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婚姻登记地:1、内地居民结婚,需要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在集体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3、如果一方是外国公民,需在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
新规:2021年5月19日民政部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十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证,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可以异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自2021年至2023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根据试点政策,双方均非试点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在试点省内办理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如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了达到结婚条件才可以进行婚姻登记。若双方自愿,但任何一方未达到结婚条件,都不可以进行婚姻登记。法定结婚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即双方均未婚、已离婚或原配偶去世。
4、男女双方之间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是我们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不仅需要举办婚礼,更重要的是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才是国家认可的合法婚姻。
然而领取结婚证是需要到领取人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领取的,这对许多人来说既耗费时间也浪费精力,然而在6月1日起,“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将会开启了。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这样的试点行为可以说是顺应时势了,因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互联网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了,也必须承认互联网确实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便利。
毕竟现在已经有许多公共服务都可以在网上异地办理了,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非常方便和快捷的,而对于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的方法更是为许多人提供了便利,毕竟现在很多人都是背井离乡的外出打工了,回一趟家长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了。
要知道,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双方想要离婚婚姻结婚必须要到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所以这样的确十分的不方便。
如今“跨省通办”试点即将开启,相信这也是一项重大的决策,为以后的想要结婚的小情侣们也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你觉得这项“试点”怎么样呢?有没有感觉这样的确是方便了许多,以后结婚也不必太过于大费周章了,感觉很是不错的样子。
为了方便异地人口在常住地办理结婚登记,免去返回户籍地办理手续的麻烦,现在在湖北武汉、江苏等部分省市推行跨省通办试点。这个消息对于在外打工族来说是非常方便的,手续也不会特别麻烦。我们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都是会进行审查的,同样,跨省婚姻登记已经支持联网审查了,所以千万不要违规办理结婚证哦。
1、跨省婚姻登记联网了吗2021从2018年1月至今,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了。全国各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联网审查,所以千万不要妄想通过跨省婚姻登记,违规办理婚姻登记,比如重婚、骗婚等。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大部分省份地区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已经补录完成,另外还有全国婚姻登记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如果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存在隐藏真相,捏造事实,造假等不诚信行为,是会记录下来的,而且惩戒力度有所加大。
2、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目前可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省市有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可跨省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省市有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试点时间是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共2年时间。准备跨省通办的男女双方,需要提供其中一方的居住证(需要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进行跨省结婚证登记。
3、结婚登记跨省办理会查婚史吗不会查婚史,但是办理的时候是可以看到的,因为现在会慢慢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特别是支持办理跨省婚姻登记的。如果有婚姻关系存续的话,结婚证是办理不了的,法律上属于重婚罪,是要受处罚的。但如果是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上处于离异状态,就可以领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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