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年没结婚证不算合法夫妻。
具体如下:
1、事实婚姻为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2、男女双方完成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后,即成为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关系的确立,一般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办理。确立婚姻关系的合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合法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针对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是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是:如果是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针对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离婚
能离婚。离婚时是需要结婚证的,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先补办结婚证。
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二十年不领证算夫妻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不可以不领结婚证。结婚不领取结婚证的,有以下的4个消极作用:
1、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不会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权利的不稳定。没领取结婚证的,对方是否愿意履行夫妻义务全凭自觉,并没有法律保护;
3、未婚生子的可以正常上户口,但是从小孩出生到上户口都要麻烦许多,要额外的证件、金钱和精力;
4、感情的不稳定。
不领证结婚不犯法,只是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最多只能算作同居关系,遭受感情变故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而且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能会陷入结不了婚也离不了婚的尴尬局面。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建议领取结婚证。
依据民法典规定,办婚礼不领证不算结婚。只有一种结婚的方法,那就是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结婚仪式,并不等同于我国法律上的结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只是办理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那不算结婚,没有夫妻关系。
未婚先孕违法吗
1未婚先孕一般不违法。
2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很多——孩子在出生医学证明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比较麻烦。所以,未婚同居要慎重,如果将对方作为未来配偶对待,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里
办过酒席就算是结婚了。
不过没有领证,
在法律上讲,没领证就不算结过婚。
如果你们是真爱,那就没必要介意。
毕竟这些都是形式。
婚姻的真谛是爱情,是感情。
现在所经历的折磨,都不是人生中本应有的磨练,而是在过往的二十多年中由于自己的愚蠢、无知、懒惰、轻浮和可笑的多想造成的。
认真追了一半的小说情节越来越可笑,曾经喜欢的人渐渐经不住时间,人生像突然岔气了一样。
真是可笑、想你的心情实在没办法用一句话代替……但是我却:人生难得有一知己。
就会明白教科书式的人生教条十分可笑,每个角落每时每刻都在涌现着新问题,把玩概念的余地!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若想发生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效力,双方应当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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