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了五保护的人结婚了能否亨受政策?

成立了五保护的人结婚了能否亨受政策?,第1张

五保户结婚后还享受五保待遇。

五保户的资格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结婚而取消。

五保户,是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居民。

农村五保户,是集体经济组织供养的五保对象。其供养形式为集体供养和分散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为;吃、穿、住、医、葬。

五保户的条件: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居民;

2、未满16周岁的村民,或年满16周岁,在校就读的学生,均不属于五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

3、由集体供养,五保供养的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五保户、六十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和未满16周岁的村民,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农民,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五保供养对象。

晚婚并不属于五保户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一般情况下如上所说,但是由于女方是非农户口,不享受农村有关政策,如果要迁入农村户口存在政策处理上的问题,可能会有一定的麻烦,这个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而定如果保留非农户口迁入男方应该是可以的

2至于孩子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这个要自己衡量,一般而言,根据目前的政策,农村比较有优势城镇户口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了

深圳结婚没有相关的补贴政策规定,但是对剩余补贴有政策规定。

深圳生育津贴补贴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深圳生育津贴补贴多少天按国家现有政策规定,女性生育基本产假是98天,一般城市的生育津贴也是按照这个天数来发放的,但所能享受的产假天数并不只有基本的98天。

农村户籍新规!新政策下已婚妇女的合法权益,你了解多少

过去农村有一种"儿子优先"的现象,认为家庭要"养儿防老",导致妇女的地位很低,这些比较传统和封建的观念,使许多妇女直到现在还不能从国家那里受益。

正是由于这些比较传统和封建的观念,许多妇女至今都无法从国家中受益。

在许多妇女中,"已婚妇女"更不被看好。

只要他们被嫁出去,老人死后留给他们的乡间别墅、土地和财产就与要嫁给他们的女人无关。

这是因为大多数人认为,已婚妇女自己结婚后,她的户口会随丈夫而去,所以她不再是村里户口的一部分,当然也无权享受任何村里的福利。

在国家也在收藏这个问题,加快农村发展的同时,"已婚妇女"的问题也被推了出来,随着2019年农村户籍政策的出台,在这个问题上有四点需要特别注意。

在实际的农村地区,妇女仍然收藏她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首先,在农村土地被征用的情况下,已婚妇女是否有权获得补贴?如果是嫁到农村以外的妇女,她的户口不完全是农村本地的,没有转出去,当家庭遇到抢地时,已婚妇女也可以得到补偿,但当已婚妇女迁出时,自己的户口也转出去了,就不能享受补贴了。

第二,已婚妇女的户口是否必须转到农村?过去有句话说,嫁出去的女儿相当于泼出去的水,所以大部分农村人都不喜欢女孩,尤其是嫁出去的女人,只要嫁到外面,觉得户口也应该留下来,反正人不在村里,对集体也没多大贡献,也是如此可能会搬到外面去。

然而,已婚妇女的户口是否迁往农村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已婚妇女自己,她们才有决定是否迁徙的决策权,没有人可以强迫她们这样做。

第三,农村妇女能否脱离自己的家庭,再次申请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说是'上门女婿',在这种情况下,妇女不被认为是结婚,但丈夫和妻子都被认为是来到了同一个村庄。

关于分户,如果户口独立当然没问题,因为夫妻双方都可以拥有土地,但如果女方的户口在父母那里,那么夫妻双方只能与公婆分享同一块土地。

四、如果妇女在母亲家没有土地,搬到公婆家,她能获得土地吗?这个问题无法准确回答,因为在过去的30年里,农村的土地没有什么变化。

如果公婆那边没有分配到土地,他们把户口迁到那里,就得不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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