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查询。涉及到个人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如需要查询可向公安机关备案后依法查询。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面肯定是有误会,要么是系统错误,要么是以前有人拿你的身份证结过一次婚,所以说显示的是再婚这个情况下就得找这个计生部门或者民政部门调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一般来说的,你要先从计生部门开始问责
毕竟这个问题是在计生部门发生的,那肯定是要计生部门把你这个情况调查清楚,然后还你一个正常的身份,否则你说不清楚了,比如说你老公那边怎么说你婆婆啊?特别是这些心眼小的人,他才不会相信你说的话,毕竟人家公公是公办的吧,有公信力,所以你还是要想办法把这事情调查清楚,还你自己一个清白只要问题弄清楚了,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问题弄不清楚,那就是个大问题,不但关系到你自己的声誉,还关系到你自己的家庭
是的: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是不能申请办理“准生证”的:
1、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提倡每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当事人的户口本显示“未婚”的,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更新户口本信息后,再凭该户口本、本人的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你老婆和前夫还没有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你就跟她有了孩子,这个孩子对你来说就是标准的未批生育,因为离婚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准的,所谓的口头协议离婚没有法律效力,只能作婚内分居情况处理。
未批生育违反咱们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你考上公务员的时候这是政审的重要内容,只能理解为你故意隐瞒了自己有未批先育的违法情况,政审是蒙混过关的,至于说你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不是理由。现在你已经是在职公务员,如果认定你当初政审时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所在单位有权给予纪律处分,包括开除公职。
卫计部门没有权力直接开除你,这个不假,但县级卫计部门有权向你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也就是向你征收罚款(现实中这个工作通常委托给镇一级计生办来具体负责),同时按工作程序应通报给你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员法》和你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你相应的纪律处分,最高也可以开除公职。
也就是说,你现在其实既存在违法生育的情况,又存在公务员政审时故意隐瞒的情况,这两点最高都够得上开除公职的处分。
至于计生办说要十万才能摆平这个事情,还说公务员牵扯太宽,这个说法本身是有问题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规定的,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标准,并不因为是公务员就要额外征收,至少我没听说过有这样的要求,公务员出现违法生育是要承担纪律处分的额外责任。另外,当事人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代表结案,说“摆平”听着就像勒索你一样。但要说明的是,结案只代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不代表违法行为不存在,就好比犯罪判刑,服刑完毕并不意味着之前的违法行为不存在,这个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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