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国家,夫妻结婚后可以选择财产如何管理。以下是一些选择:
分开管理:夫妻可以选择将各自的财产分开管理,不进行共同财产制。这意味着,每个人都独立管理自己的财产,不需要共同决定如何使用或处理财产。这种方法适合财产较少的夫妻或者双方有不同的经济观念和理念的情况。
共同财产制:夫妻可以选择将婚姻期间所有财产都算作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债券、投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管理和分配所有财产,并且需要进行共同决策。如果夫妻双方收入和财产相差悬殊,这种方法可能会导致不平等问题。
部分分开管理:夫妻也可以选择将一部分财产进行分开管理,而将另一部分财产算作共同财产。这可以使夫妻双方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有共同管理的财产。
无论夫妻选择哪种管理方式,建议在结婚前就明确并达成一致。此外,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财务规划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做出决定时考虑到所有的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因素。
婚前房屋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下:
婚前房产婚后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况除外:
1、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的;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
3、其他情况。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房屋一般认定为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情况下,认定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属于谁;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夫妻个人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的房子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变为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双方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对于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在结婚前通过借贷的方式购买的房屋,在若是在结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此时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会变更房产的所有权,通常情形下是将夫妻一方的名字从房产证上移除。由于此时只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故此并不需要缴纳税额。过户手续办理后,夫妻另一方就不再具有房屋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领证后给彩礼这个不算共同财产。
虽然说法规定夫妻领取结婚证以后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彩礼这个东西属于特殊的一种习惯,水平间的一个结婚习俗就是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钱,所以对有特殊的这种规定,属于男方赠与给女方的,和先领结婚证后领结婚证没有关系。
离婚时彩礼分割: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综上所述,其次,彩礼这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与一般民事赠与合同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结婚后自己存的钱一般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男女既然已经结婚成为了合法夫妻,那么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其实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里面就包括婚后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不过,法律同时允许夫妻双方就婚后的财产作出约定,若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那婚后一方的工资收入就应该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夫妻婚后的财产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产之类,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主观:
一、婚前个人存款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前个人存款,在没有特殊书面协议的情形下,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因为该存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前存款在离婚时,仍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要转化为共同所有,必须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前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仍作为个人财产。
即使该存款是在双方同居期间的存款,仍应当视为个人的财产,而不应作为日后的财产分割。除非双方就此已作出协议。
所以,婚前存款在离婚时,仍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三、离婚时婚前存款的取证方式
(一)如果有双方出资时的书面声明,那么可以直接作为要求返还的证据,但这种情形比较少,因为大多数人碍于情面,在夫妻感情尚好的时候是不会写下这种凭证的;
(二)如果出资购房时是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从自己婚前已有的积蓄账户转至购房出资账户,则可以到银行查询当时的转帐记录,只要在法庭上能证明那笔钱在结婚前就已存在,则可以直接说明问题;
(三)如果是在银行提取现金,然后购买房产,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现的时间与购房出资日期间隔不长且数额能够对上,那么法院也是可以认可的,为了稳妥起见,最好再配合证人证言加以补强,以说服法官;
(四)上述证据都没有,也可以在双方闹僵之前采取录音取证的方式,在双方谈判时取得证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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