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制度

古代婚姻制度,第1张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三书六礼是古代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其中六礼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你知道中国古代结婚风俗有哪些吗?本文整理了古代结婚六大步骤,为大家具体介绍古人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

 纳采

 纳采为六礼之首,是指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男方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徵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方家。

 问名

 问名为六礼中第二礼,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纳吉

 纳吉又称过文定,为六礼中第三礼,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徵象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征

 纳征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请期

 请期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

 亲迎

 亲迎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指在结婚吉日,穿著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六礼已毕,只意味着完成了成妻之礼,还须在次日完成“谒舅姑”,即成妇之礼;若公婆已故,则于三月后至家庙参拜公婆神位,称“庙见”。

我们国家是最注重礼节的国家,在古代成亲的时候是很麻烦的,不过成亲的时候基本都有这些婚礼习俗。

古代的人想要结婚不能直接自己做主,需要找媒婆当中间人,并且还要看生辰八字。在古代,有的人即便是和对方看对眼了,也不能自己擅自做主的,一定要先告知父母,让父母请媒人去对方家里提亲,等女孩子这边点头同意了才能看生辰八字,看两个人是否合适,所以说媒婆这个职业在古代是很受重视的,而且也能收到不少好处。并且在古代结婚前一定要看生辰八字,这是为了看两个人是否合适,这个观念在现在也被人们重视,如果确实生辰八字合拍,没有其他的问题,就可以下聘礼了。

古代的聘礼和我们现在的聘礼差不多,一般来说基本就是用金子、银子打造的首饰,或者是其他绢布等物品,这些也是要看男方家的财力有多少,不可能一下子狮子大开口,这样也会伤了两家的和气,毕竟还是以孩子的幸福为主。而且像条件好的基本都是黄金一两,银造的基本是五两,彩绸之类的基本就是六表里,然后其他的绢布会多一点,基本也就是四十匹左右,次一点的就相应减少一部分,不然嫁过去了可能也会有意见。

最后就是娶媳妇了。不过这个是要坐轿子的,而且有的地方在接新娘下娇子前还要踢三下,这样才会大吉大利,而且下了娇子不能自己走路,否则会沾了晦气,得要喜娘背着走。之后就是拜堂成亲了,一定要三拜,这样才算正式夫妻。而且在古代人们都是黄昏时分成亲,这样正好晚上直接洞房,只不过这种习俗皇家肯定也会用,为了避免和百姓相撞,所以只能百姓们改成白天成亲了,由此这个习俗就这么传下来了。

西周社会,私有经济更加发展,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制定的繁杂的礼制,对婚姻成立严格限定了条件:

1、同姓不婚。周礼对“同姓不婚”规定的非常严格,“虽百世而婚姻不得通”《礼记·大传》。

2、规定成婚年龄。周礼规定,男子二十行冠礼,30岁成家,女子15岁行笄礼,二十而嫁。

3、六礼。《礼记·仪礼》规定: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发展历程

1、六礼形成于西周,另外,三从四德也发端于周礼。三从,就是女子在家服从父兄,出嫁后服从丈夫,丈夫死了要服从儿子。四德,就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要求女子在德的方面遵守孝娣忠信,关键是“忠”和“顺”;言要“恭”“和”,不能乱说;容应“婉娩”,不可轻佻;功就是要求善操纺绩、缝纫、刺绣等“女功”。

2、中国封建社会实行聘娶制方式强迫包办婚姻制度,秦律、汉律、唐律、明律中都明确了婚姻的程序,婚姻的成立和解除都要经过官府的批准,虽几经变迁,但基本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

中国古代结婚流程如下:

1、纳采:这是婚礼的第一项,即婚议阶段。男家相中某女为议婚对象,即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并请媒人“贽雁”为拜见之礼。说明来意,征求女方家长的意见。为什么送雁为礼呢?因为大雁是侯鸟,守时守信用,而且大雁忠贞不二,丧偶后都独身。以雁为礼,象征男女双方阴阳和顺。六礼中,除了纳征外,其他礼节都以雁为贽见之礼,后来,雁越来越难得,于是以鹅、鸭、鸡三禽代替。

2、问名:女方纳雁后,若觉得男方合适后,就开具女子的年庚八字,交媒人持返男家,找卜卦术士合算。后来纳采、问名又叫“合婚”“说媒”。

3、纳吉:男家在问名后,即通过巫师用龟甲蓍草卜卦,因此也叫卜吉。如果没有相冲相克之处,再派媒人或使者到女家告知,后来演变成交换庚帖、定亲。

4、纳征:“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的意思,东周时亦称“纳币”“入币”。后世称为“聘礼”“下财”“过大礼”。

5、请期:也叫告期礼,男家择定迎娶吉日。后世的“催妆”就是由请期演变而来,男方通知女方,及早为新娘置妆,女方接到催妆通知后,就要送嫁妆到男家“铺房”—布置停妥,等待成立家室。

6、 亲迎:男子在成婚之日须派马车(后来用轿子)亲自到女家以礼相迎,所以叫亲迎。回家后,新郎新娘祭拜天地、祖宗牌位、高堂、夫妻双拜,然后饮合卺酒(交杯酒)成婚。

结语

六礼程序繁琐,一般百姓没有时间也没有财力承担,所以只有贵族官员才严格遵守。但现在民间风俗也以此为参考,把一些程序合并,1、2项就可以一次完成,3、4也可以合并,到现在民间的婚礼还可看到西周时期六礼的影响。 

禁止近亲通婚源于早期的部落意识。 由于部落很小,近亲联姻导致许多部落衰落或消失。 到了夏商时期,国家已经找到了人口减少的原因,但时代风云变幻,禁制不住。 周朝以后,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周朝前后八百年,自然要注意人口素质,严禁同姓近亲通婚。

1杜绝同姓通婚,禁止近亲通婚,有效保障了人口素质。 尽管该国的人口因连年战乱而一度下降,但统治者也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明代洪武时期的人口迁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现代人的意识增强了,近亲早就被淘汰了,同姓婚姻也符合国家法律。 历史是一个提醒,可供参考。

2古人早就知道,近亲结婚生子不健康。 其实在夏商时期,同姓婚姻还是被允许的。 到了周朝,国家下令禁止同姓结婚。  《魏书·高祖传》中:“夏寅不喜同姓,周制不同姓”,可见周朝已经发现了近亲结婚的危险。  《左传》记载“男女同姓不生同姓”,意思是如果同姓结婚,所生的孩子身体不好。 因为当时的人们科学知识很少,他们认为同姓是近亲。

3其实从目前来看,同姓的人只要有五件衣服就可以结婚,这早就超过了近亲的标准。 但是,由于古人的这种认识,近亲结婚的概率是有限的,中华民族的生育质量是有保证的。  ,当然,不可能绝对没有近亲结婚的现象! 一般来说,近亲结婚的风险会降低。 时至今日,由于人们科学知识的提高,人们都意识到了这种风险,同姓婚姻也不少!

即便同姓,也有的因为世代相传,已经血肉相连; 有的相隔千里,原籍地完全不同。 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有的中间改姓,即使同姓,也没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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