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补办流程

结婚证丢了补办流程,第1张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补办手续,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腊举枯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轮洞天就可拿到新证;

(3)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的证件包括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答孙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饥毁缓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出示并提交结余消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结婚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烂模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最多18字)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1、当事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相片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完成“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宣誓以及按指纹;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相关证件材料后,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需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必须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可以补办结婚证,需要持法律所规定的材料,一般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双方近期合影等。

如果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话,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通常,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话,一般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查到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可能需要另行查档,再进行补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需要持法律规定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补办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如果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必要时根据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查档证明,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结婚证虽然不像身份证频繁使用,但是一旦丢了想要办理出国探亲手续、继承财产、保险等涉及身份关系的事情就会遇到麻烦。

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当人们的年龄到了而感情亲密时,就会结婚。结婚要领取结婚证,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结婚证是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生活中有时会用到,那么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呢下面的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结婚证丢失情况一:丢失一本

      结婚证颁发的时候,是一式两份,新人双方各持一本。如果只丢失了一本,补办起来稍微简单些。

      不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和补领,只需要丢失证件的一方,直接持居民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到原先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提交申请,然后相关的工作人员会查询当时的档案,确认各项情况属实,就可以拿到补办的结婚证了。

二、结婚证丢失情况二:丢失两本

      一般两本都丢失的情况是比较罕见的,因为结婚证的使用频率其实不高,如果发现两本均有遗失的可能,则应该好好寻找一下,可能只是保管在了其他箱子、柜子里。有可能找到的。

      如果确认丢失了的话,需要双方同时到场,持着双方的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原先登记结婚证的登记机关,说明情况、查询档案。两本同时丢失有些麻烦,有些发证机关可能需要反映到上级。但也是查询了资料、档案,核实后,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补发了。只是耽误的时间会比较久。

三、结婚证丢失情况三:档案查询不到

      我国人口众多,登记结婚的夫妻也是不计其数,查询不到结婚档案的情况也是有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先不要慌张,相信说明你们的情况,出示一些其他可以证明你们结婚的证件。比如迁移过的户口证明等等。

      因为这种情况是有的,一般登记机关,会按照档案遗失情况处理,再给补领。不要慌张,登记机关会要求你提供一些材料,走一些程序。配合就可以了,不会无法补办的。

      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情形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会领取结婚证,一旦结婚证丢失的,要及时补办。需要双方同时到场,持着双方的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原先登记结婚证的登记机关,说明情况、查询档案。

1、管辖权

2、提出申请

3、提供证明

4、相关证明

5、档案

6、登记材料

7、登记费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

3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5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6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7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8婚姻登记费:每对收取9元钱的工本费。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一般很快就可以拿到结婚证了,一旦补办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仍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补领结婚证不难,但是结婚“纪念”将无法补办。因为补领结婚证,不能贴老照片,只能是近照,人们还是保存好自己的结婚证。

结婚证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不是双方都必须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证据、手续要带全;确认属实并符合以下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当事人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并填写申请书《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携带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结婚证属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内容有误的,如日期、姓名等,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切记不可自己手动涂改,否则结婚证就作废了,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6)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3、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丢失了一本的补办流程如下:

1、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然后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5、婚姻登记机关发放新的结婚证。

受理离婚证补办申请条件如下:

1、双方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2、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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