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彩礼本身具有非常高的仪式感、彩礼是对娘家人的一种弥补,以及年轻人结婚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彩礼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1,彩礼这种习俗之所以流传至今,是因为其本身具有非常高的仪式感。彩礼这种风俗之所以会由来已久、流传至今,是因为其本身所具有的非常高的仪式感决定的。……正如结婚一定要举办婚礼一样,彩礼也是结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仪式和内容。……具体来说,当男女双方确定婚事,开始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拿彩礼。女方拿嫁妆,双方喜气洋洋地筹办并举办婚礼,这场婚事才能幸福、圆满。正因为如此,彩礼这种习俗才会流传至今。2,彩礼是对娘家人的一种补偿,因此才会长期存在。彩礼本身其实是婆家人对娘家人的一种非常现实的补偿。……结婚的时候,男方家娶媳妇,一家人其乐融融,而女方家庭把自己的闺女嫁出去,如果任何回报都得不到的话,实在感觉冷清……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彩礼这种风俗。通过彩礼,女方家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更重要的是获得了精神上的安慰,这样双方家庭才会都感到满意,彩礼这种风俗也因此而长期保留了下来。3,年轻人应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彩礼。在结婚时是否应该要彩礼这个问题上,年轻人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去进行确定。……首先要明确这件事并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法,只有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去做应对。……具体来说,在是否要彩礼这个问题上,男女双方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方的朴诉求去进行深入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双方共同认定一种选择。
结婚该不该给彩礼?一直是很多人讨论的话题,有人说该给,有人认为不该给。当然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
根据一些当地的习俗,女儿结婚需要给付彩礼。婚姻是自由的,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原则,法律都是不禁止给付行为的。法律明令禁止的是带有胁迫情形,非自愿的索取彩礼。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自愿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彩礼的行为是可以的。
彩礼,是一份承诺。
其实,彩礼不应该是要来的,而是水到渠成的礼仪。
在婚姻里,女方好像一直处于弱势。要带娃做家务,也要上班赚钱,处理婆媳关系,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堆在一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彩礼是古时候就有的一种礼仪,那时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一起之后,离婚的可能性很小。
现在的人,婚后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性格不合,或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多半会选择离婚。
婚姻带给女性的束缚实在是太多了,职场对于女性的生存环境更是十分苛刻,
甚至有人在职业上升期,被上司要求一年内不能怀孕。
婚姻不是女人一生的意义,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女性迈入婚姻后,便失去了成为自己的机会。
因此,结婚的时候给一份彩礼,算是给女性的一种安慰、一份承诺。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同时,也是两个家庭的事。
是一对恋人顺其自然地进入到婚姻的阶段,一个愿娶,一个愿嫁,而组建成一个新的家庭。
所以,对于彩礼,大家要心平气和地来看待这件事,然后客观的来分析。我觉得应该要根据男方的家庭状况,共同来商量,而不是一口报价,必须多少。
这样的婚姻结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可能有人会反驳我,没钱还结什么婚,没钱就应该单身。
是的,没钱就应该是单身,可是结婚不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吗?不可能是单方面的,这就让我觉得,是一个愿娶,一个不愿嫁的感觉。
我必须先表明,彩礼并不是一个必要的婚姻条件,也不应该成为婚姻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家长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强的重视程度,那么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意见,听从他们的建议。
彩礼一般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个方面。物质的方面,包括结婚所需的钱财、房产、车辆等。这些东西对于结婚是必要的,但是并不代表必须要用金钱来衡量。我们可以选择更加适合自己和婚姻状况的结婚方式,比如选择租房或者借贷来结婚。
非物质的方面,包括婚礼的规模、婚礼的场地、婚礼的餐桌、婚礼的宾客等等。这些东西虽然不是必要的,但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预算和需求来选择。只要是真心实意、简简单单的婚礼,就是最好的婚礼。
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尊重自己的内心感受和婚姻选择。不要因为父母的意愿而结婚,也不要因为彩礼的问题而离婚。结婚应该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而不是一个压力很大的事情。让我们一起追求真正的幸福,不要被外在的条件所左右。
不一定,看个人意愿。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目前男女婚前之所以要给付彩礼,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当地的结婚习俗进行的。不过,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结婚: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国彩礼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是婚姻和家庭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彩礼在中国文化中一直都是一种重要的婚礼仪式,主要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礼品,通常包括金银首饰、红包、家具、电器、衣服等物品,其数量和价值因地区、社会地位和财富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彩礼已经不再是婚姻中的必需品。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彩礼,认为它是一种商业化的行为,导致了很多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也会引起不必要的压力和矛盾。
因此,虽然彩礼在中国仍然存在,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不送或少送彩礼的观念。
一些地区政府也开始出台相关政策,限制彩礼的数量和价值,以保护家庭的经济负担和消费者的权益。
总之,彩礼虽然在中国婚礼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反对,人们应该尊重彼此的选择,避免过度消费和商业化行为的影响,以建立健康和平等的婚姻关系。
我认为彩礼不应该是一个人选择是否接受一段婚姻的标准。彩礼作为一个传统,应该是出自于真心的关爱和祝福,而不是一种商业交易或者消费行为。
因此,如果我要结婚,我会尊重我的伴侣和我们的家庭传统,但也会尽力避免彩礼成为我们婚姻的负担。我相信,在一段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相互关心、理解和支持,而不是彩礼的数量或价值。如果我的伴侣也能够有同样的想法,那我们会非常愉快地开始我们的婚姻生活。
结婚到底要不要彩礼呢?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我,站在一个情感咨询师的角度上来讲,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觉得这个东西是不能少的,是要的。
但是我说的这个要是什么呢?是要有这件事情,不是找人家要:“你听到了吗?老师都说要,赶紧给,刷卡”;不是那种说:“我女儿100斤,你看着给多少,一斤多少块”,不是这种要。
而是得有这件事情,彩礼所对应还有一样东西是嫁妆,为什么要有彩礼和嫁妆这件事情?以前的这个家庭是一方的儿子跟一方的女儿结婚了,就组成了一个新家庭。
那这个新家庭你看,两个孩子,那个时候结婚也就十几岁,二十岁的时候,他们又没有积蓄,啥都没有,新家庭啥都没有,不能只有个空房子。所以双方父母就干嘛?
一方说我出嫁妆,我们父母辈结婚的时候都是什么水瓶,什么被子,被子现在也还有,什么箱子这些东西,到后来家电这些东西。也就是说女方出的这个嫁妆,就是一些家用品。
男方父母给的是彩礼,这彩礼一部分给了谁?其实给了女孩,也就是给了这个家庭,给他们一些经济来支撑起这个新家庭,让他们能够过下去。
但是现在好像就变味了,好像是女方的家庭要找男方的家庭要,当然我说的这个也是少数,必须要给多少,就造成了很多的矛盾冲突。所以彩礼这件事情一定是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
这个事情对于男方来讲,你也不要想着对方去提,不管对方提不提,你们当地风俗要不要,我觉得都要给。这给的不是给对方父母,是给对方,就是你的伴侣的一份尊重,是根据你的经济情况量力而行的给,给的一份尊重。
人家女儿脱离了家庭,跟你组建新家庭,你不得给人家点安慰,这是必然的嘛。再说回来,以后孩子还得跟你姓,这是你要给的。
那作为女方来讲,其实也没必要去找对方要,看对方的态度就好了。那有的人说:“我看他态度,他也不给”。如果你提出来了对方坚决不给,或者跟你讲了一堆的理由,我觉得在结婚之前,对方的这种态度就代表了什么?人家也没有太尊重你们,那这样的婚姻我劝你要慎重。
但是千万不是那种什么呢?你跟人家比,你说:“我这大女儿结婚给了20万,我的小女儿也必须有,不能少于别人的”。那就没必要了,那就毁了这门亲。如果因为彩礼而坏了一段姻缘,是得不偿失的,这是我对彩礼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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