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算结婚。办婚礼属于对于婚姻双方的祝福仪式,一种民俗民风并非从法律层面确认双方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只办理婚礼而未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仍然不视为夫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应当立即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还是要看你怎么看,因为领证是在法律上变成了正式的夫妻,是国家和法律都认定的一个夫妻,同时在你的户口本上的信息也会随之而改变,某种意义上来说领证的意义是更为重大且正式的,所以说大多数新人都会选择,先进行领证,然后再举办自己的婚礼,所以说,在领证之后两个人就成为正式的夫妻了,婚礼只是为了和亲朋好友分享成为夫妻的这份喜悦。
2、当然了,也有人认为是办完婚礼才算结婚,因为领证的时候是只有两个人的,而办不办婚礼的时候有着自己的父母和亲戚,所以说办完婚礼才算是真正的结完婚,因为办婚礼得到了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祝福还有认证,才算是成为了真正的夫妻。
3、其实这两个都可以算作是结婚了,只是一个是法律和国家认证的夫妻关系,还有一个是经过亲朋好友父母的认证的关系罢了,相对而言很多新人现在已经不会举行婚礼了,因为婚礼太过于繁琐,但是领证还是都领的,因为领证才是真正证明已婚的证据。
一、是否是没有婚礼的婚姻取得结婚证,不举行婚礼的,视为结婚。夫妻双方都有结婚证,即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婚姻。但是,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不会完全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即使不在民政部门登记,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夫妻俩拿到结婚证,就是夫妻二人的。即使没有感情,离婚仍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
无证宴请是婚姻吗我国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领结婚证就是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程序。只要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可以建立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婚姻是一对合法的夫妇,受法律保护。双方是否举行婚礼,双方是否同居,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存在。要解除这种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一旦他们之间有任何争执,他们就必须以夫妻的身份来处理。
如果没有婚姻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夫妻关系,包括结婚、同居和财产共享,这些都是法律不承认的,当然也不能享受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如果当事人只是举行传统的结婚仪式并办了婚宴,但仍然没有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就应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了才算是真正的结婚了。也就是说,领了结婚证法律上才会承认你们是一对合法的夫妻,同时夫妻生活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只是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的话只是恋爱关系,不存在夫妻关系,夫妻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后期如果有矛盾之类的都没有法律保护。
办理婚礼不领证的话,在以前是有叫做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在现在法律是不被认可的,但是大部分人都认为办了婚礼以后就算是结婚了,因为毕竟是收到了双方父母跟双方家庭亲戚朋友的见证和祝福。
去民政局领证步骤有:
1、新人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2、现在的结婚登记一般都是需要在网上提前预约的。可以通过公众号预约结婚,等到了领证的那一天,再带上所需要的资料到民政局排队。
3、民政局一般每天都会有很多新人去办理结婚,所以是需要排队的。但排队轮到你们的时候需要填写结婚声明,然后把带过来的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审核后,既可以去安排登记。最后就是互相宣誓,表示彼此对婚姻的忠诚。
4、结婚证一般只收一个工本费九块钱。如果是离过婚的再婚,需要把离婚证带上。
依据民法典规定,办婚礼不领证不算结婚。只有一种结婚的方法,那就是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结婚仪式,并不等同于我国法律上的结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只是办理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那不算结婚,没有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