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结婚有什么风俗

都匀结婚有什么风俗,第1张

婚恋习俗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在黔东地区,甚至凡是拜为兄弟的被视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关系,也不能通婚。近几十年懂得了姑舅结亲不科学,也改变了姨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 5.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6.入赘。苗族有入赘、从妻居的,但一般为数很少。一般都是因为有女无子,不得已而招郎进屋。入赘男子通常是兄弟多,家境贫寒或者无父母的独子。� 7.离婚。苗族民间过去离婚的极少,如果夫妻双方实在不和,可以自由提出离婚,但双方本人不出面,而由双方父母出面,请地方上的三老四少来进行调解;如仍不和,则由三老四少来协商赔礼问题,即由先提出离婚的付给对方一笔损失费用。如果双方都要求离婚,就彼此不赔,到此了结夫妻关系,各自回父母身边,再去参加“游方”社交活动,结交新的伴侣。有的离婚夫妻,将刻上花纹的竹筒从中破开,各持一半为凭。� 8.再婚。苗族中年丧偶者,不论男女都能再婚。 只是妇女改嫁,必须再夜间从小门走出。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的苗族,如果哥哥去世,未婚或丧偶的弟弟有权优先要求嫂嫂“转房”(兄不与弟媳转房),成否由嫂子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但在云南的马关、金平等地苗族,兄死寡嫂必须改嫁给弟弟(即叔嫂转房)。

在贵州,有一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区,当地居住的大多是布依族和苗族的人,这两个民族各有各的文化特色,结婚风俗也有所不同,共同的是人们都喜欢在喜庆的日子里唱山歌,结婚也会唱歌。一般来说,布依族的结婚风俗还是很“贵州”的,贵州人大多都能理解。

订婚

订婚时,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并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类的礼品(在礼品中必不可少的是粑粑,如果非传统节日而见到布依族民家“打粑粑”,则说明此家人正筹备喜事准备迎娶女方了)。如对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则要将男女双方的“八字”互为“效验”,只要“八字”相符,则可择定结婚日期。

彩礼

这一带地区送彩礼的数额,特别讲究“六”或“双”数,据说是取“六”即禄的谐音,以表示婚后双双有禄必有福之意。

哭嫁

在贵州,女生在出嫁前半个月就要开始哭嫁,还有一个哭嫁仪式,是用当地方言以诗歌的形式来哭嫁。会哭父母、哭哥嫂、哭姐妹等等,虽然是哭但是却寓意着吉祥如意。

结婚

结婚时,新郎不迎亲,只请几个相好的男女青年代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撑伞步行至男家,个别也有骑马、坐花轿的。

坐家

按照风俗习惯,新娘要在娘家住3—5年。在此期间,男方家或是农忙时节、或有什么大事,由新郎的母亲或妹妹接新娘来帮忙。在男方家期间,新郎新娘同吃同住,每次农忙活路、大屋小事结束后,新娘就返回娘家。一直到女方怀上小孩后,女方感到在娘家已不好意思,才正式到男方家“坐家”。

闹新房

在闹新房中,有个“唱荷包”的习俗。一般先唱“荷包歌”,二人一对,一个唱,一个帮腔。必须唱满12首“荷包歌”才能得到一个荷包。荷包里一般装着白果花生等物,取意早生贵子,由女方家的“送亲婆”带来。

贵州麻江下司镇仁怀苗族婚嫁习俗

选亲  

选亲即是选媳妇。苗语称“看姑娘”或“选姑娘”(Nuaf Nyangb)。 选亲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母父包办。当自已孩子长到十五、六岁时,父母就为其物色与自己儿子年龄相当且长相俊俏、人品好及家庭条件相当的姑娘,然后请人提 亲;二是当儿子或姑娘长到十五、六岁时,他的亲戚或友邻认为某家某人家庭条件相当,向男方推荐,男方父母通过初步考察和儿子暗中走看后,认为这门亲事可 开,然后请人提亲;三是成年男孩通过参加赴宴、赶集、踩山、婚丧礼仪等活动认识。相互认识后,通过对歌、跳舞、对吹口弦、吹口琴、吹木叶、对话等形式倾述 相互爱慕之情。在经过多次接触,男女双方即产生爱情,则各解身上系的腰带交给对方作为信物,苗俗叫“丢把凭”。男女双方产生爱慕之情以后,便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回去 后各自告诉父母,请人提亲,按习俗三回九转后结婚;二是男女双方各自向父母阐明,履行简单程序结婚;三是如女方父母不同意,姑娘则逃到男方家成婚,生米煮 成熟饭。男方再请人去女方家撮合,女方父母妥协,男方家给予一次性补礼(低的3至5千,高的2至5万不等),成就此门亲事。如女方父母提出的条件过高或根本不同意此门亲戚,男女双方则东躲西藏,最后远走他乡,音信杳无。苗族青年一般正常婚姻大至可分为提亲、下聘礼、烧香、开庚、迎亲五个程序。

  提亲  

提亲即为正式谈亲事,苗语称“嗨娘”(Hant Nyangd)。 男方或父母物色或亲朋推荐或子女自交也好,一但确定下来,就得请人提亲。所请之人必须是德高望重、能言善辩的人,或是请女方的重要亲戚,男女皆可。此人一 但确定就是该婚姻的介绍人了。介绍人定下后,男方父母更带上礼物上门相请。于是,媒人便提上男方家备的一瓶酒前往女方家讨口风(俗称打倒话)。媒人到了女 方家, 将所带礼品放在堂屋香火的右方。当晚在和女方父母摆谈中有意提到儿女的终身大事,借机正式提亲。媒人说:“今天是好日子,今天日子好,我泥烂水滑到贵府,门槛无荆棘,处处是鲜花。某家看得起贵府姑娘,请我来把金桥架。”女 方父母若不同意则一口回绝。如果没意见则打听男方家的一些情况,待媒人介绍完以后则说:“我家家不象家,赶不上人家啊。姑娘人长志不长,志长不分明,人又 长得丑,怕人家嫌弃啊。”媒人说:“不嫌弃,不嫌弃,那边老人说了,讨人是讨亲嘛,全家人都同意,才叫我来提亲,希望父母应允这门亲事。”女方父则留下 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要年轻的没意见,我们当老人的有啥话说。再有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等我们商量以后再说啊。”媒人接着说:“很 感谢爹妈给我面子,我回去后过几天再来听好消息啊。可不要我来时把门关了进不来喔。”女方父母如没意见,则说:“我家大门朝南开,你是贵人嘛,天天欢迎你 到来。”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当媒人离去时,会把所带的礼品交媒人带回。如媒人空手离开,则说明这门亲事大有希望了。

媒人回去后将提亲情况转告男方父母,并商量促成女方择期过来耍(意为看人户,苗语叫“腊的秋”Nuaf  Deb  qeuk,或叫取同意)。在媒人多次来往与女方家通话,确认女方家庭无任何意见后,便带上男方小伙子去女方家。一是让女方父母看看未来女婿怎么样,二是请姑娘过男方家耍,以增进感 情。女方父母不拒绝,应诺媒人适时去男方家看人户。到时姑娘由媒人带领,由叔娘或姑妈或姐等陪同去男方家,男方则请相应的人参与接待。女方叔娘或姑妈或姐 便对男方家庭条件,生活环境、为人处世、地邻关系等作一番细致调查,确认无误后便夜宿男方家(如有看法则当天返回)。次日辞行,男方家要给女方姑娘及随行 人等以赠物,俗称“打发”。赠予姑娘手饰或手表或钱或布物,一般赠钱在一百二十元到八千八百元不等,也有钱物并赠的,则看家庭情况而定。女方随行人员一般 赠予布料或床上用品,小孩赠予钱一百二十元到六百元不等。若女方一一收下赠品,则表示同意这门亲事。媒人约定下聘礼时间,男方则着手准备聘礼。

下聘礼 

下聘礼苗语称“谋昌罗”(Mol Changd Ndox)。 聘礼一般分三次送,叫三回九转。苗族风俗中有“六、腊不行媒”之说,儿女婚姻嫁娶事宜不选在农历的六月和腊月进行,一般定在正月、五月、八月或冬月。聘礼 一般是第一次八把一斤装的上等面条,八斤糖,八瓶酒。礼品均用红纸包装,以示喜气吉庆。二三次按上次的二倍增加。每次聘礼除姑娘父母外,其叔伯分家另居 的,也要适当表示敬意。下聘一般定在正月元宵节、五月端午节或八月中秋节。是时,在媒人的带领下,男方家小伙子和一个背礼品的一起到女方家。到女方家后, 媒人将礼品摆放于女方家堂屋中的八仙桌上。饭前,女方主人便烧上满堂香,盛来饭菜置于桌上,打开男方送来的酒一瓶,祭告祖宗。意为女儿己长大,感谢祖宗护 佑,敬酒先尝。每次下聘,女方都要给男方鞋垫或腰带做纪念。第一次下聘后,男方则改口称女方父母为爹妈。

烧香 

苗语叫“比仰”(Bit Nyangb)。 它是整个谈婚论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隆重而富戏剧性。烧香一般定在冬月或正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男方请先生择期而定,并通过媒人转告女方家。同时要着手 准备烧香礼品。礼品有一斤包装的上等面条、糖、瓶装白酒。其数量与第三次聘礼的数量相同。同时还要备二十到三十斤散酒,大米二十至三十斤,香烟若干条,到 时背到女方家招待亲友。女方家也要请自己的伯伯或叔爷作收礼,请一个会婚姻礼仪的歌师作坐媒,做好迎客准备。届时,男方家的伯伯或叔爷做押礼,苗语称么叔(Yaot Sud)。请一个通晓婚姻礼仪、能说会唱的歌师做行媒,找一个比亲郎小且同辈的做伴郎,会同媒人,芦笙师和背礼品的去女方家(一般七至九人)。

唱了几首以后,女方坐媒才接唱,寻问客人来自何方?路上看见些什么是来做什么?男方行媒一一作答,答对后对方才开门让进。客人进门后主人故意不接背的礼品,故意 不让坐、不倒茶、不敬烟。要待男方行媒唱要坐要茶要烟的歌以后,主人才展开笑脸让坐倒茶敬烟。在整个烧香过程中,男方去的人吃饭、洗脚、洗脸、睡觉都得要 行媒唱歌后才给予安排。其用意是考考行媒,增加活跃和热闹气氛。晚上主人装着若无其事,与客人东拉西址谈家事国事农事,闭口不提烧香一事。男方行媒和押礼 要主动站起来用歌声提出烧香一事。一开始坐媒应和后连声道:“来了就请安心,时间还早。”故意推辞。通过几个来回的对唱,女方幺叔才叫帮忙的在堂屋中摆上 桌子。压礼将带去的礼品一一点交给女方么叔摆放在桌上,此时烧香礼仪才进入正题。女方么叔才正式发话:“爹妈那边为了儿女之事,泥烂水滑来到我家,烟不象 烟茶不象茶,招待不周望多多愿谅。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他们还不晓得呢。”意思是让男方去的人去请客。行媒得承诺下来,问清女方家亲戚住地,并将男方去的人除亲郎和伴郎外,其余的安排分工第二天一早分头四处请女方家的客人。亲郎和伴郎不能走家串户,只能呆在女方家。按苗族礼节,若亲郎和伴郎误进了别人家的门,会给别人带来不利,要给予拈花挂红,方才消灾免祸。

是日晚,请客的和客人到齐了后,男方行媒和押礼要主动以唱歌的形试要求摆设桌子, 并付给坐媒四元八角钱作为垫桌子小费,进入讲财礼程序。桌子摆好后,主客入席。男方行媒、押礼坐下方,女方坐媒、收礼坐上方,女方各伯姨、叔子、姑爷、舅舅分座左右两方。亲郎和陪郎便给每人斟上酒,敬上烟。通过一阵行媒开口,坐媒回答。坐媒盘问,行媒回答,你去我来的对歌,将来意和男方的联姻诚意叙述明白,请在场的伯爷叔子、姑爷舅舅对结婚时男方应备的礼品和 礼金,以及结婚时新娘所需的衣服、鞋袜、帕子、腰带、裹脚等作安排和提出要求。一般是由女方伯爷叔子提出初步想法(苗语叫波冲Beb Chongf),男方押礼根据男方家庭情况提出衣物财礼增减意见。你来我往,讨价还价。最后由姑爷舅舅敲定。一旦谈定,结婚时礼金分文不能少,衣服一件不能缺。此项过程以边饮酒边说唱的方式进行,现场气氛活跃和谐幽默,俗称“讲财礼”。父母的抚养费(奶母钱),在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是每人二十到五十吊铜钱或银子一锭不等;50年代后一般每人二百元到一千二百元不等;20世纪90年代后一般每人八百元至九千八百元不等。衣物(衣裙、帕子、腰带、围腰、鞋袜等民族服装)60年代以前六至十二套;70年代后,民族服装四至八套,汉装四至八套。同时,如女方爷爷奶奶健在,每人则要安排“拐棍钱”,人均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女方的弟弟安排“咪羊”(MikYanga)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如女方姐姐未有人提婚的,则要给予包休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同时要给姑爷和舅舅各安排一份礼金,一般在一百二十元到二百四十元不等,苗语称“烂羊”(Naf Yanga)。姑爷舅舅的这份礼金可不能白收,苗族有句俗话“吃羊肉要还羊皮”,到姑娘出嫁时,要送给姑娘同等价置的东西,(衣裙或电器)。通过“讲财礼”,双方达成一至意见后撤去桌子,点上满堂香,女方男主人盛来饭菜,打开男方送来的瓶酒进行醮告老人仪式。此时,在女方坐媒的主持下,亲郎伴郎双双来到堂屋中央举行拜天拜地和拜祖礼。亲郎伴郎给女方父母瞌头后,再依女方家家庭和亲戚的辈份依 次受瞌头礼。礼毕,便拉开桌子,摆上酒席,主客入席,猜拳行令,唱歌喝酒,一至到深夜,气氛祥和热烈。按照苗族“烧香不留歇,供生不请客”的规举,无论多 晚,路有多远,饭后都要举行送客仪式。将男方去的人送出门以后,再以“烧香客人已走了,我们请亲戚歇宿再走”为由,男男女女,老老幼幼,推的推,拉的拉,回到屋里围坐在火炉旁,主人敬烟倒茶,斟上酒,老人则边喝边聊,年轻人则酒兴,对歌跳舞,一直持续到天亮。

  开庚  

在烧香时,男方则要求女方家将女方的生辰八字抄写带回,男方则请先 生结合自家孩子的生辰八字择出结婚的良辰吉日。婚期一般选在农历十、冬月或来年的二、三月,其它月份不宜结婚。按苗族传统说法,农历四、五月为孤寡月, 六、七月是雨季,有雷声不吉。腊月为一年的尽头月,不吉利。婚期定下来后,男方父母在媒人的引导下亲自拜访亲家,告知婚期,并会商婚典事宜。同时将父母的 奶母钱、爷爷奶奶的“拐棍钱”,姐姐的“包休钱”,弟妹的“咪羊钱”和姑爷舅舅的“烂羊钱”一并送去。对姑娘的衣物等再次商定,根据情况套数上予以压减或 手工制作的传统服装换成市场成品服装等。

  娶亲 

娶亲又称迎亲,苗语称崽抓(ZHuak Nzhuab)。 迎亲队伍有媒人、行媒、押礼、娶亲公和娶亲婆(此二人必须是新郎的姑爷姑母或舅父舅母或姐姐姐哥,且命相好,再婚者不要),新郎,伴郎,芦笙师,背礼者等 组成,人数九至十五人组成。原则是去时单数,回来时加上新娘为双数,讨万事成双吉利。娶亲队伍在临走时,总管在堂屋中安好桌子,酒杯斟满酒,将娶亲人员一 一请来,举行出发仪式。总管代表家长给每人敬上双杯酒,感谢众亲友帮忙,明确分工,要求去女方家作客要文明礼貌,虚心接受女方家的安排接待,遵礼守节。同 时交给行媒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一雌一雄鸡崽的画眉笼,交给押礼一把雨伞。娶亲队伍背上礼品和给新娘备办的衣物出发, 一路笙歌不断。

女方家则事先请了坐媒和么叔以及送亲婆、送亲公(此二人必是新娘的姑爷姑母或舅舅舅妈或姐哥姐姐,且命相要好,再婚者不要),作好对口接待的准备。同时,请了两个未婚少女(新娘的表妹或表姐)作伴娘,身穿节日盛装,时时陪伴新娘。娶亲队伍到后,女方家在院坝边安上桌子,由坐媒和么叔进行接风,每人敬上双杯酒,并唱接风歌。男方行媒唱感谢歌并将装小鸡的笼子和雨伞交给坐媒和么叔。双方 牵手进屋,对口招呼接待,敬茶献烟。男方背去的礼品由帮忙的接后放置于堂屋中。稍后,行媒和押礼双双到堂屋中,以唱歌的形式请坐媒么叔安桌晒礼(把衣服、礼品、礼金等一一摆出),并交给坐媒四元八角钱的垫桌钱。桌子安好后,押礼将男方送去的礼品及烧香时所说定的新娘服装置于桌上,一一点交给对方么叔,接受伯姨叔子姑亲舅戚的检验。

经检验无误后移置新娘房中,选其中二三套苗族服饰给新娘穿上,展示给众亲友。如若新郎没在烧香时行跪拜礼的,此时要补上。饭后,由女方幺叔带领,陪郎斟酒,新郎敬酒敬烟,举行认亲戚仪式。

  发亲 

第二天一早饭后,男方行媒主动唱发亲歌,主人在堂屋摆上桌子灭,坐媒和幺叔站在上方,行媒和押礼站在下方,举行交亲仪式。双方相互交唱,女方将新娘的新红 伞交给男方押礼,并敬上双杯酒,意为把我家人托付给你了。押礼接过伞打开检查一下是否有破损,合上后双手递给幺叔,意为情谊已收,请娘家将此伞撑开好让姑 娘上路,同时敬上双杯酒,说道:“爹妈这边从小到大把姑娘养大,费尽千辛万苦,一把屎一把尿,长大了你们己得靠了,今天把姑娘接走,爹妈那边会象亲生姑娘 对待的,万望爹妈这边及伯爷幺叔放三百六十个心。”坐媒将关鸡崽的画眉笼(女方家已留下一只雌鸡)和雨伞交还给男方行媒,意味交亲结束。

娶亲娘便从闺房中带出新娘,新娘在堂屋中瞌头敬拜祖宗辞行,由本家哥哥或弟弟搀扶至大门口,将红雨伞撑开放在新娘手中扶出家门。伴娘一前一后跟着新娘上路。新郎背新娘的服装,伴郎背伴娘的服装。

女方送亲亲人(伯伯或叔子一至二人,姑爷或舅舅一至二人,哥或表哥一至二人,弟或表弟一至二人,人数不限)和抬嫁妆的尾跟其后。嫁妆除箱柜电器外,富裕人家还陪嫁一头牛(此牛不可卖掉,可以牛换牛的形式存在,一至陪伴新娘一生,死后将牛打给她阴间使用)。

接送亲队伍无论乘车走路,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都得停下来吃晌午,苗语叫“唠暑”(Naox Suos),举行回车马仪式,苗语叫佬啷冲(Ndouk Dlangb Congb)。届时,新郎伴郎拾来柴禾,燃起篝火。

唱完,将鸡肉糯米饭米粑分给众人吃,鸡头给娶亲婆,鸡屁股给送亲婆,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翅给新娘弟弟,其余的散分给众人烤着食用。苗家娶亲吃晌午,但凡过 路碰上者可参与其中,人均一份。待娶亲队伍离男方家不远时便停下来等新娘和伴娘着装。苗家风俗人一生只作一次新娘,在这大喜日子里,要尽量穿戴多一些,打 扮得漂亮一些。一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美丽风采;二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针织和富有。男方总管在院坝中事先安好的桌子前恭候,待娶亲队伍到达时, 让娶亲婆引领新娘伴娘和送亲婆先行。当新娘一支脚跨进大门时, 由男方家请的两个接伞小姑娘(盛装打伴) 自下而上接下新娘雨伞, 引领进入新房, 端茶递水侍候。进亲完毕,举行拜堂仪式。在总管的主持下,新郎和伴郎牵手立于香火前,首拜天地,次拜祖宗,再拜父母后,依家族和亲戚的辈份依次受拜受头。是夜,主人家杀两只鸡(一雄一雌),整鸡煮熟后端至堂屋,点上满堂香,由行媒和押礼主持“扯鸡舌取老名”,苗语叫拖派阶(CHuol Nblais  Ghais)。边唱鸡舌歌边扯出鸡舌,幺叔伯伯宣布新郎苗名,并用碗倒酒传饮传名(苗名取定后终身不变)。接着将鸡加工,摆“新娘宴”。 新娘宴在堂屋举行,新娘伴娘,接亲婆送亲婆,接伞的两人,另在亲戚中请两位妇女陪餐。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屁股给送亲婆,其余随便食用。仁怀苗族(蒙沙 Hmong Nzuab)的取名方法,就是在小名的前面加一个字,如某人的小名叫“乔Qaox”, 取名时在前加一个“章ZHangd”字,那此人的老名就叫“章乔ZHangd Qaox”。 为尊重老人,所用名字不能雷同于本宗族老辈人的名字,否则视为不尊不孝。名字一旦起用,终生不改。男的叫“又章乔”(Youf Zhangd Qaox),女的叫“婆章乔”(Bob ZHangd Qaox)。在社交场合为区别他姓同名喊叫时,则在名字的后边加上姓氏就行了。如姓杨,则称呼为“章乔尤”(ZNangd Qaox Yous)。按照苗族的风俗,新婚之夜新郎和新娘不同床,新娘由伴娘、送亲婆和接伞人陪伴过夜,以表示对亲人和客人的尊重和礼貌。

次日早饭后,送亲公向男方家长辞行。男方家在堂屋中安上桌子,请送亲的全部人员入座,发给每人一百二十元钱或床上用品一件,男方父母向送亲亲戚表示感谢。送亲公则向男方父母唱交亲歌,当面交亲。

表白说:我家姑娘年纪轻,长身不长心,长人不长志,吃饭要问爹,穿戴要问妈,为人靠丈夫,不懂事要耐心教育,夫妻要相亲相爱,团结和睦,今后姑娘女婿回后家要双去双来。我们好情好语说在前,

以后有出现亏待姑娘,我们就要追问你们的亏成。男方父亲回答:不开亲不是亲不是戚,开了亲就是亲就是戚,姑娘进了我家就是我家中的人,把她当做自己的姑娘一样对待,请爹妈那边放三百六十个心。说完每人敬上双杯酒。送亲亲友遂去房中安慰新娘,长辈长兄者给新娘留下离别钱离开男方家。此时鞭炮芦笙齐鸣,表示欢送。客人走后,男方父母为儿子儿媳准备礼 品(烟酒糖面条鞭炮等),请一位同宗的弟兄背上去后家拜望岳父岳母,伯爷幺叔,叫“回门”。当天去当天回。若三天不回门的,则要三年才能回后家看望老人。

仁怀苗族婚姻在五十年代前都含有父母作主包办的色彩,如娃娃亲,调换亲和抢婚等。由于此种婚姻感情基础差,当婚姻当事人长大后,在广大的社交圈中认识他(她)意中的心上人,又无能摆脱现实,于是产生与心上人私奔,逃到远境他乡,空手创业。这种婚姻形式苗语称“簸博”(Bok Box)或“簸支”(Bob ZHid)。这种婚姻是苗族男女

青年抗议包办婚姻,追求婚姻自由自主和向往美满幸福家庭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造成苗族个体迁徙的一个因素。仁怀苗族中,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因这种情况逃 往外省他乡的确也存在,逃进仁怀的也为数不少。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实行了《婚姻法》,广大苗族青年受到法律的保护,类似婚姻得到了杜绝。

苗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一但婚配,必恪守终身。极少有婚后感情破裂经寨老调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一般归男方抚养,个别的也分一二个跟女方走,但仅限于女孩,男孩谓之“香火把把”,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跟女方走的,都得归男方或男方家族抚养。家庭无子可招赘,谓之“招婿上门”。 招 赘的手续较娶过门的礼节简单,只要男女双方认为满意,由男方的伯伯或叔子作证人,带上一些酒肉到女方家,晏请女方伯爷叔子,在女方伯爷叔子面前承诺承担女 方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就可举行婚礼。招赘的婚典酒席由女方承办,其取老名则由男方伯叔主持。上门女婿有对岳父岳、母的财产如田地,有管理使用权。岳父、 岳母去世后,其继承权属岳父、岳母的亲房宗族,但婚后小夫妻俩自置的财产除外。理由是女婿尽养老送终的责任,只能抵偿讨老婆的债务。但也存在因女婿对女方 老人尽孝尽职尽责,女方亲房宗族放弃而由女婿继承的。丧偶的遗孀,只要不改嫁,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遗孀若无儿无女需要招赘,必首先征求家族平辈兄弟中是 否有对象“填房” 方 可招赘,其赘婿无权继承前夫及老人财产。待前夫双方老人死后,其财产(入赘后自置部分除外)由家族收回。一般情况下,多数成了寡妇,男方家族则主张家族中 平辈“填房”,不让招赘,无平辈“填房”的只能改嫁。改嫁前,男方必须自办牲口、粮食,到前夫家中完善其前夫的烧灵(修斋)事宜后方可结婚。无父母的女儿 更不能招赘,理由是:姑娘是脸朝门外的,招赘的目的是瞻养老人,既然无老人更无需招赘。丧偶再婚,女到男家,以抚养男方子女为主。男到女家其主次颠倒过 来。其理由是:女到男家按传统习贯其前夫家族不让子女随娘走,其子女抚养由家族承担,并代管其父母遗产,待孤儿长大后将财产归还。孤女长大婚嫁则负责陪 嫁,其礼金归家族陪嫁者所有。

对于苗族,我们很多人都不陌生,在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都出现过,但是又很陌生,因为苗族大多生活在深山之中,但是武侠小说里面苗族姑娘勤劳、热情好客的特点让很多人都想娶一个苗族的姑娘为妻,当然要娶苗族姑娘肯定要先了解她们的婚礼习俗,下面我们来看看苗族的婚礼习俗:

古代的苗族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礼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婚 嫁

婚嫁是家族延续的重要环节,古人十分重视,礼仪甚繁,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迎亲6礼。襄樊旧时婚嫁逐渐演化为订亲、择期、迎亲几个步骤。

订 亲

首先,男方父母请红爷(媒人)到女家求婚。若女方父母同意,则由红爷将女方的“八字庚贴”(即写明女方出生年、月、日、时的柬贴)交付男方。俗称“拿八字”,也叫“传庚”。男方父母择吉日请信任的算命先生将男女二人的八字进行推算,叫做“合八字”。若二人命里相犯相克,则婚议作罢;若相合相生,则可订亲。整个订亲过程由父母作主,青年男女不得过问。俗谚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择 期

订亲之后,男女每年给女方送一次礼物,叫“填庚”。到适当时候,男方请红爷到女方协商迎亲日期,女方则提出聘礼规格要求,红爷往来奔走,双方同意后即下聘礼,确定迎娶日期,一般订在黄道吉日,或阴历双日子。襄樊人喜爱选择初八、十八、二十八几天,叫做“要得发,不离八”。

迎 亲

民间也叫“过期”。迎亲前一日设宴待客,男方称“暖郎酒”,女方叫“梳头酒”。迎娶之日,新郎衣冠齐楚,披红挂彩,坐轿或骑马,领着花轿迎亲。一路上鞭炮锣鼓声不断。至女家,祭拜女方祖先。新娘戴凤冠,顶头盖,红袄罗裙,拜别祖先后上花轿,由兄弟或侄辈男丁相送,叫做“发亲”。然后,新郎轿(马)前导,新娘花轿及嫁妆后随,锣鼓鞭炮迎至男家。落轿后,由牵亲娘子搀扶新娘下轿升堂,和新郎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喝交怀酒。当天“闹房”,客人、表兄弟和伯叔都可参加,谓“三天无大小”。其间大宴宾客,谓“喝喜酒”。凡送礼亲友都在宴请之列。娘家送亲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当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辈来迎新婚夫妇至娘家,谓“回门”。酒饭后即返回男家,谓“三天不空房”。在整个迎亲过程中,还有许多琐碎的象征性研究。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红枣,即“早立子”(枣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儿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征二人偕同到老,等等。

建国后

国家颁布《婚姻法》,封建包办婚姻制度被废除,旧的婚礼仪式也随之改变,男女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礼多选择在国家法定或民间传统节日举行。50-70年代以简朴为荣。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不计嫁妆,步行或骑自行车迎亲,礼仪大方朴素。国家公职人员结婚,一般在机关内举行典礼仪式,以喜糖烟茶待客。民间虽宴请亲友,但也较简朴。80年代,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某些人家为婚嫁购置高档家具、家用电器、以小轿车迎亲,并连日大宴宾客,往往使双方家庭多年积蓄为之一空,也有些青年和家长崇尚节俭,不摆阔气,不受礼,不请客,让新婚夫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集体婚礼,在热烈而朴素典礼仪式之后,新婚夫妇共植同心树,这既象征爱情天长地久,也为绿化环境作了贡献,受到社会广泛的赞扬而逐渐形成新的风气。

旧时,男子失偶再娶,礼仪与初婚相同,谓“续弦”。女子一般不再嫁,再嫁曰“再醮”,俗称“再走一家”。再嫁无仪式举行,男方着人迎至家中即可。建国后寡妇再嫁得到社会肯定和法律保护。

寿 诞

庆祝生辰,俗称“过生”或“做生”。儿童生日吃长寿面,穿新衣,长辈赠送玩具、文具或吃食。老人50岁、60岁、70岁生日较为隆重,多由晚辈操持,亲友祝贺,送寿联、寿匾或其他礼物,主人置酒款待。

丧 葬

旧时兴土葬,对棺木(也称寿木)特别讲究,多用杉、柏、楸等上等优质木材制作,内装裱,外雕镂,反复油漆。人死后,洗身、穿寿衣、放入棺内,名曰“入殓”。灵柩放入灵堂“停灵”,夜间由死者亲人陪伴,停灵3天。然后由孝子孝孙送至墓地掩埋。

建国后

上述丧礼中属封建迷信的活动渐废除。7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国家公职人员及大部分市民,遇丧事只设灵堂,置花圈、挽联,开追悼会,家属亲友佩黑纱于左臂寄托哀思,礼仪肃穆庄严。近年来,少数地方在民间丧仪中有些旧俗又有所抬头。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灾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按习俗,新娘抢回新娘家后就不能再离开。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已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就不能随便回娘家。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分布面广,文化多彩,以富反抗精神而著称于世的跨国民族。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居住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约25万人,其婚俗礼仪,热烈庄重又诙谐幽默,充满了浪漫与神秘感,可谓别具一格。三大方言苗族传统婚俗礼仪虽大体相同,但又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凡正常完整的婚姻都应履行“提亲、“订亲”、“催婚”“交礼”、“接亲”、“送亲”、“入门”、“拜堂”、“回门”等等仪式,其中的许多礼规礼节要求极为严格。

苗族还有六种有趣的婚俗(http://wwwwed114cn/wiki/article_1906html),让你感受到不一样婚礼的民间习俗。

通过对婚嫁习俗文化景观的历史与现在对比发现,婚嫁习俗已在通婚形式、通婚区域以及婚俗景观等方面发生变迁,而致使其发生变迁的原因主要与壮族生活地域的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变化密切相关,其中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起着关键作用,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最基本的制度和活动。在壮族的传统的人生礼仪中,男婚女嫁是不可轻视:生子是延续世系的标志,结婚则是其手段。在历史洗礼下,婚姻礼仪也随社会变迁而变化,进而符合社会进程。

文化在历经数千年后,不仅有着丰富的积累和沉淀,并且还随社会变化持续至今不曾不中辍,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延续力,如此,在漫长的时间里,文化散发着璀璨的光芒,震惊于世界各地,源远流长、千头万绪。

文化的内涵广泛,与之联系者千千万万,其中婚姻民俗也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演变不中辍的一个很好例子。

风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众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

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最基本的制度和活动。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在原始民族中间存在着一套决定两性间互相关系的复杂的规矩。”⑴这些规矩不妨看作是最早的婚姻制度。从人类历史整体发展的眼光来看,婚姻制度不断演化,从原始群的乱婚和血缘群婚,进化为氏族社会的非血缘群婚和对偶婚,又进而固定为文明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不过,在世界各地的民族志中,尚未发现乱婚乃至群婚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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