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未嫁的60岁老人:“不婚主义”者,注定晚年凄凉,为什么?

一生未嫁的60岁老人:“不婚主义”者,注定晚年凄凉,为什么?,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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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主义者”在今天这个社会越来越盛行,大局部人都能够承受不结婚、没有孩子、独居的生活,谁也无权去批判谁的选择,你不用去讪笑他人老无所依,我也不用讪笑他人的婚姻一地鸡毛。

但这样的决议,等老了之后真的会得到幸福,那些过来人,阅历了大半辈子一个人的生活,真的能不懊悔吗?我采访了三个过来人,看到了他们真正的老年生活。

珍英今年60岁,这个年龄的女人大局部都曾经当了姥姥或者奶奶,帮着本人的女儿洗衣做饭看孩子,也偶然会享用儿女带来的天伦之乐,跟着小夫妻去旅游,爬山。但珍英的生活,却跟大局部女人不一样,60岁的她有本人的小花园。

有一条跟了本人十几年的老黄狗,没事儿的时分她会去周边的公园遛弯,假如有精神,她还会去周边的城市一日游或者两日游。她穿的很时兴,她一辈子没结婚,这是区别于普通60岁老人的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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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聊天过程中,印象最深的是她说她如今不爱去公园,由于同龄人越来越少,之前的玩伴都去了儿子或者女儿那给孩子帮助,就算有没去的,讨论的也都是本人孩子或者孙子孙女的趣事儿,她一点都不爱听。

我觉得她其实有一个心结,果真聊到最后的时分,她说屡屡看到那些脸上弥漫着幸福的爷爷奶奶提起本人的孙子,她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回家之后都会乱想,这辈子不结婚是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其实年轻时分她有一次时机进入婚姻,她跟同村里一个男人惺惺相惜,可就在谈婚论嫁的时分,对方的父母忽然反对,缘由是有人给他们儿子引见了一个家底更丰厚的女家。在那个年代,固然人们都会质朴,但谁不想家里富有一点。而那个男人本人做不了主,便依从父母的意见跟珍英分了手。

而珍英的母亲,看着本人女儿的难过样子,觉得是本人的家庭耽搁了女儿的婚姻,非常懊丧和难过,拼命的赚钱,最终积劳成疾早早逝世,从母亲逝世那一年开端,珍英就下定决计,做一个“不婚主义者”。

四十年过来了,固然也有老黄陪着本人,也不愁养老钱,但她依然比起同龄人,她仿佛更孤独一些,开端羡慕他人吵吵闹闹有烟火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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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今年62岁,往常他除了忙本人的工作,最多的时间就是去打牌。他是“不婚主义者”,同时也是当年人们口中的另类,由于不结婚这件事,父母责怪了很久,父亲曾经一年没跟他直接说过话,但这又如何,他就是没有结婚的念头。

他把一切的时间都用来赚钱,家人都说养儿防老,他偏不信,就要养本人防老。这些年过来,他是他人眼中的胜利人士。一辈子单打独斗在他人看来或许是寂寞的,但他心中从未觉得到孤独,他有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事情,交代不完的工作,他立志要活到老干到老。

或许在朋友眼中没有夫妻生活没有孩子更无法享用天伦之乐,但他有本人执着和感兴味的事情,经过那些事情他完整能感遭到他人无法了解的快乐;或许在同事或者属下眼中他是一个近乎冷血绝情的指导,但他所制定的公司一切规则,比大局部公司都要人性化,乐于让努力的员工得到更高的报酬。从这一点来说,他固然没结婚,但更思索下属的生活条件。

这让“不婚主义”的他,简直没有任何缺陷。

他从没有懊悔过这辈子不结婚,反而庆幸由于不结婚不用担忧鸡毛蒜皮的小事,更不用思索妻子孩子的感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了更大的自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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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是我身边的“不婚主义者”。他是我的表舅,他同样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但却没有一天不懊悔。表舅年轻时分是个帅小伙,很多女孩子追,但也由于这一点,他越来越花心和不担任任,在第三次让女生怀孕的时分,名声曾经全毁,简直没有人愿意把女儿嫁到表舅家,这愁怀了表舅的父母,但也没方法,这是表舅本人做的孽,谁也怨不着。

就像被诅咒了普通,表舅外出打工换了一个生活环境也没有人愿意嫁给他。碍于面子,35岁时分,他开端对外标明本人是“不婚主义者”。

爱情不顺,工作也不顺利,不断到如今,他都没活出一个男人样来,没有存款,没有家庭,邋邋遢遢谁见了都要躲着走。

曾经和表舅聊过,他说这辈子最懊悔的就是二十几岁的时分没有珍惜缘分,也懊悔这辈子没有结婚。假如上天再给他一次时机,他愿意用生命换取结婚的时机。

关于有些人来说一辈子不结婚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对有些人来说是一件极端痛苦的事情。假如真的决议不结婚,你要具备养活本人的才能,要有远见和认识,独立和接受一切的才能要比他人强,这样才不至于懊悔。

六十岁的男演员何家劲至今未婚。令很多粉丝和观众都感到非常的诧异,大家都直言六十岁,这样的年龄都可以当爷爷,都可以抱孙子了,为什么男神还不结婚呢。

虽然何家劲早已经淡出了荧屏,但是很多观众对他还是有非常深的印象的。他也拍过非常多知名的电视剧,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包青天中所扮演的展昭了。完完全全展现出了他内心的精神风貌。可以说,至今,六十岁还没有结婚的何家劲完完全全地继承了展昭身上的人物特点和品性,就是对于事情非常的坚定和执着,一旦认定了就不会轻易地放弃。他是个非常相信爱情,相信承诺和约定的人。三十年前,曾和人许下约定,若六十岁时两人都没有结婚,便在一起,这个小小的约定。

然后何家劲守候了整整三十年。也有人不相信,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至今不结婚。其实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我们都可以看到,何家劲身上那种不随意不将就,不愿意将婚姻当成是人生一定要去做的事情,不愿意向世俗低头的那种精神,这也很有展昭的风范。可以说,这样的一个人不在意外面的流言蜚语,也不在意家人对自己施加的压力,反而一直坚定地相信爱情,相信婚姻是必须由爱而产生的。

不愿意将就自己,去成就一段婚姻,这样的人其实在如今才是最为可贵的。因为他们的不妥协,因为他们的不低头。如今的我们都或多或少,在世俗面前低下自己的头,而何家劲他没有。

在上一个时代,人们的婚姻和爱情观念相对保守,更不用说处理了,只有在婚礼那天,您才能完全依靠媒人的话来了解对方的模样。后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他们在婚姻和爱情问题上打开了很多大门。以老人的再婚为例。过去,如果老年人想再婚,舆论将无处藏身。但是现在人们似乎已经看到了更多的这个问题。因为人们已经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现在,仍然有许多60多岁的妇女选择再婚。60多岁的女性不得不再婚的原因是什么?

刘大妈,今年62岁。丈夫是我的初恋,结婚是实现我团圆的梦想。我的已婚配偶和我初恋,当时我们俩都订婚了。但是当时他的家人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他们搬到了距离内蒙古2,000多英里的内蒙古居住在内蒙古,而我的家人是一个女儿。我的父母不同意我走这么远,所以我们只能分手,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心里思考着他。五年前,我的前妻因病去世。他知道我的初恋的故事,我一直怀念着他,所以在我去世之前,我的妻子亲切地告诉我,我可以找到我的初恋。我已经没有这个心了,但是他实际上是在去年国庆节来探亲的,他是专门来探望我的。他现在是单身。在我们相遇的那一刻,我们发现我们仍然彼此相爱。孩子们也看到了我们的思想,并合理地匹配了我们的事务。现在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三年,每天我们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周大妈是65岁的阿姨。孩子们不是孝顺的,当他们再婚时,他们只是想拥有一个居住的地方。我已与已婚配偶结婚一年。当我嫁给他时,我实际上有自私的意图。我只是爱上了他的房子,所以我可以有一个住所。我是一个勤奋的女人。我的前妻死于四十多岁。我独自一人带着儿子和女儿长大,但最终我的儿子和女儿对我不孝顺。尤其是对我儿子而言,我卖掉了我的养老院,并给了他钱以购买一所学区的房子,但是当我买下这所房子后,我无处居住,所以只能住在儿子的房子里。过了很长时间,我的儿子和儿媳对我的贡献不感激。相反,他们认为我很麻烦。他们到处看着我。我每天都很沮丧,然后我只能想办法再婚。我丈夫现在对我很友善。我负责一天三餐和做家务。他有时会给我一部分钱,以便我有一个生活和零花钱的地方。比和我儿子一起看他们要好。肤色要强得多。

孟大妈,今年60岁。我没有退休金,再婚时,我只是想寻找财务保障。我以前常年做保姆,因为我工作不稳定,所以没有退休金,也没有社会保障。以前我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现在当我变老时,我会感到与众不同。我长大后不能再当保姆了,我不能没有收入生活,所以我想再婚。我现在的妻子是我的前雇主,他比我大十岁。他也很依赖我,所以我们后来结婚了。现在,他仍然每月给我和他保姆时一样的薪水,但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我认为现在很好,至少我不必担心将来没有工作,也不必担心财务问题。

现在人们有了开放的胸怀,老人不再考虑再戴有色眼镜了。只要两党都是亲切而公义的,婚姻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人们在黄昏时遇到真爱并不容易。为了享乐,可以大胆地迈出这一步。

你好!首先需要根据老人结婚的时间,判断老人与另一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只有构成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诉讼离婚。

如果老人与另一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曾今与另一方举办过酒席、婚礼等能够被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这段婚姻即使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也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离婚时,老人需要通过离婚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另一方要求离婚即可,同时老人也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举办过婚礼或酒席等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离婚分割时,法院会按照合法婚姻关系进行分割。

如果老人与另一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与另一方举办过能够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在法律上无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因此,在没有结婚证的前提上,如果老人想与另一方离婚,则先需要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之后方能按照合法婚姻关系进行离婚程序,例如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等。如果老人或另一方拒绝补办结婚证,则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至终都不存在,即没有办法离婚,即使老人通过诉讼,法院也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对财产等进行处理。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不结婚一个人在乡下生活月入5000,这样的过日子你们感觉好不好?年老会好过吗?月入5000也是不错的。在乡下属于高收入。只要自己是想要的生活,那就OK。孤寡老人说不定给自己的女儿儿女照顾的还要好。孤寡老人说不定给自己的女儿儿女照顾的还要好。老了有养老院,只要自己有积蓄,政府也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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