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结婚了,我该不该去要彩礼?

前女友结婚了,我该不该去要彩礼?,第1张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两家商量,如果商量不行的话,那就去找居委会协调。要是居委会也不能协调的话,就直接到法院起诉吧

这两天一则视频在网上火了起来,视频中一名小伙开车挂着横幅去找前未婚妻讨要彩礼。进一步了解得知这名小伙叫小伟,河南人,去年和高华(当事女生)相亲认识,不久后两人就订了婚。

在订婚的时候,小伟给了高花家16万作为彩礼,还有压箱钱11800元,杂七杂八加起来共计179000元。但是后来两人闹矛盾,就决定分手了,高华也承诺把彩礼钱给小伟,不过那笔钱小伟却始终没有拿到手。

最终小伟把高华一家诉讼至法院,法院也判定高华和她母亲返还12万元彩礼钱。可至今,高华一家也没把那12万元给小伟,所以也就出现了视频中的那一幕。目前据悉,法院已经对高华及其母亲采取强制措施。

一些人可能觉得这样的钱进了自己的口袋就不用掏出来了,但实则不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时对于哪些情况不需要返还彩礼,法律上也有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不用归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依据法律规定也能看出,上述故事中女方是需要返还男方彩礼的,因为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没有子女,而且婚前给付也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之前我们村庄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村里一名女性为了给自家儿子筹集彩礼就让未出嫁的女儿去骗取彩礼,假装和对方结婚,然后在要到彩礼后,就和对方闹矛盾分手,也不愿归还彩礼。

经过两次这样的骗婚操作,女方一共骗取彩礼41万,在村里的名声可以说是“臭不可闻”。后来再次实施诈骗的时候,没想到遇到真爱。这一次女孩没有故伎重施,而是和男方领了证,结了婚。但是结婚不久后,就收到法院的传票,男方知道这个事也和她离了婚。

爱情和婚姻都应该是纯洁的,如果把这当作自己敛财的一种方式,那我想最终两人肯定是不会幸福的,“欺骗者”也必将自食恶果。

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所以结婚要牵扯到的东西太多了。比如双方要讲究门当户对,还有结婚所必需的房子、车子、彩礼等等,如果有一样没符合要求,这个婚可能都结不成。

近年来,因为彩礼问题而分道扬镳的恋人太多了。女方想要一笔丰厚的彩礼,是为了不让婆家看扁自己,而男方又觉得彩礼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根本就不是真心想过日子的,买卖不同心,所以很多恋人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却闹矛盾分手了。

1月9日,江西南昌,一对新人在锣鼓声中被亲友簇拥着准备举行婚礼。新郎高大英俊,新娘小巧玲珑,两个人看上去非常般配。他们手挽着手走到新郎家门口,正准备进行下一步的结婚仪式,突然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只见一位身材丰满的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结婚礼服,冲到新郎新娘面前,从新娘手里把新郎拉了过来,要新郎和自己结婚。新郎被她的话震住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挣脱她的手,恨恨地说:“我们之间不可能了,当初你要30万彩礼,我根本拿不出来。”

只见丰满女子对着新郎哀求道:“我现在后悔了,我不要彩礼了,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了。”新郎依然不为所动,对她说:“我的妻子也怀了我的孩子,你肚子里的孩子我无能为力了。你找一个好人家嫁了吧。”

女子听了很生气,指着新郎气愤地喊道:“我们8年的感情,还抵不过她半年的感情吗?你不要和她结婚,你必须和我结婚,我才是你的新娘!”

新郎苦笑了一下,说:“我家的条件就这样,还是土房子,你当初就嫌弃我家穷,不愿意嫁给我,还故意刁难我,要我30万彩礼,你心里有我吗?你为我考虑过吗?”

女子不依不饶就不让新郎举行婚礼,这时,新郎的父亲过来,用哀求的语气对女子说:“今天是我儿子的结婚大喜之日,他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我求你放过他吧,你这么年轻,有的是机会找一个好人家,我儿子配不上你。”

旁边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瘦高个男人冲了过来,拉着女子怒吼道:“你当初怎么会看上这样的男人,三只脚的蛤蟆找不到,两只脚的男人多的是,干嘛就非他不嫁?”

男子又指着新郎骂道:“你既然不和我妹妹结婚,干嘛要让她怀孕?你现在让她怎么办?你是好了,又找一个新欢,你考虑过我妹妹吗?”

新郎也生气了,对着男子嚷道:“当初是不是你们家狮子大开口要30万彩礼的?你自己没钱娶媳妇,就想用你妹妹的彩礼钱来为你娶媳妇,拆散我们的是你和你父母,现在还有脸来骂我。”

婚礼现场闹得一团糟,亲友劝架也劝不开,新娘子在一旁手足无措,她没想到在自己结婚的日子,会有前任来闹事求复合。她什么也不想说,只想看新郎的表现,而新郎也确实没让她失望。

虽然那个女子无理取闹,但新郎的态度也很明确,既然分手了就不再复合,不管以前有多少年的感情,经不住考验的感情如纸一样薄,一吹就破,与其怀念过去不如珍惜现在。

我觉得8年的感情最终败给了彩礼,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不够爱。真正相爱的人有情饮水饱,根本不会因为对方外在的物质条件而提出分手。

结婚给彩礼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人家父母养了二十多年,总得给点彩礼表示感谢吧。但彩礼给多少,应该结合男方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解决。如果男方家不差钱,那当然可以多给一点,如果男方家确实拿不出来,那也不要强逼,适当意思一下就行了。

两个人过日子,最主要看看感情好不好,合适的婚姻和彩礼多少无关。两个人真正相爱,就可以克服一切的外在困难,努力拼搏,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也可以过上想要的幸福生活!

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就不会有影响,因为您和前任只办酒席并未领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此办婚礼没领证不属于结婚,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只有一种方法,即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若您只经过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结婚,您和前任没有形成夫妻关系,故不会影响您跟其他人领证结婚。

所以您和前任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您现在可以和别人登记结婚。

但是提示您,若对方起诉您要求返还彩礼,则您大概率需要返还。彩礼源自西周“婚礼六礼”,原指订婚时男方给予女方家一定的礼金,现在彩礼的类型逐渐多样,不再单纯的为礼金,还包含三金、钻石等贵重物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实践中彩礼多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是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物。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故赠与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在中国的结婚流程中有彩礼这一环节,很多即将要结婚的新人都会因为彩礼而发生矛盾,最后导致分手。如果双方家庭因为彩礼谈不拢的话,婚事可能就会黄掉,在河南就有一名女子在与自己的男朋友结婚之前,因为彩礼没谈好,所以决定分手,没想到这名男子很快就和另外一个人结婚了。结果这名女子就跑到自己前男友的婚礼上去闹,而且现场抢亲称自己已经怀孕了许久,说这名男子不负责任,导致证明男子的婚礼现场被破坏。

一、河南一女子到前男友的婚礼现场抢亲

在婚礼现场抢亲,仿佛是在电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但是在河南的一场婚礼上,居然也真实的上演。在河南有一对新人的婚礼上,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一个是自己的前女友,另一个是前女友的哥哥,前女友居然也穿着喜服,来到婚礼上想要把新郎给带走。并且这个前女友说自己已经怀上了新郎的孩子,但是新郎却一直否认说没有怀孕,并且不相信这个女子说的话。前女友也是觉得非常的委屈,说最近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没想到这个男的和自己分开不久就就是和别人结婚然后就哭了起来,双方就一直争执不下。

二、他们之前因何分手

这位女子在这个新郎即将要结婚的时候,去找新郎负责,称是新郎的前女友,当初因为彩礼的问题,两家没有谈拢导致婚事黄了。但是两个人分手之后,这名女子就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于是就开始找这个新郎要让这个新郎负责,但是新郎已经拒绝了,因为新郎不可能再为自己的前女友而丢掉自己的现任准新娘,所以两个人就争执不下。现在这场婚礼由于前女友的闹腾,肯定是结不成了,闹成这样的局面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无论新郎选谁都会注定要对不起另一个人,在这场闹剧中最可怜的还是新娘,什么都没有做错,却被无缘无故搅黄了一场婚礼。

婚前跟女友因为彩礼的原因闹掰了,怎么挽回对方呢?那么我来谈谈我的观点和做法吧!

第一个,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就说明是真心想与对方过日子,如果彩礼要求不过分,我觉得只要拿出诚意是可以挽回对方的。

现在很多相爱的人,因为彩礼的问题,虽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因彩礼而两个人分道扬镳,缘分就此为止。同样,婚前跟女友因为彩礼的原因而闹掰了,想要如何挽回对方呢?其实很简单,既然两个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就说明是真心想要与对方过日子的,如果对方的彩礼要求不过分,我觉得只要拿出诚意就可以挽回对方的。古时候就有三书六礼迎娶新妇的习俗,一个家庭抚养出一个孩子是很难的,而女方家要彩礼,只是希望男方家给予到一个尊重的态度,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很好,希望男方给女方彩礼,这只是一种礼节,父母也会将得到的彩礼给女儿陪嫁过去,所以如果女方给的彩礼要求不过分,彩礼是需要给的。是一种礼节,更是一种尊重和重视。

第二个,彩礼要求不过分,都不舍得出彩礼,没有哪一个父母是会将自己的女儿嫁入这样的家庭的,那么挽回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

要彩礼只是一个礼节,如果女方家彩礼要求不过分,而男方家却不舍得出彩礼,我觉得没有哪一个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女儿嫁入这样的家庭当中,首先,这样的家庭本身就会对自己的女儿不看重,嫁过去也只是会让自己的女儿受苦。既然都舍不得出彩礼,那又何必去挽回呢?毕竟因为不出彩礼,而两家闹掰,这样挽回是微乎其微的。

彩礼只要是要求的不过分,我觉得都是需要给的,这是一种礼节,更是对女方的一种看重,所以你觉得是否应该要给彩礼呢?

这个没有一个统一的回答,因为因彩礼而分手的男女们,错方有两方,所以最后的婚姻会怎么样,自然也就不同了。

先说男方吧,男方跟女方恋爱,恋爱个几年以后,他可能就觉得女朋友就不应该再要彩礼就直接带着嫁妆嫁给他了,可是他没有想过的,女方即使恋爱个几年,也依然想要走走程序结婚,所以当女生提出要彩礼的时候,他可能不愿意,几万块钱的彩礼他不愿意出,于是两个人闹了矛盾,最后可能就是两个人分开。

而后女方可能匆忙的就选择相亲结婚了,选择嫁给了父母帮自己选择的那个男生,而男方这时候就很有可能会一直在挑选,毕竟他之前的前女友只要几万块钱的彩礼,他不可能会想着找一个比这几万块钱还高的女生,所以他一直挑啊挑,最后也许就挑了一个要比前女友高上几倍彩礼的女生娶了。

而如果因为女生要彩礼过高,比如很多女生在结婚的时候要求彩礼几十万,男生因为付不起彩礼最终退步了,一般来讲女生都会到了剩女的年纪都嫁不出去,因为几十万的彩礼很少有人能够拿出来,再有她是否值那几十万的彩礼也值得很多男生思考。

而男生放弃了几十万彩礼的姑娘,一般都会很快的遇到一个要价比较低的姑娘,毕竟这年代真正要几十万彩礼的女生真的很少,所以当他遇到一个彩礼钱几万的姑娘,他会觉得很开心,觉得自己放弃前任是对的,所以才能遇到一个这么懂事的姑娘,因此几十万彩礼的女生可能嫁不出去,而他却一定能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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