

2.违法犯罪

(1)近5年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扣50分;

(2)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

第八条 各积分项目提供材料见《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

第九条 申请人总积分为负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不予录取。

第十条 已纳入积分制入学档案管理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务地或自有居所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的,或积分入学未被录取需要重新申请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激活积分管理档案,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实现积分材料资源共享。

各审核部门根据本方案积分标准,重新评定申请人积分。当地教育部门根据2014年提供的学位数以及申请人重新评定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本方案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之后3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积分制入学申请。入学后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的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从该学年下一学期起,取消其免交学杂费的待遇。

第十二条 为确保本方案的公正、有效实施,各镇街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积分制入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及时处理积分制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成立监察小组,接受群众、社会的意见反馈,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须提前1-15天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宽53cm×高35cm)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照片。

(二)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地点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即:市婚姻登记处)和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可受理莞籍、非莞籍但持有东莞有效居住证居民的国内结婚登记业务;石龙、虎门、凤岗、常平等4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可受理莞籍、非莞籍但持有本镇有效居住证居民的国内结婚登记业务;中堂、麻涌、道_、洪梅、厚街、沙田、长安、樟木头、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石碣、企石、石排、茶山等17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可办理至少有一方为莞籍的国内结婚登记;涉港澳台、涉华侨、涉外婚姻登记业务(需内地一方为东莞市户籍)只可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结婚是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有些新人们已经选好日子去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有些新人则提前已经在网上预约了结婚登记,那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呢,新人们需要如何在网上预约结婚登记呢,接下来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吧。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一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八达路140号恒丰大厦2楼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 ,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二

东莞市松山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创意生活城D区141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 ,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三

长安镇人民政府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人民政府三楼307室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 ,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四

虎门镇人民政府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8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 ,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五

塘厦镇人民政府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二楼202室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 ,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除此之外东莞市麻涌、高埗、石碣、石龙、企石、石排、常平、洪梅、道滘、沙田、凤岗、谢岗、横沥、桥头、清溪、等地也有婚姻登记处。

如何网上预约结婚登记

1、网上预约结婚登记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是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双方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果提供的信息有错误或虚假,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应已超法定程序为预约当事人受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必须在约定日期准时到场,如没有按时出现,可不予受理。

4、预约成功后,预约当事人当天应带好证件,如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关于 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有哪些和如何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介绍,希望那些需要去结婚登记的新人们,能够正确寻找到办理结婚证的地址,预约到一个良辰吉日,顺利的拿到你们爱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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