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夫妻双方确认没有了感情基础,并且都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四样东西,就可以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整个过程还是非常简单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卡人的步骤。
至于夫妻双方中,一人是城市户口一人是农村户口或者两个人都是农村户口,这种情况下对离婚程序的影响并不大,还是按照上面笔者所说的过程来准备就行。离婚只需要去夫妻双方随便一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简单点讲就是怎么方便怎么来。如果两个人都在一个城市的话那就最好了,当然丈夫和妻子的户籍是异地的也没有关系,只要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都到场就行。
笔者上面所说的四样离婚必备物品中,有一样非常关键的离婚协议一定要准备好。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想离婚的话,离婚协议就无法达成。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实是无法继续维系感情,但另一方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反正就死活不离婚,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当然不是所有人去起诉离婚法院都会判离的,之前不是有很多新闻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经过后,认为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并没有特别深,也可能是从下一代的角度着想,法院最终还是选择调和两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判离。
总而言之,离婚的整个过程非常简单和利索,但正因为程序的简单化,夫妻双方更应该深思熟虑之后再下决定。不能够把婚姻当儿戏,今天结婚明天离婚,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从某种角度而言,这种人一多还会浪费公共资源。
法律分析: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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