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
宾阳县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所辖的一个县。已有2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宾阳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程思远先生的家乡,是广西重要的陆路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
宾阳县古为百粤之地。夏至周为荆州地,秦时属桂林邵所辖。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领方县,为本县立行政建置之始。三国时代,本县为吴国属地。元兴元年(264年)改领方县为临浦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将临浦县疆域划分为二恢复领方县,又予汉广郁地设等宁县,唐朝贞观五年(631)年置宾州。清朝康熙以前,仍沿明制,宣统三年(1911年)改宾州为宾县。民国元年(1912年)宾县改称宾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置宾阳县,宾阳县专区(后改邕宁县专区)1953年3月起为桂西壮族自治区(后又称州)所辖,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后,划归南宁专员公署所辖(后改称地区),2003年6月27日正式移交南宁市,为市辖县。宾阳县位于广西中部偏南,面积2314平方公里,辖16个镇(乡),总人口99万人。县城芦圩镇为广西四大古镇之一。
[编辑本段]行政区划
宾阳县有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先生的家乡,位于广西中部偏南,东邻贵港市,南偏东与横县接壤,西南部与邕宁区接界,西部与武鸣县连接,西北部与上林县相衔,东北部与来宾市毗领,东西相距752公里,南北相距606公里。全县有16个镇(乡),总面积231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42245公顷,有林面积703万公顷。
宾阳县辖15个镇:芦圩镇、黎塘镇、新桥镇、新圩镇、大桥镇、邹圩镇、甘棠镇、古辣镇、露圩镇、洋桥镇、王灵镇、武陵镇、中华镇、思陇镇、和吉镇,1个乡:陈平乡。
[编辑本段]人口与民族
全县总人口99万人。宾阳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县,聚居着壮、瑶、苗、侗、仫佬、毛南等21个少数民族,其中壮族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数的20%。全县各族人民和睦共处,别具一格的少数民族风情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形成了开放、宽容、创新的文化氛围。除了传统的春节等节日外,民间传统节日主要有清明节、端午节、天贶节、关公节、灯酒节、中元节、重阳节、冬至节、送灶节、三月三,在民间和传统的节日里,除了家家户户烯放炮仗外,人们舞龙、舞狮、舞马、舞貔貅、舞鹤、舞蝶、舞蚌、游彩架、跳板鞋舞、抢花炮、彩灯、踩高跷、武术表演以及跳民间歌舞等,别有一番情趣。此外,宾阳的民间舞蹈、戏剧丰富多彩,戏剧方面有:粤剧、师公师戏、丝弦戏、采茶戏;歌舞方面有:仙马彩凤舞、鹰歌饮酒舞、群鼓舞等;音乐方面有:八音、民歌、马歌、侬歌及各种形式的配乐演奏等。与此同时,宾阳人民还创造了剪纸、刺绣、壮锦、竹篾编织、木器、制陶、雕刻、绘画等传统工艺,这些有上千年历史的传统工艺是宾阳独特文化积淀的精髓,一直流传至今。
[编辑本段]景区景点
宾阳县秀山丽水,风光旖旎,景色醉人。比较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东有龙岩公园、相思潭、燕山六五寺、狮子岩、边山村仙女湖、程思远旧居、朝霞石壁;西有清平湖、昆仑关战役遗址、葛翁岩抗日战争指挥部旧址、思陇凤凰瀑布、万盆林区、陈平江漂流;南有桃源忘忧谷、六莲渡抗日战争后方医院旧址、蔡氏古宅建筑群;北有邹圩清水河、八仙岩;中部以县城为中心有大汉回风塔、蒙大赉恩荣坊、南桥、南街、中山公园、秀峰塔、思恩府科试院。在明朝年间就有闻名遐迩的宾阳八景,先人以八景为诗,颂曰:
宾阳宝水涌春涛,流出镜湖秋月高;
夕阳鞍山藏虎豹,朝霞石壁产英豪;
迎晴淑女留仙迹,消暑葛翁显圣韬;
鹤观灵泉水滚滚,马潭烟雨浪滔滔。
[编辑本段]区位优势
宾阳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昆仑关雄峙于南,屏障宾邕,前控关山,后镇古漏,扼桂中南交通之咽喉,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桂海高速公路与南梧二级公路在宾阳交汇,国道322线、324线交汇于县城。湘桂铁路纵贯全境,黎湛铁路、黎钦铁路都以黎塘为首发站,黎塘火车站是广西第二大货运编组站和一级客运站。县城距广西首府南宁市80公里,距南宁国际民航机场只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距华南第三大内河港口——贵港港口仅70公里。可以说,宾阳是广西的交通咽喉,是大西南与东南亚经济联系的枢纽地域,具有接受首府南宁经济、科技、文化、物流的辐射优势。
[编辑本段]自然环境
宾阳县位于东经108°32′~109°15′,北纬22°54′~23°37′,处在北回归线南缘。属南亚热带季风候区,县境受海洋暖湿气流调节,高温多雨,夏长冬短,年平均气温为288℃,日照15666小时,雨量15892毫米,蒸发量1569毫米,相对湿度81%,霜日5天,为南亚热带气候区,又寓有中亚热带气候牲,便于多种经营。县境东、南、西三面边缘土山连亘,北及东北面边缘石山崛起,中为广西第三大冲积平原。一马平川,大片肥田沃野宜种性广。明代著名地理学家徐霞客到宾阳考察旅游时,惊叹其“平畴一望天豁岚空,不意万山之中,复有此旷荡之区也。”
[编辑本段]资源状况
宾阳资源丰富,是全国500家产粮大县之一,大宗农产品有甘蔗、莲藕、蔬菜、桑蚕、木薯、花生、玉米等,目前宾阳的瘦肉型生猪、水养白鳝、点星鱼已享誉区内外。1996年,宾阳被列为“九五”首批国家商品粮基地县。1998年,成为广西优质粮生产县。名特优农产品主要有黎塘莲藕、武陵香米、大桥香芋、王灵夏阳菜等,远销粤、云、贵、湘、鄂各省。
宾阳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色金属有金、银、铁、铅、锌等20多种,非金属矿种类多,品位高,储量大,石灰石和菱土较为丰富,宾阳黎塘已成为广西水泥生产重要基地之一,目前,香港最大的中资企业华润集团和全国著名卫生用品公司——香港国际恒安投资有限公司均在我县设有生产基地。
悠久的传统手工业使“宾阳货”自古以来兴盛不衰,也使宾阳赢得了“小日本”的美称。宾阳产的筒布、竹编在唐代和宋代列为贡品,至明清两代,宾阳产的陶瓷、壮锦、纸扇、纸伞、毛笔等畅销区内各地及湖南、云南、贵州。壮锦、竹编、瓷器堪称宾阳“三宝”。特别是以竹编产品为主的工艺品,以其实用舒适、雅致清新、乡土风味十足的特点,30多年来一直畅销欧美、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壮锦曾因入挂北京人民大会堂和作为国礼赠给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而闻名遐迩。
[编辑本段]民营经济
是宾阳一大特色和优势。宾阳自古以来就是商贾云集之地,以“百年商埠”闻名于桂中南。县城芦圩镇是广西四大古镇之一。其“宾阳货”以货真价实,物美价廉扬名于世,使得“宾阳货”自古以来兴盛不衰,也使宾阳赢得了“小香港”的美称。早在唐宋时期,宾阳的布匹和竹编就被列为贡品,至明、清两代,宾阳产的陶瓷、壮锦、纸扇、纸伞、毛笔、小五金等行销区内各地及湖南、云南、贵州等地。壮锦、竹编、瓷器堪称宾阳“三宝”。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导下,聪明灵巧的宾阳人通过引进技术,大力改造和创新传统手工业,创出了一批竞争力强的品牌,形成了建材、陶瓷、壮编、竹编、皮革、纸品、小五金、农机具、卫生香、毛笔毛刷、鞭炮、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等30多个行业,花色品种730多个的民营企业产品系列。“红水河”牌水泥、广西著名商标“百娇”纸品,“美洁”牌瓷器、“广力”牌电杆、“檀香”牌卫生香、“金玉”牌餐巾纸、“宏伟”牌农机具等30多个品牌成为区内外响当当的“品牌货”,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和远销欧洲、东南亚各国,起到了“树一个品牌,带一个产业,富一方群众”的“龙头”作用。近年来,宾阳把民营经济作为第一支柱产业来抓,通过经贸两会这个平台,大力改善软环境,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项目拉动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编辑本段]教育事业
一直呈现出蓬勃生机,从每万人本科生录取率和中小学在学率等硬性指标看,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广西各县(市)前列。近年高中教育尤其突出:2003年高考重点上线299人,本科上线722人,并培养出一名全区理科状元;2004年高考重点上线358人,本科上线1402人;2005年高考重点上线418人,本科上线2616人,单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宾阳中学考上重点线人数和本科线人数就分别有352人和1452人,稳居广西各中学前三名。目前,以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宾州中学、宾阳芦圩完小等示范性学校创建活动为龙头,全县各类学校正以高昂的姿态,推进“建设教育强县,树立教育品牌”决策的深入实施。
[编辑本段]取得荣誉
二十多年来宾阳改革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1990年以来,宾阳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消灭无标生产先进县”、“全区造林绿化达标县”、“全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全区社会文化先进县”、“全区广播电视建设先进单位”、“全区乡镇企业示范区”、“全区粮食基地建设先进单位”。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电话和公路。
[编辑本段]民族文化
宾阳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民俗风情浓郁。民间文艺丰富,文化形式多种多样。戏剧方面有:师公戏、丝弦戏、采茶戏等;歌舞方面有:仙马彩凤舞、鹰歌饮酒舞、群鼓舞、舞龙、舞狮等;游艺体育方面有:游彩架、舞炮龙、抢花炮、彩灯、武术等;音乐方面有八音等各种配乐演奏;群众文化方面有:歌圩、圩逢、诗社等;工艺美术方面有:剪纸、壮锦、刺绣、陶瓷、竹编、纸扇、饼模及泥塑儿童玩具、元宵花灯等等。土特产品有:莲藕、粉丝等;风味小吃白斩狗、狗脚、酸粉等吸引众多食客。
1宾阳炮龙节,正月初九到十一,三天,中国的狂欢节,每年正月十一夜,炮火连天,火龙飞舞当晚整一个火树银花不夜天邻县邻省的人们都赶来
2胜利节,中华镇施村,农历四月初七,庆祝该村抗日胜利
3名吃:白斩狗 酸粉 盐糕 卷筒粉 焖狗脚 中华橄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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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国际大酒店。宾阳县的沃顿国际大酒店价格方面高低中档位都有。很南宁厅、中国香港厅、悉尼厅、北京厅、国宴厅、雅典厅等,还包括草坪场地、泳池场地和婚礼堂。很高级,排场豪华,可以举办各式各样的婚礼。觉得自己策划筹备婚礼麻烦,那里也有——爱婚礼创意空间,可以策划婚礼的服务,服务口碑都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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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风俗-生产风俗来宾良江的客家人,每年正月十五人们走访亲友后,都要举行隆重的家宴,合家老少及分灶了的兄弟团聚,由年纪较老、生产经验丰富的家庭成员,根据历年和来年的情况进行分析、估计,作出一年的生产安排,较年轻的家庭成员则在旁补充。然后集中力量翻地、耙地、种玉米,完成这些工作后,迎来了繁忙的春耕。“二月灶”(农历二月二日)那天,天乍蒙白,人们(主要是妇女)争先恐后担着蜡烛、香、荤菜、糯饭去祭拜“灶王”,祈求神灵保佑来年风调雨顺,生产丰收。嗣后,种下甘蔗,撒播水稻种子。待秧苗长均,抓紧时间进行春耕工作。由于春耕工作较繁重、紧张,人们多是互相帮助完成插田。管理工作则是各人的事了。作物即将成熟的时候,一般由老人决定什么时候收割,小孩不得多言。夏收时,各种家畜、家禽业已长大,塘里也可以捕捞,客家人欢欢喜喜摆上一桌最丰盛的饭菜,又得“洗一次眼睛(意大嚼大吃)”。中元过后,人们又忙乎秋种秋收,其后,集中力量把种植的作物部分出售,饲养的猪、鸭、鹅、鱼上市。 [编辑本段]客家风俗-生活风俗 广西的客家人在生活风俗上保持了勤俭节约、聚族而居的特点。来宾的客家人仍两稀一干,早上、中午吃粥,晚上吃饭。主食大米饭、大米粥,由妇女在早上煮好,凉冷,放进橱柜,粥白天吃,饭晚上吃。饭是倒出米汤后干焖而成。他们不喜欢吃烂饭,故用此法煮饭。吃粥时,喜欢熟盐拌粥。其副食是猪肉及各类蔬菜,不定时吃牛肉及其他肉类。一般猪肉是切片,水煮熟,炒干,放入佐料即成。蔬菜是用油炒热后,放入配料即盛入碗。客家人的佐料不外乎姜、蒜、葱、酱、五香粉、味精。他们的传统名菜是扣肉、白斩鸡、醋排骨、醋大肠以及炒醋酱鸭。风味食品是冬米糖、酸刀豆、辣椒,晒到半干程度,放入酸坛,鲜黄即可打开食用。逢正月初二、十五、端午节,客家人都要包粽子,有肉粽、绿豆粉粽等,作粽用的馅都事先用八角粉、胡椒粉、酱、盐制好。裹粽用粽叶。农历二月初二、清明,都煮糯米饭,放入糖,再用树叶染成不同颜色,香甜可口。冬至。都要吃糯米粉、肉馅制成的水煮馍。他们没有喝开水的习惯,口渴了,多以粥水、米汤代替,喝茶很少,喝酒多是自家酿的米酒。
来宾客家人的房屋都是大瓦房,传统的房屋为平房,厅堂分为上厅、下厅,中间为天井,上厅后面是储藏室,上厅正宗摆八仙桌、挂镜屏,镜屏上面是祖宗牌位。吃饭在下厅,冬天烤火也在下厅。上厅两侧是大寝室,为老人和已婚夫妇使用,下厅一侧为小寝室,是未婚青年使用,另一侧为厨房,猪牛圈则在房屋的左右两侧。照传统俗规,旧房多留给长子住用。 [编辑本段]客家风俗-家庭风俗 由于客家人多聚族而居,因此有事按宗房活动,往往一个姓有若干宗房。整个姓氏,传统有不成文的族规。凡是出现有损姓氏声誉的大事,由全姓氏出人商量解决。如果出现与外姓斗殴的事情,则每户出人前往解决,目的是防止吃亏。一般客家人不擅自动手,有理则据理相争,无理则和气解决,如果谁敢冒犯族规,势必被族人孤立。每逢宰猪,客家人都要设宴招待族人,小村的是每户请一人,大村的则是请有威望的老人和宗房兄弟。一旦家里有人考上中专、大学,或参军、出外工作,客家人都要设宴款待前来祝贺的宗房兄弟。为了维持宗房的团结,女方过房后,一般是三世、四世同堂,如果南方以下还有弟妹。新娘、新郎必须随老人居住合灶一段时间才能分灶。即使不和老人同灶,也必须承担赡养老人、抚养弟妹的义务。否则被视为逆子。分灶以后,每逢有好酒好菜,都要喊老人同吃或挟一份菜给老人。
由于重家族,所以老人极受尊重。来宾客家人俗规,吃饭时,老人座位面向大门,以示尊重,成年人次之,坐在两旁,小孩只能坐在对着老人的那一面的坐位。如果家里人太多,男的坐一桌,女的坐一桌。吃饭时,小孩要主动帮老人挟菜,小孩帮老人添饭时,接碗、递碗必须是双手伺候。老人讲话,小孩不能随便插嘴,或在旁喧嚣。吃完饭,小孩得讲一声“慢吃”。
在家庭风俗中,小孩的出生极受重视。来宾客家人孩子出生三朝,外婆和近房嫂子、弟婶(弟媳)和已婚妇女用竹萝装鸡蛋,来到新产妇家做“三朝”。半月后,外婆邀更多的妇女,担甜酒、鸡蛋、米、母鸡、背带给外甥做“半月”,俗称“吃姜酒”,这次酒席最热闹。小孩满月后,外婆又邀妇女给外甥做“满月”。客家人一般不做周岁。
伏波庙、大人庙、女庙,是客家人每年都要参拜的,即使“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三令五申严禁搞迷信活动,客家人还是暗中参拜。伏波庙,即为纪念汉朝将军马援南征而建的庙,庙会时间是正月初六。大人庙是纪念清朝丞相(大学士)陈洪谋为广西民众请命免交钱粮而建的,庙会时间是正月十九。女庙是纪念刘三姐建的庙,庙址是在一个山洞里,正月二十九日举行庙会。
客家人祭祖是一件大事。三月清明时,整个姓氏都热闹起来,联合到祖坟去搞祭祖活动,良江乡内的客家姓氏,每年清明都要集中到宾阳进行祭祖,一般每家派一人到场参加。每逢节气或岁终,客家人都是先用荤菜祭祖后,方才进餐。正月的时候,供品必须摆到十五那一天才能撤去。正月的供品多是粽子、猪头肉(整块)、米花糖之类。
客家人过去每逢春耕前、夏收后以及秋收后集中于祠堂,一来听文化程度较高的人解释家谱,续写家谱;二来商量姓氏内需要解决的大事,例如同外姓的纠纷、建筑、生产等。
补充回答: 客家风俗-客家婚嫁风俗 惠州民间传统的婚嫁礼俗,以封建礼教诸俗为基础,大多显得繁文缛节,劳民伤财,可说是颇多陋俗。儒家经典《礼记昏仪》说:“夫权,始于冠,本于昏(婚),重于丧祭,专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昏(婚)礼者,礼之本也。”可见儒家十分推重婚姻礼俗。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儒家思想,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五彩缤纷、礼制颇多的婚俗文化。惠州的传统婚俗,大抵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一个地方的具体表现。
封建社会的几种婚姻形式,如“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聘请婚姻”、“指腹婚姻”、“童养媳婚姻”、“荒婚”、“望门婚”、“幂婚”等等,惠州均有之。其中聘娶婚姻尤其盛行,聘礼、聘金不可或缺,在今日惠州依然可见其遗风。
聘娶婚姻在惠州有悠久的历史。光绪《惠州府志》记曰:“婚姻,俗用槟榔为聘,以多为贵……其聘仪妆奁则称家之丰约为之”。“俗用槟榔为聘”中的槟榔,旧时中药铺有售,在聘礼中,它多具象征意义,而真正的聘礼传统都是以银钱、食用之物为主的。“府志”说聘礼“称家之丰约为之”,实际上,即始“约”者,聘礼的数量也是相可观的。
惠州传统的聘娶婚姻的礼仪十分繁锁复杂,从开始的媒人提亲,到最后的三朝回门之俗,其间经历卜吉、过礼落定、报日、过大礼等婚前诸礼及铺房、亲迎、拜堂、滞新娘等盛大的联姻仪式。
惠州民间的繁杂婚俗,是由封建婚嫁礼仪的“六礼”演变而来的。“六礼”起源于周朝。《礼记》记述当时应循的婚姻程序为“纳采”(媒人提亲)、“问名”、“纳吉”(男方卜吉,女方正式认婚)、“纳证”(下礼落订)、“请期”(婚期的商定)、“亲迎”(迎亲接新娘)。这6个环节就是所谓的“六礼”,是封建礼教中最早的婚姻礼仪。其后两千余年,六礼虽有变异,但万变不离其宗,今日各地的婚仪中都依然可见其影子。
惠州传统的婚嫁礼俗,大抵按如下几种程式进行。
(一)提亲
惠州传统聘娶婚姻之始,首为提亲。一般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合。提亲为六礼中“纳采”的一种变化形式。《仪礼士昏礼》中记曰:“昏(婚)礼下达,纳采用雁。”就是说,秦汉以前的提亲一般是以提活雁作为礼物的。这是取其顺乎阴阳往来之义。到了秦汉以后,送礼又采用糕羊、合欢、嘉禾、胶漆等物,到了后来竟发展到了30余种,这些礼品一般都象征着夫妇牢固和睦。惠州传统婚仪中的提亲携礼多是活鸡或花布妆奁类用物。这种鸡,民间称“带路鸡”,寓意吉祥。
在提亲中,媒人受男家之托,凭三寸不烂之舌通女家。因惠州以前作媒人的多为女性,故惠州习惯称之为媒人婆。
媒人在中国古已有之,《诗经》中就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诗句。惠州传统婚仪中的媒人婆一般分职业的和非职业的两种,职业媒人婆以做媒为生,唯利是图,所以不惜摇唇鼓舌,讲假话,讲瞎话,夸大对方家庭对个人的优越条件,隐瞒对方及其家庭的欠缺方面,往往撮合出一些畸型的婚姻。正因为如此,在人们的心目中,媒人婆往往给人一 种“哄神骗鬼、谋人钱财”的丑恶形象。
(二)过大礼
婚前诸礼最为隆重和至为重要的莫过于亲迎前夕的“过大礼”了。在传统聘娶婚姻中,两家相互商定的聘金、聘礼、嫁妆在这一天要履行。此日男家将预先备好的各种聘礼装满食格、盒箩,贴红插柏,或挑或抬,由男家的姑嫂姐妹浩浩荡荡地送往女家。男方在“过大礼”中送全猪全羊是常有的事,故民谣里有“行猪过大礼”的唱词。饼食也是必备之物,惠州的定俗是备“大饼”,大饼的种类达十几种,依各家的条件和讲究铺张的程度备一种至数种大饼不等,不过,十数种饼全部备齐的并不鲜见。除此外,必备的还有烧猪肉、鸡、鹅、鸭、鱼、发糕等。
女家在收到男家礼品时,立即将原先预定的嫁妆送往男家。惠州传统婚俗中常备的嫁妆,主要为生活用品,比较普遍的是衣服、被、枕、席、帐之类,还有诸如衣柜、梳妆台、皮箱、八仙台等家具。现在嫁妆中除主要的床上用品不可缺少外,常常还见有缝纫机、电冰箱、电视机、电饭煲等。
“过大礼”一般在迎亲的前一日,喜庆的气氛十分浓厚,那些送礼品的姑嫂姐妹们,一般都着盛装,上下簇新,施粉抹油,招摇过市。惠州风俗,送礼的队伍专挑人多的道路行走,以沿途相告喜事。
“过大礼”之俗,近于传统“六礼”中的“纳征”。《仪礼》说:“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也就是说,下了彩礼,送了嫁妆,才可以把女子娶过来。古代的纳征也是至为重要的一环,所用的彩礼各代不尽相同,秦以前多采用名贵的玄熏、束帛、俪皮;汉代多用金银。其后,风俗日盛,礼物日重,历代有识之士多视为时弊而欲杜绝,但此风却历代盛而不衰。“六礼”中,“纳征”是在“请期”“报日”之前,而惠俗却是在报日之后,两者在时间上有些差异。“大礼”过后,即时婚娶,尤显得热闹,这大概是此俗至今在惠州民间依然盛行的一个原因。
(三)接新娘
接新娘是传统“六礼”中的“亲迎”。亲迎为“六礼”之尾,是“六礼”的归结。现代人所说的婚礼或古人所说的婚礼大典就是以接新娘仪式为标志。
古时候所说的婚礼大典,一般包括铺房或暖房、亲迎、回门三个环节,时间持续三天。第一天铺房或暖房,第二天亲迎,第三天回门。惠州的习惯不尽相同,所说的婚礼基本上是指亲迎和滞新娘两个环节,至于迎亲(也就是接新娘),则主要包括了铺房、花轿迎亲、撒盐米、跨火、踏凹栏等主要的几项风俗。
1铺房:铺房是一种旧风俗,一直延续至今。铺房是女家送嫁妆到男家后,女家的姑嫂姐妹帮忙摆设新房的一种风俗。按惠州习惯,铺房讲究两点,一是摆设的床、柜、梳妆台等要注意方位、风水,至为讲究的是衣柜镜不能向床。惠州习俗中,镜与照妖同义,而照妖镜向床,显然是不吉利的。二是铺房之人要“命好”,民间认为命好的标准主要是“多子多福”。所以,寡妇、无生育能力或生育少的妇女是不能参加铺房的,而多子多福者,自然是铺房的主要参与者了。
2上花夜: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族中的姑嫂姐妹(必选所谓命好之人)要专门为新娘梳妆打扮穿衣,这就是民间所说的“插花”,这一夜,民间风俗又称为“上花夜”,是新娘嫁前的一项很为庄重的仪式。行此礼时,新娘往往伴以哭唱,其时新娘面临人生的重大转折关头,一般都十分动情,而旧俗中规定新娘插花后要在阁中静坐哭唱至天明,谓“五更守夜”。上花之夜,新娘悲悲啼啼,彻夜不眠,更显出一种传统婚嫁“喜亦悲”的氛围。
3花轿迎新:惠州传统用花轿迎亲,五十年代尚有专门出租花轿的花轿店。多是二抬、四抬或八抬大轿,绣“凤鸾牡丹” ,“福禄鸳鸯”,饰“四彩花灯”,披“大红花绸”,故谓“花轿”。接新娘之时,由媒人领路,新娘领花轿,一路鼓乐。至女家后,女家姐妹拒之于门外,新郎赶忙派“利是”,过众姐妹一关后,便可将新娘接出。新娘哭赖不走,男家众人软硬兼施,哄出闺房,又哄其(硬推)上轿,新郎还要给轿夫封“利是”,方才起轿。几翻“拼搏”后,新郎往往已是精疲力尽。
4、撒盐米:接新娘时,旧时惠州有些地方有撒盐米的习惯,预先用器皿盛好一些盐、米、黑芝麻等物,即在接新娘的途中沿路撒放,谓祭桥神;而沿路撒的,是为祭祀路神,这就是惠州传统婚姻礼俗的撒盐米之俗。撒盐米之俗其实为我国传统婚姻礼俗中“撒谷豆”之习的一个变种。“撒谷豆”出现在西汉,两宋时北方盛行,其传统的说法是为了“禳三煞”,亦即驱鬼避邪,这和惠州民间“撒盐米”差别不大。只是“撒谷豆”多为北方遗俗,南方并不普遍,而惠州有之,可见惠州习俗的渊源是甚为久远的。
5、遮头、踩凹栏与跨旺火:新娘接到家中,鼓乐声中众亲扶新娘下轿,此是新郎手持扇子相扇,若男家的大姑**八字相克,她们必须用盖(竹编的盛器)、筛等物遮挡不与新娘直接见面。民间认为,新娘红运当头,杀气甚大,新郎用扇扇之,谓“弱其杀气”,人避开不见,谓“避其杀气”。有的地方,新娘下轿时,新郎用凹栏(主编的一种盛器)挡住新娘后脑地方。这一风俗,惠州流传的哭嫁歌中亦有反映:“我(新娘)脚踏轿门郎晾遮,郎晾遮头遮女死,我比(给)什么功劳来谢爷。”看来,新娘是颇怕这一“遮”的。按民间的说法,凡出嫁女要孝道,即使上轿到了男家,也要一步三回头,而新郎的那个凹栏,就是要遮住新娘不断回头的视线,很名显,这一做法就是要使新娘专心嫁到男家,不要老想着娘家除遮头这个风俗外,同时还有踩栏之习,新娘一下轿,男家的人便急忙在新娘的脚前铺就一个凹栏,让新娘脚踩而过,民间谓“脚踏凹栏随窝(凹)转”,很名显,这是要让新娘过门之后,能专心致志地在男家这个“窝”里做牛做马。踩过凹栏准备入屋时,惠俗中习惯要让新娘跨火而过。即便是不置专门的火盆,一些老人也要抓一把草燃烧在门口,让新娘跨过。此俗北方称“跨旺火”。也有的地方是跨碳火,是一种比较悠久的民间习俗。他有两个用意。一个是取“旺”字,新娘跨过旺火把之后,来日就给夫家带来“旺火”。另一个是取“避”字,主要是避去邪崇。民间人为有两个“邪”源,一个是婚嫁之时,观者如云,其中难免夹杂一些家中有丧、病之事的人,民间认为他们身上带有邪崇,惠州则称这些人身上带有“煨(讳)”;另一个邪源是出自新娘本身,女人身子带有“脏”,这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旧观念。因此,惠州的跨火之俗,虽取“旺火”之义,但主要是为了避邪,火盆所燃的旺草、丝毛草、挑卡等物,均是中国传统的避邪之物。尤其是“旺草”,惠州民间称其为“抹药”,是惠州穿统“去煨(讳)的专用药,在出生婚嫁礼仪以及“拜山”祭祀中,它都是人们用以避邪的护身药。
6、捧蜡烛:“捧蜡烛”为惠州传统婚嫁迎亲中的必行之俗。在接新娘归后,新娘子入洞房之前,就先由童男捧蜡烛至洞房安放。此俗惠州最为讲究,民谣亦唱云:“捧蜡烛,捧到新娘房间笃(尽头的意思,或最里面之意)。”按习惯的做法,要首选童男一人(一般为族中亲戚中兄弟多者),随迎亲队伍接新娘(此时已捧好蜡烛),接归或直接将蜡烛捧至洞房内安放。此为奉子,俗不可耐,以兄弟多的童男作为引子,为新娘佳人点燃香火,便引来子孙满堂。
7、迎亲鼓乐:惠州旧俗中“接新娘”的整个过程一般都鼓乐不停,光绪《惠州府志》所记的“鼓乐迎亲”即是。苏东坡寓惠时曾称:惠州“钟鼓不分哀乐事”,看来惠州传统的迎亲在宋代以前就已有了。惠州婚事的鼓乐称“锣鼓柜”,以锣鼓、镲、钹为主,配以唢呐。鼓乐队随迎亲队伍来回吹奏,渲染了喜庆气氛。光绪《惠州府志》说惠州的民间婚礼“鼓乐竟日”,亦即民间所称的“一日鼓”,但一些有钱人家婚事鼓乐,实际上是“二日鼓”、“三日鼓”。旧时,惠州有专门的鼓乐店,有职业鼓乐手,男家婚娶,只需花银钱便可雇专门的鼓乐班子,因而旧时婚礼请鼓乐班子捧场是普遍的。
(四)滞新娘
新娘到家后,先拜堂,拜天地祖公,拜父母高堂,并依次向男家长辈敬茶,此谓“饮新娘茶”;而诸长辈要回封“利是”包,以祝愿新婚新人大吉大利。礼毕,就是大开宴席“和新娘酒”了。惠州旧俗婚宴时新娘并不露面,一般要饿着肚子独坐闺房,不能抬头,不能言笑,不能轻易走动,独听正厅中传出的嘻闹狂欢之声。此时新娘内心一般都忧虑不安,因为她知道,那些狂汉醉鬼们,一会儿宴毕之后,便要冲入新房中“闹”她了。这就是惠州婚礼中一个最为狂欢的场面——滞新娘。
滞新娘即习惯说的闹新房,“滞”是惠州方言,即戏弄之意,滞新娘即戏弄新娘。其实还在拜堂之时,滞新娘便已开始,如果新娘下跪的动作稍慢,有些人便在新娘的后脚弯上猛蹬一脚,使新娘跌跪在地;或一阵起哄,人叠人地把新娘压在下面。此前,女家同来的姑嫂姐妹等人总是事先作些准备,如在堂前铺一块草席,使新娘倒下时不致于弄得满身灰尘。但是,男家客人总是想办法把新娘弄得狼狈一些。
婚后宴毕,人们迫不及待地涌入新房。先是要“食新娘茶,吸新娘烟”。按规矩新娘要逐一给每位倒茶点烟,这时,人们往往让滚烫的茶水倒得满满的,故意让新娘烫着;又故意将新娘点烟的火种吹熄,让新娘无所适从;尔后,又让新娘在几寸宽的长条木凳上走过,谓“过天桥”。板凳两头易翘,中间仅一个巴掌宽,人走在上面摇晃不定,而一些好生事者,还故意把凳脚事先弄坏,好让新娘从凳子上摔下来。至于要新郎新娘咬糖果,对新娘讲猥亵的话之类,则是平常的事了。越往下,秩序越乱。有的偷偷拿松毛针之类带刺的东西刺新娘的颈背,或向新娘的脸上喷撒胡椒粉,并左推右搡。女家同来的姑嫂姐妹尽力劝护扶持,也无济于事。新娘也强颜作笑,但脸上流趟着汗和泪。这种捉弄新娘的行为,往往要延至深夜。此俗对一个刚出嫁的新娘来说,是近乎残忍的。
闹新房古以有之,汉代已十分流行。因闹新房是以戏谑新娘为主,因而此习也称作“谑亲”、“戏妇”。时人所著的《昌言》指出:“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礼以趣之情欲。宣*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长奸,莫此之甚。”说明当时闹新房十分放纵,而且人们行为有违“礼教”,污秽视听,故此作者以“污风诡俗,生*长奸,莫此之甚”加以斥之。《汉书》亦云:“新婚之夕,于窗前窃听新妇言语及其动止,以为笑乐。”此为传统的“听房”之习,也属闹新房。惠州以上两者皆有,而且颇具“污风诡俗,生*长奸”的特征。但人们并不认为这是伤风败俗,世代相袭,以至今日的惠州,都依稀可见这种婚俗的遗风。
(五)三朝回门
娶亲的次日,新娘早起服侍家人,日间迎接串门探访的亲朋邻里,到了第三天,一早便要打点礼物同新郎一齐回娘家看望父母,这就是惠州习惯所称的“三朝回门”。它是惠州传统婚嫁礼俗之中甚为讲究的一项礼仪。如果说提亲、卜吉、落定、报日、过大礼为婚前礼,迎亲、滞新娘为婚时礼的话,那么,三朝回门便是婚后礼了。
三朝回门和古时候的“打婿”风俗有着密切关系。《西阳杂俎》一书在记述南北朝“打婿”风俗时说:“婿拜阁(女子住的屋)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乐,至大委顿者。”
广东近现代文献中亦有“戏郎婿”的记述。按广东的旧俗:郎婿回门之时,岳家以盛馔,谓之“待新女婿”,但席坐使时,岳家的姐妹群起而戏之,或出难题使新郎难堪,或迫新郎跪拜家中诸物。
惠州的三朝回门,又称“滞新郎”,从形式到内容都和“打婿”、“戏婿”之习有相似之处。按惠州的习惯,新人到岳家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拜见岳父母大人,而后逐一拜见族中诸亲。在拜见族中的姐妹时,往往就已开始“滞新郎”了。按照传统的风俗习惯,新郎到岳家祖宗和岳家宅屋的四方神,这时姐妹便于一旁起哄,或让新郎多拜几次,不让其起身;或让新朗频频下跪,不让其间歇;有些好事之人,还会拉新郎到鸡窝或猪圈旁,明说是要新郎拜鸡笼神或猪舍神,实际上是戏弄新郎。如新郎不从,众姐妹就回强行“执法”,使新郎不得不从。
拜毕,岳家宴请郎婿。席间,岳丈及族中老者要出些对子和难题让新郎解答,说是测试新郎的才能,实际上是为难新郎;而那些好事的姐妹,这时便照搬“滞新娘”的做法去戏弄新郎,使新郎狼狈不堪。
“滞新郎”尽管在程度上不如“滞新娘”,但岳家姐妹的矛头始终都是直指新郎,大致是对新娘在男家受到戏弄的一种“回敬”。新婚三朝回门是惠州传统婚嫁的一个定俗,故礼仪颇为讲究。回门时备的礼物,首要为鸡,民间谓“带路鸡”,这是必备的吉祥之物。其余的礼物,如鱼、肉、鹅、海味、山珍、饼食等各听其便。这些礼物,男家一般都多备一份,如肉、备两块,女家接礼后,按俗要回男家一块。其余如大桔亦不可缺少,如无大桔,即须以柑橙代替;大桔寓意“大吉”,女家接礼后。还要回给男家大桔(吉)。
除远道联姻者外,市内及近郊联姻,三朝回门一般是岳家请郎婿、新娘及婿家姐妹姑嫂吃一餐,然后打点回礼,当日返归。
回礼宾司使中,有岳母所蒸的大红发糕和红敛糕,“带路鸡”不可或缺。惠州还有新婚一月回门的习俗,回礼时岳母蒸大笼糕(一中糯米甜糕),娘家娘婶蒸敛糕。 [编辑本段]客家风俗-客家丧葬礼俗 比起其他礼俗,丧葬之俗来得更为庄严肃穆。客家人对于此,做得十分周到,甚至过于繁文缛节。葬务从厚,礼务从奢,丰其筵席,醉饱灵侧,鼓乐奠别等等。一些地方至今旧俗犹存。
病人临终之际,便将事先做好的"寿衣"给病人穿上,称"着寿衣"。过去有“上六下四”之说,即上身穿六重衣服,下身穿四重裤子。
客家风俗重视送终。出门在外的千方百计赶回家,以求在临终前见最后一面,显得孝顺。人断气后,马上烧轿,焚纸,眷属、儿女悲哭成叫。是为“送终”。
报丧:病人断气后即刻报丧。孝子往外祖母舅家及亲伯叔家报丧,在门前或附近路口还出讣告。
摆孝堂:在遗体前挂白布,摆香桌,放灵位牌或遗像。早晚哭灵,登记亲友送来的礼物或“代烛”,帐布按序挂在孝堂两旁。
落枕:移动遗体,在厅堂地上铺一白布,将遗体放在上面,头新瓦,瓦上垫以布制三角枕,日夜派人守候;择日定时将遗体入棺叫“入材”。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亲友来吊唁时,丧家女眷在帐内棺旁举哀。晚上亲友参加孝堂守灵,俗称“陪夜”。
发丧要择时,常在早晨。旧时在头一天要“闹丧”,通宵达旦,鼓乐喧天。发丧先举行祭奠,再起柩出殡。讲究排场,以显示儿女孝顺。
安葬:将灵柩放入墓地。墓地选择讲究“风水”。坟墓外观很似客家人的围龙屋,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种表现。埋葬后第三天,亲属穿孝衣到坟上哭拜祭奠,烧纸钱,谓“醮三朝”。
做七:人死后,每逢“七”日,要举行祭奠,俗称“做七”。一般只做“五七”。最后举行祭奠,焚化灵屋(纸屋),叫“完七”,以示丧事的结束。以后,周年举行祭礼,叫开小孝;三年举行祭礼,叫开大孝。开大孝时,门前、厅堂换上红联,一切恢复正常。
客家之俗,安葬若干年后(常为十年),挖开墓穴,将遗骸用炭火烘烤,按人体结构屈肢装入特制的陶瓮内,谓“检金”,然后重新安葬,这才是永久、真正的坟墓。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人,有一些特别的丧葬礼俗,如比较注重请僧道打醮念经,超度亡魂等。
1如果一方找不到结婚证,怎么办离婚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2如果要离婚,一方有结婚证,一方没有,能离婚吗
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3结婚没登记,怎么办离婚
无须办离婚手续。
1、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就是说,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
没有领取结婚证,因此民政部门无法给办理离婚手续。这是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这样的规定,除了应当出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示结婚证。没有结婚证,自然就不能也无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扩展资料:
参考案例:
结婚未登记可依同居时间认定返还彩礼数额
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3万元并按当地习俗办了婚礼酒席后,双方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个月后男方欲结束事实婚姻生活,并向法院诉请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法院一审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判令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数额的三分之二。
2013年10月,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底,史某的父母拿出3万元作为彩礼钱。在收到彩礼钱后,王某置办了价值为1万元的嫁妆放置在史某家中,现在嫁妆均由史某占有使用。次月,双方按照习俗在男方家中摆酒席办理婚宴并共同生活,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因为共同生活期间不愉快,双方也就罢了结婚的念头,史某认为自己支付了3万元的彩礼钱却没有娶到妻子,于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
法官说法:
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后,因有缔约婚姻关系的意向,男方史某按照本地风俗习惯向女方交付彩礼,被告已收到原告彩礼钱3万元,最终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原告彩礼钱。
双方共同生活了短暂的时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实际履行夫妻义务,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被告王某主观原因造成,酌情裁量被告返还原告彩礼钱2万元,扣除嫁妆价值1万元,两被告应返还原告彩礼钱1万元。
参考资料:
4一方没有结婚证要离婚可以吗
第一,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无法出示其户口本,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第二,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一方结婚证丢失,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5没有离婚证要怎么办理结婚证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6另一方不同意,没有结婚证想离婚怎么办
你好,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你的情况可能会以”解除同居关系“来判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理的离婚都是男女双方经过正式结婚登记后,且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
引用法律条文: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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