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预约吗?

办理结婚证需要预约吗?,第1张

不需要。在一般的婚姻登记处工作日里,新人结婚登记不用预约,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不过在一些具有特别意义或者节假日期间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们就要注意了,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进行结婚登记预约。

办理结婚证不需要预约的。目前结婚登记不存在严重的排队现象,因此一般情况下,结婚登记是不需要预约的,男女双方带齐材料的,就可以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对于一些特殊的日子,就需要进行预约,因为特殊日子结婚的比较多,提前预约的,就可以在当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现如今,每天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领取结婚证的男女都比较多,有的人害怕当天不能轮到自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想要提前进行预约。那么领结婚证需要预约吗我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登记结婚需要预约吗

      不需要提前预约,带着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就可以了,程序挺多但都有人指引,一般程序107元,财产公证60元,若有房子而且房权证是自己的名字请带好房权证,否则财产公证的时候房子无效,婚检男方可以拒绝检查,但女方有个优生四项必须检查。然后就是登记照相的时候一共有四张照片其中一张登记处会留给自己一定要保管好,日后办娃娃证的时候要用,而且必须是用那张照片。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我国领取结婚证一般是不需要进行预约的。通常情况下都是当天去当天就能领到结婚证。当然,这肯定是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

领结婚证可以预约。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约:

1、网上预约,双方可以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电话预约,双方可以通过24小时语音电话或人工电话进行预约。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合肥结婚登记处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合肥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一览:

1、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550号

电话:62755560

2、蜀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2楼

电话:65118622

3、庐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庐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5699323

4、瑶海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郎溪路与长临河路交口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4688168、64490233

5、包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63357147

6、巢湖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巢湖市东风西路(城西菜市场向西约300米台肥八院城西分院对面)

电话:82625147

7、肥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肥东县包公大道与合蚌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县妇幼保健院内

电话:67748262

8、肥西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巢湖中路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66856789

9、长丰县水湖婚姻登记处

地址:县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城南一环路与吴山南路交口)

电话:66679299

10、长丰县双墩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北路润地呈城小区西门

电话:66975668

11、庐江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7306781

12、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翡率路398号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3679200

13、高新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北200米)

电话:65310012

14、新站试验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一心A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62333099、62333066

领结婚证不需要预约的。

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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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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