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先解除收养关系。
亲缘关系主要源自:血亲、姻亲和拟制亲。血亲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缘关系,如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姻亲源于婚姻关系;而拟制亲则主要就是指由法律拟制的亲缘关系,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只要存在直接的亲缘关系就不能结婚,但是,拟制亲与血亲不同的是,拟制亲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只要你们解除了收养关系,就不存在亲缘关系,就可以合法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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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从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
我国《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规定。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因而是不能结婚的。因此,如果一定要结婚双方必须解除收养关系。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而其中缘分就是一个十分奇妙的事情。
在江苏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似乎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事情。
婚礼上的“哭泣”。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十分重要的事情,两个人走到一起结婚生子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在江苏的一个婚礼上,准婆婆和准新娘却抱在一起痛哭,这是为何呢?
原来,准婆婆和准新娘是一对失散多年的母女。
在婚礼当天,准婆婆看到新娘手上一块胎记,于是心里立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于是主动去询问亲家母儿媳是不是他们抱养的?
当时准新娘的父母也十分吃惊,因为女儿确实是他们抱养的,但是这件事他们没跟任何人说过,于是问准婆婆为何会知道?
于是准婆婆立马就说出了自己女儿当初走丢了的事情,听到这样的事情,新娘的爸爸妈妈说到当时他们是在路边捡到女儿的,但是一直以来都是当作亲生女儿来对待的。
事情至此,准婆婆确定了儿媳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婚礼现场立马变成了认亲现场,女儿和母亲都十分的激动,而准婆婆的儿子也并不是准婆婆亲生的,所以他们两在一起并没有不合适的地方。
没想到走失的女儿会以这样的方式与自己重逢和相遇,这样的方式,可以说是缘分也是天意。
这样的情节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和狗血,但是确实是真实发生的。
婚礼现场的宾客们也都纷纷送上了自己祝福,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双喜临门了,不仅儿子结婚了,还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可以说是有史以来绝对是绝无仅有。
最后,我们也对这对新人表示祝贺,同时也恭喜这对母女最终得以团聚吧。
养儿养女都不容易!但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意思是儿子养大了,家里就添了一个人,而女儿养大了,家里就少了一个人。不然的话,为什么女孩辛辛苦苦10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要跟男方姓呢?
在中国,谁不希望家里添丁进口,人丁兴旺呢?而给男方带来人丁兴旺的是女方辛苦养大了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为男方传宗接代。
如果男方什么都不想付出,就凭一句话,要彩礼就是卖女儿,我想说,得了吧!就你这样一毛不拔,等着坐享其成的男方,哪个丈母娘敢把宝贝女儿嫁给你们家呀?
就我说,彩礼一定得要,不过多少可以结合男方实际情况决定,在男方经济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多要。
我有一个侄女,五年前她结婚的时候,考虑到男方家庭比较困难,就要了三万块钱的彩礼,然后她办嫁妆以及给男方买结婚的西服,差不多花了一万块钱,结果男方不满意,说要再给他买辆摩托,我侄女家没有给买,因为这件事,他家里人一直对侄女态度不好 ,两家的关系越闹越僵,所以现在婚姻很不幸福。
而另一个朋友的女儿是去年结的婚,男方没有买房子,朋友要18万彩礼,但是由于男方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就和朋友商量,能不能少给点。因为朋友的女儿是未婚先孕,考虑到这个女婿人还不错,就勉强答应了。
最终男方还是给了十二万块钱的彩礼,减去办嫁妆以及结婚用的钱,最终剩下的十万块钱,朋友就以女儿的名义给存起来了。
不过他们结婚后几个月,她女婿就辞去了在省城的工作,回到老家创业,只是这钱是她女儿花了七万块钱来投资的。
这个女婿还算很勤劳,老实。她女儿跟公公婆婆以及姑姐住在一起,那么大一家子,按理说,关系肯定不太好维持,但因为投资这件事情,婆家人对朋友的女儿还算可以。
其实我举这两个例子呢,也是想说,女孩子结婚前多要点彩礼,以后去了婆家也是要用很多钱的,要买很多大大小小的东西,婆婆看着你出手大方,舍得往家里买,看着你对他家里人好,也会开心一些。
如果你什么都舍不得买,又没法出门挣钱,婆婆就会觉得你很小气,平时和你说话时,语气里透露着看不起人的感觉,到时候在婆家,你都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那份酸楚只有自己才懂。
女儿在养育过程中也是花费了不少钱的,做父母的同样操碎了心。就像那句话所说的,养女儿就像养了一盆稀世名花,总怕风吹雨打着,小心的呵护,最终被别人连盆端走了。
好不容易等到女儿能够挣钱了,可是却被别人娶走,家里户口本少了一人,做父母的难免会感到失落。谁都希望女儿到了婆家,能被婆家人好好对待。
女人要生孩子,一段时间内不能工作,就得伸手向别人要钱,这段日子肯定是不好过的。谁知道婆婆会不会待自己真心呢?谁知道婚后老公会变成什么样呢?不捏点钱在自己的手里,这以后养孩子都是要夹着尾巴过日子,难得很!
都说婆婆结婚前对媳妇好,岳母都是结婚后对女婿好,结合我朋友自己的感受,还真是这样子。她说,之前对女婿爱理不理的,女儿出嫁后,唯恐女婿对女儿不好,所以把女婿当儿子看,目的只有一个,你要对我女儿好!
女孩子结婚了,要点彩礼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是一份承诺,其实这笔钱,最终还是扶持了以后的小家,很少是落在了女方的父母手里。
可能也有少数女方家庭蛮不讲理,索要天价彩礼,私入囊中。这样的家庭只能说父母素质低,把女儿当摇钱树。完全不为女儿的将来着想。对于这样自私的父母,我从心里是鄙视的。
所以我希望在结婚前,人人都擦亮眼睛,不要被表面所迷惑,一个舍得给女方彩礼钱的婆家,最起码在心里,他们是认可这个媳妇的,也是体现对女方娘家的重视,这样做,两人的婚姻才会更加幸福美满。
你首先到村(居)委会开个证明,证明你老婆是收养的,然后到派出所协调修改,由派出所调查取证,最后修改户籍登记信息,这样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了。
一定要进行登记,成为合法夫妻。抓紧办吧!
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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