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有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如因离婚分割产权比例,可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要考虑的因素:
1、夫妻双方间有无书面约定,有约定按约定的执行。
2、婚前购买,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确定。
3、婚后购买,原则上双方各占一半,但分割时要考虑有无需要照顾一方的情形,如一方抚养子女或一方有过错等。
扩展资料:
办房产证约定份额的手续:
1、刚签了购房合同,如果合同还没有备案,可以找开发商协商,之前签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合同,这样可以减少一个名字;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备案了,那么不可以减少名字;
2、办理房产证的名字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不可以只办理一个人的名字。至于各自所占的份额房产证上不会显示,可以私下做公证;
3、如果已经公证了房产各自所占份额的话,那么这算婚前财产,各自所占份额根据之前约定来;
4、如果离婚的话,按照各自所占份额来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夫妻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会依照相关法律对房产进行分割。关于夫妻离婚了房产证是男方父母的名字,房产怎么分?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套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无权进行分割。其次,离婚之前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最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套房产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没有名字在房产证上面,所以该套房产在法律上而言和夫妻是没有关系的。
一: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将房产相关的问题协商清楚,像本案中的情况,该套房产不能分割。
该套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无权进行分割。
二: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的诉求做出合理的判决。
离婚之前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在法律上,该套房产不属于夫妻间的任何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套房产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没有名字在房产证上面,所以该套房产在法律上而言和夫妻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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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单独所有的,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有约定属于个人或属于双方的,按照约定。2婚后购买或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婚前购买,由个人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仔前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前睁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慧戚岁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多18字)
房子写的是女儿的名字,离婚了房子要平分吗?
这要看房子在购买的时候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如若是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尽管房产证上只有女儿的名字,在离婚后也应该将房子与前夫进行平分,根据法律规定两人一同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结婚之前购买的,离婚后不需要进行平分,因为这仅仅只属于婚前财产。
婚前给前妻买的房子写的是她的名字,婚后也归她所有吗?
婚前给前妻买的房子,写的也是她的名字,在离婚之后这个房产按照法律而言也应该归前妻所有。虽然这是婚前男方花全款购买的房子,却也是男方自愿进行购买的,在离婚后房子也只能归女方所有,不需要进行平分以及房产分割处理。
房子结婚后写的是儿子的名字,离婚了需要平分吗?
房子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如果花的是父母的钱所购买的,在离婚后不需要进行平分,父母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女方没有权利进行平分,房子依旧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后,夫妻二人利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在离婚以后房子也应该在法院进行财产分割,五五分成。一人拥有一半才合理,根据婚姻法中规定并没有婚姻中花费共同财产买房却不分割财产的条约。
房子是父母购买给自己的,离婚后归谁?
房子是父母购买给自己的,其中的花销也都是父母承担的,就算是有一天离婚了也是归自己所有的,虽然房产也是属于婚后自己的财产,但是购买房子的钱财来源于父母便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等到离婚的那一天房子依旧属于自己以及父母的,不需要进行任何相关的财产分割处理。
男性结婚前全额付款购买的2套房地产,只需结婚前是属于全额付款个人独资选购的动产抵押或是房产,全是归属于自身的婚前房产。针对婚前房产的拥有权的所属,便是归属于男性的,再离异,人民法院也不会把一套房地产抚养权女性的。
除非是男性在结婚以后,自行赠予另一半一套房地产,这些赠送个人行为法律是适用的。老公自行放弃了对这套房地产的所有权。那样,这套房地产的所有权就属于另一半了。可是,还务必留出男性手写签名的赠予字据为证,口说或是无凭的。在离异的情况下法律是讲直接证据,才可以把这套房屋抚养权女性。
离婚后,切分的资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有着的资产。什么是夫妻共同有着的资产,便是双方自打结婚证,婚姻生活受到了法律法规的认可和维护,变成了合法夫妻的之日起,夫妻双方合理合法的全年收入,全是归属于夫妻双方的收益,对一同收益,夫妻双方有公平的购买权和处理权。在离婚期内内,用夫妇的一起收益,增添的一切动产抵押和房产,都归属于夫妻双方一同有着的资产。对相互有着的资产,夫妻双方有相同的所有权和拥有权。在离异的情况下,各占一半。
对于你觉得到的你的2套房地产,在离异的的时候,是否会分一套给女性,要是你愿意,女性一定会接受一套,假如你不愿意,她连一片废墟也没有。即使你一直在结婚后,把2套房产证都再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只需有买房支付充足的证据链证明材料,2套房地产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性想超越你对2套房地产的所有权,比登天还难。
这要分情况,这个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房产物权要以登记发生效力。女方在房产证上有无加丈夫的名字,是否全款买房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如果女方婚前和婚后都没有加丈夫的名字,并且女方是全款买房。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和男方没有一毛钱关系。男方就算离婚也分不到这个房子的一星半点。
但是如果女方没有全款买房,那么只要开具首付证明,那么首付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应该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取得产权的一方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如果有还贷的情况,婚后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是否加名字也会影响法院的判断。如果是女方在购买房屋上加男方名字,那么就视为女方对男方的赠与,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但是如果女方能证明房子是由自己出资购买,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女方所有,即使加了名字也不妨碍女方行使权力。这种情况下女方虽然适宜婚前财产购房,但要认定房屋属于她单独所有,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支付。但是如果双方去了不动产登记部门变更了登记,并且双方也签了财产转让协议,那么房子就是共同财产,而且具体份额以转让协议为准。
另外,婚后丈夫欠债可以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或者婚前债务或者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等情况,就属于个人债务。但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款,那么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房产证上如果写的是你公公的名字,那么就说明住房产权是属于你公公所有,如果你们婚后买这个房子前没有特殊注明,这个房子写的还不是你们夫妻俩的名字,那么就跟你们俩的婚后财产无关,所以如果你离婚,也不能去分这个房子。
如果你想分房子,你需要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这样这个房子的产权才能与你有关,如果你想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的话,你需要带着你的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相关房产资料及复印件。到你家房子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登记就可以了,还需要缴纳一些手续费。还有一点就是需要房主到场,最好让你公婆和老公都去,因为你和你公公没有血缘关系,这个手续可能稍微复杂一些,具体的办理情况你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去咨询一下,以你们当地为准。
如果说你老公家里不允许加你的名字,那么你有还房贷的单子证明的话,你就可以按照份额,向你老公、公公、婆婆主张返还钱款。当你离婚的时候,你们的婚后财产需要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在协议的过程中,双方的意见不统一,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去解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孩子的抚养、双方的权益等具体因素作出财产分割。
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相关法律法规,你们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在你们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你们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等等,这个约定双方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你们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债务、甚至是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是需要进行协议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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