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的新房是公公的名字,那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新房是公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如果赠与合同中规定了限制条件,则需按照限制条件执行。如果新房是公公在婚姻关系之外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公没有赠与房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等,那么修缮、装修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公公在婚姻关系之外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等,那么这部分财产属于公公个人财产。另外,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还贷的行为,那么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将共同还贷的部分返还给夫妻一方或双方。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合法。
法律未规定儿媳对公婆有法定赡养义务,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丈夫对公婆有法定赡养义务,不等于妻子有法定赡养义务。
从情分与道德层面来说,只要公婆和丈夫足够好,儿媳并不会说不肯照顾公婆,或不帮助丈夫减轻赡养义务。在传统观念影响下,部分人忽略了儿媳对自己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更让儿媳帮助儿子减轻赡养负担,而丈夫却不一定会帮助妻子减轻赡养义务,这主要取决于丈夫的人品。
我认为结婚后儿媳不肯照顾公婆属于正常事件,原因有:
1、婆媳矛盾是千古难题;
2、丈夫不靠谱;
3、公婆或儿媳自身存在问题。
在我所见的婚姻生活中,一般结婚后儿媳不肯照顾公婆,主要原因就是婆媳矛盾,部分婆婆为儿子生活着想,忽略了儿媳感受,而丈夫又只会让老婆妥协或忍让,导致婆媳矛盾逐渐闹大,沟通也无法解决双方的问题,丈夫能够从开始就想办法解决婆媳之间存在的问题,或许儿媳会看在情分上,也不会说不照顾公婆。
另一种情况是在城乡当中所见,婚后婆媳生活在一起,丈夫出去挣钱,儿媳在家看孩子,婆婆不帮忙照看孩子,还希望儿媳边照看孩子边照顾老人的一日三餐,生活费用也是儿媳所出。丈夫工资也不高,甚至还要儿媳补贴,且丈夫并不会插手解决矛盾,反而说自己是夹心饼,也很难去解决,让儿媳自己去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儿媳自己去解决问题,只会将矛盾闹大,双方都产生埋怨和不满。
正是日常生活中这些细节问题,让婆媳矛盾出现很大问题,一般只有分开住或分家后才能解决问题。这些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让儿媳积怨已深自然就不愿意再照顾公婆。无论是处于情分还是法律,儿媳在这种情况下都不会尽心尽力照顾公婆,反而不如请护工照顾会更好些。
出于个人观点也更赞同婚后是夫妻,依旧谁照顾谁父母,可短暂互帮互助,却不能长期让一个人照顾四个老人。
你公公和婆婆没离婚是不能再次领取结婚证的,除非他们结婚就没有领取结婚证,这样的情况就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婆婆再和别人结婚也是可以的,如果这次和别人还是没有领结婚证那就还是属于非法同居
赶紧分吧!法律上讲,如果你公公和妈妈结婚,那么你和你老公就变成了兄妹关系,这样是不能结婚的。能理解你妈妈希望和你住在一起的想法,更加理解你老公希望有人能照顾他爸爸的感觉,但你们现在所做的非常的不正确,如果他两人结婚,说句难听的话,你和你老公属于**。你可以看看“家的N次方”这部片子,那里面的关系和你们差不多,只不过是老的先结婚,关系非常好,后来才知道各自的孩子相爱,为了能让孩子结婚,老两口决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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