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和日本人或者是永住者结婚,并且有所谓的结婚签证的人,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就可以拥有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了。
注意:这个3年的期间是以拿结婚签证的期间为基准,而不是以结婚的期间为基准。
日本人配偶签证要在日本呆申请永驻需要结婚3年以上并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定住签证,主要是日本人配偶,或是在日本拥有永住签证的人的配偶等拥有。定住签证时限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要更换。拿到第二次的三年签证后即可去申请永住签证。
日本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规定,以下三点作为永驻资格审核时的标准:
1、素行要件: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2、独立生计要件: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后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3、国益要件: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
扩展资料
加入日本国籍的必要条件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
日本的永住签证是一种无期限的签证,也没有资格外活动限制。但是获得日本永住资格者最长不能离开日本3年,否则自动失效。期间可在日本驻外使领馆办理延期手续。
永住与入籍的区别有两点:
(1)永住者保持自己原有国籍;
(2)永住者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与日本公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日本定居条件
-永驻许可
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
日本人配偶签证要在日本呆申请永驻需要结婚3年以上并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定住签证,主要是日本人配偶,或是在日本拥有永住签证的人的配偶等拥有。定住签证时限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要更换。拿到第二次的三年签证后即可去申请永住签证。
日本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规定,以下三点作为永驻资格审核时的标准:
1、素行要件: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2、独立生计要件: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后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3、国益要件: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
扩展资料
加入日本国籍的必要条件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
日本的永住签证是一种无期限的签证,也没有资格外活动限制。但是获得日本永住资格者最长不能离开日本3年,否则自动失效。期间可在日本驻外使领馆办理延期手续。
去日本长久居住需要以下条件:
1、连续在日本居住10年,且从申请永住日开始倒数5年间直日本工作持有工作签证,并且缴纳了应缴纳社会保险和税金没有犯罪纪录。
2 对于持有日本人配偶签证人,需要连续在日本居住5年上有政府机构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 需要连续日本居住5年上有家属关系证明。
4 商业投资者身份取得日本留资格,需要连续日本居住5年上,且要看公司经营状况。
5 改变国籍日本国籍也归化,需要连续日本居住5年上,有日本自立谋生技能学识。需要与生父母同意书,一旦成日本国籍原来国国籍会丧失。
签证发放条件: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 申请人需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要符合规定。
3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注: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符合下列各款情况之一的外国人不得进入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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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旅游签证
此类签证的发给对象是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因此,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范围。
(1)中国公民访日「团体」观光旅行
是指中国公民以旅游为目的,以团队(组团)形式访问日本。按本制度组织的旅游团人数为5名以上40名以下,赴日行程为15天以内。
(2)中国公民访日「个人」观光旅行
2010年8月1日日本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公布,随着中国公民赴日旅游人数的增加,日本国决定对中国游客发放能够更少人数自由旅行的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观光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1、本人护照 :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2、本人照片: 2张, 三个月内2寸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4、户口本: 1份 ,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 (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5、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有公司简介也最好提供 (这个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提供只能作为辅助材料提供,不影响签证)。
6、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日本使馆非常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7、在职证明:1份 担保信必须盖有所在单位的公章,说明申请人职务,在此工作时间,在日期间依从日本法律、不脱团活动、旅游结束后按期间回国。如有滞留不归,由本人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领导的签名、联系电话、日期(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最重要的是需要注明年薪10万元,如果没有注明是申请不到的)。
8、企业营业执照:1份。国家政府机关无须此项,但要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学校或事业单位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9、个人资产证明:1份。5万元存款证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折、房产、车的复印件各一份资产证明越多越好(日本驻重庆领事馆对银行流水没有要求,可以不提供)。
10、结婚证:1份。结婚证复印件(日本领事馆对在一个户口本的人员才会认定为亲属,如果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单独的户口,光是提供结婚证,使馆是不认可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参考资料:
与日本人结婚后拿的是配偶者签证,刚开始可能还需要一年一签,到了第三年后就可以申请永住了,但是前提是在这其间不要发生什么纠纷,还有申请永住时入管可能会突击检查,看你们是否住一起,也可能会向周围邻居询问你们两个人的情况,小心点
GOOD LUCK
日本人的配偶者申请永住许可时,作为特别条件,法务省入国管理局有以下三点要求。
一结婚以后,在日本生活三年以上。
——请注意,不是已经结婚三年,而是结婚以后在日本同居三年以上。
二结婚是真实的。
——婚姻有破绽、夫妻分居、只在法律上是夫妻而实际上根本没有住在一起的场合等,不能说是满足了“结婚是真实的”条件。
三已经取得了最长的“3年”的在留期间许可。
——和日本人结了婚,即使是在日本生活了五年,如果现在的在留资格是“1年”的话,也不能申请永住许可。
永住许可申请时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永住许可申请书;
2丈夫的户籍誊本;
3本人的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4丈夫的住民票;
5丈夫的在职证明书等职业证明材料(法人役员的场合是登记簿誊本,自营业的场合是确定申告副本);
6丈夫的源泉征收票(自营业的场合是纳税证明书之一、之二);
7丈夫的住民税课税证明书(过去1年份即可);
8丈夫的身元保证书(入国管理局指定用纸);
9住居报告书(入国管理局指定用纸);
10家族状况报告书(入国管理局指定用纸)。
作为必要的、不可缺少的资料,上面的10项是必须提出的。然而,并不是说只要提出了这些资料就一定能够得到许可。其它的材料,只要是对申请有利,就应该积极地提出,这样可以使得到许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比如,从“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或“技术”等就劳资格申请“永住”的场合,必须要提出“永住申请理由书”。“日本人配偶者”的场合,则没有要求提出“永住申请理由书”。但是,为了取得入国管理局的审查官的充分理解,添加上“永住申请理由书”,就可以提高得到许可的可能性。同时,银行的存款证明或房产的登记簿誊本等,虽然不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资料,但如果有的话,提交上去当然会是有利的。另外,如果有表现从结婚到现在的日常生活状况的照片,也可以一起提出,这样会更有说服力。
还有一点,那就是要得到永住申请的许可,“品行善良”也是必要的条件。假如有在超市偷东西被警察逮捕的前科,或者有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记录——明确地显示出日常表现不好的场合,结果当然是不许可。不仅如此,你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是否作为良好市民过着正常的生活而没有被社会所非难——这些也是审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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