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双方见面之前,男女双方应该先沟通好具体的彩礼金额、礼品等敏感话题,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范围。了解当地的彩礼价格水平,如果不知道多少彩礼比较合适,可以参照当地的彩礼价格。
带着诚意商量。双方要表现出诚意和尊重,尽量避免让对方感到没有受到重视。
确定合适的时机和场合。最好选择在合适的时机和场合进行,不要在公共场合或者对方工作单位谈论这些事情,以免造成对方的尴尬或者不适。
用心听取对方的想法。在谈论时,要尊重对方的想法和意见,了解对方的意愿和需求。
避免直接讨价还价。彩礼是一种赠送而不是买卖,如果女方先开口讨价还价,会显得有点尴尬。男方应该主动开口询问彩礼的事情,表明真心求娶的诚意。
注意语气和方式。在谈论时,要注意语气和方式,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执或者矛盾。
达成一致后再见面。如果男女双方事先商量好具体的金额等细节,就可以达成一致后再与对方父母见面。这样可以避免双方父母直接讨价还价的情况发生。
总之,在结婚前与女方谈论彩礼时,需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和需求,用诚意和良好的沟通技巧来达成共识,并注意不要让对方感到尴尬或者不适。
彩礼流传到今天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习俗更是男方对女方的重视和尊重。年轻人结婚可以要彩礼,但是彩礼不能要的超出男方经济范围外,因为那不是再要彩礼,而是在为难对方。结婚本是一件喜庆的事情,不能因为彩金问题而闹的双方都不愉快。
我觉得彩礼可以适当的要,不能影响年轻人的正常生活。就比如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她结婚的时候,父母都是根据男方的经济要的彩礼,彩金不高,男方也负担的起,他们结婚的时候,父母也把彩礼给还给了她们。婚后两人也没啥压力,相处的很好。所以我觉得彩金这种事情可以适当得要,因为那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重视和诚意。但是不宜要的太高。因为要的太高会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也会让小夫妻婚后过得很辛苦。所以建议彩礼适当的要,不能过分的要,那样就失去了彩礼的意义,那彩礼就变了味,也会影响情侣之间的感情。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重视和尊重。因为他爱女方所以会原意为女方付出,感谢她的父母把她养育这么大,感谢父母的默默付出,把自己的爱人养大。所以我觉得该要,这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重视。如果连这点重视都没有,那日后的婚姻更不会爱女方,因为一点付出都不肯,怎么可能会爱女方。所以彩礼该要。但是要彩礼是一门学问,要适量。适量关系双方关系更好。反之,双方的关系会更不好。所以我觉得年轻人该要彩礼。彩礼不仅是一种习俗,也是男方对女方的重视和尊重,
总之,彩礼流传到今天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习俗更是男方对女方的重视和尊重。年轻人结婚可以要彩礼,但是彩礼不能要的超出男方经济范围外,因为那不是再要彩礼,而是在为难对方。结婚本是一件喜庆的事情,不能因为彩金问题而闹的双方都不愉快。
因为不同的地区风俗习惯不同,经济发展也不同,所以说他们对于彩礼的标准也不一样。朋
一、我们老家的彩礼一般在10万元左右。
先说一说我们老家的彩礼吧,因为我们老家在一个排不上线的小城市,所以说彩礼钱也是非常低的。我们那边如果男女方已经确定了关系,需要先订婚,订婚的时候男方去女方家里需要带上礼物,酒菜和定金。一般定金都会给2~3万元之间,我见过最多的就是26,666元或者是28,888元,图一个好兆头。然后等到结婚的前夕会再一次去女方家里送彩礼钱,但是彩礼钱也是包括之前的定钱的,所以说两次钱加起来也就是10万元左右。
二、江西的彩礼非常的高。
其实我觉得我们地区的彩礼钱还是非常低的,在我们这边结婚,男性一般压力都不大,但是如果你是江西老表,那结婚可就头疼了。江西的彩礼钱在全国的排名都非常的靠前。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江西的,他在结婚的时候光是给女朋友家里拿的彩礼钱就有28万元。然后还要买车买房,当时女方的要求还是要捐款,交个首付还不行,结个婚真的像扒一层皮一样。
三、其实大家不需要在彩礼方面太过纠结。
其实我认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或者是双方的父母,都不需要在彩礼方面太过纠结。有些男生觉得结婚就不应该给彩礼,这样和卖女儿有什么区别,但是我觉得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因为你的妻子也是别人父母养大的,你知道养一个孩子要花多少钱吗?而且彩礼钱是多少年的老风俗了,也不能说改就改吧!然后女方也不要要求男方给太多的彩礼钱,都是年轻人,哪里有那么多的钱,难道彩礼钱的多少就能代表着对你的爱情有多么深吗?其次就是双方父母,男方父母在给彩礼钱的时候一定要深明大义,不要抠抠搜搜,而女方父母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度索取,给男方太大压力。
法律主观:
1、回不回都可以,视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彩礼只是一种古代流传至今的一种风俗习惯,没有准确的数额标准,只要能够表达心意即可。2、《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至于法律是否应规定彩礼金额,学界仍存争议。不过研究者认为,积极有效的基层治理,有助于乡村逐渐摈弃旧风俗、树立新风尚。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