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家乡,结婚陪嫁习俗是非常重要的,它代表着新娘家对新郎家的支持和祝福,也是两个家庭的交流和融合。
以下是几个有趣的结婚陪嫁习俗
首先,我们这里有名的结婚陪嫁习俗就是“嫁妆”。
嫁妆是指新娘家为了嫁女儿而准备的一些物品和财产。在我们这里,嫁妆通常包括一些家具、家电、衣服、首饰、钱财等等。这些东西都是新娘家里最好的,也是新娘家对新郎家的一种支持和祝福。在结婚当天,新娘会把这些嫁妆带到新郎家,象征着新娘已经成为了新郎家的一份子。
除了嫁妆之外,我们这里还有一种叫做“猪婆”的结婚陪嫁习俗。
猪婆是指新娘家要陪嫁一头猪给新郎家。这头猪通常是新娘家里最好的一头猪,也是新娘家对新郎家的一种支持和祝福。在我们这里,猪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猪是我们这里的主要畜牧业,也是我们这里的主要食品来源之一。
还有一种比较有趣的结婚陪嫁习俗叫做“鸡婆”。
鸡婆是指新娘家要陪嫁一些鸡和鸭之类的家禽给新郎家。这些家禽通常是新娘家里最好的一些,也是新娘家对新郎家的一种支持和祝福。在我们这里,鸡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鸡和鸭是我们这里的主要禽类,也是我们这里的主要食品来源之一。
最后,我们这里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结婚陪嫁习俗叫做“马婆”。
马婆是指新娘家要陪嫁一匹马给新郎家。这匹马通常是新娘家里最好的一匹,也是新娘家对新郎家的一种支持和祝福。在我们这里,马婆虽然不是很常见,但是它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结婚陪嫁习俗。
总的来说,我们这里的结婚陪嫁习俗非常有趣,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
虽然陪嫁的东西不一样,但是它们都代表着新娘家的实力和财富,也象征着新娘家对新郎家的支持和祝福。
彩礼和嫁妆是不同的概念,不应该把它们混淆。彩礼是指男方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财物或礼金,而嫁妆则是女方在婚前准备的一定财物或物品,作为她未来生活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彩礼和嫁妆的观念已经逐渐淡化,特别是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人们已经不再强调婚姻中的彩礼和嫁妆问题,而是更注重双方的感情和生活质量。
因此,结婚是否需要嫁妆应该由双方商量并自行决定,不应该仅仅因为男方支付了彩礼就要求女方提供嫁妆。如果双方都愿意并有能力准备嫁妆,那是可以的,但如果双方都不在意或者无法准备,也是可以接受的。最重要的是,双方在婚姻中应该相互尊重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幸福的家庭。
对于嫁妆和彩礼没有那么在乎,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有就带上,如果没有的话,也不会去强求,只要我们两个人生活的幸福就可以了。
结婚时通常会有彩礼和嫁妆这两种习俗,但是是否必须互相对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习俗惯例来决定,没有固定的规定。一方面,作为婚礼习俗的一部分,彩礼和嫁妆通常是相互匹配的,传统上男方提供彩礼,女方提供嫁妆。在一些更为保守和传统的地区,这个习俗还保留着的。例如,在一些地方,如果女方没有嫁妆,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不能接婚的。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结婚习俗的理解、传承和实践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年轻人的婚姻观、价值观和消费观上,往往注重的是平等、务实和节俭。因此,一些新人可能会选择只进行彩礼或嫁妆的其中一种,或是直接忽略这些传统习俗。综上所述,是否需要进行彩礼和嫁妆的习俗应该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习俗惯例来决定。如果彩礼和嫁妆确实相对独立地出现了,可以根据双方经济实力、文化传统、家庭条件等情况来平衡彩礼和嫁妆的比重,以达到互相关照、平衡和和谐地婚礼习俗的目的。
我认为结婚有彩礼就应该有嫁妆的,彩礼和嫁妆,都是上一辈对 下一辈 的帮助。但是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女方家庭 用彩礼来“敲诈”对方,补贴自己的家里;一些男方家庭,用嫁妆来衡量女方家的态度。这两种做法都偏离了嫁妆和彩礼的本来方向,也违背来了这种习俗最初的美好愿望。嫁妆和彩礼,其实是长辈帮助下一辈的一种方式。那么处理嫁妆和彩 礼问题,自然是需要在双方的共同意愿下完成。
第一点,情出自愿跟爱情一样,情出自愿,事过无悔。彩礼和嫁妆之所以矛盾和纠纷多,因为很多时候都不是双方自愿。“不给这么多彩礼,就别结婚”“给了那么多彩礼,结果不陪嫁妆要不要脸”这都不是情出自愿。这样带着矛盾和争吵的婚姻,很难保证婚后生活幸福。还有这种婚前心理上的不平等,自然而然也会被带到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去。
第二点,尽力而为双方家庭的条件不一样,完全等价是不现实的。有些家庭的条件好,可以多为子女付出一些物质上的东西。条件差的家庭在物质上为子女付出少,那行动上就要为子女多付出一些。像生孩子的时候多照顾一些,孩子小的时候多带一下等等,都是可以弥补物质上对孩子的付出不足。
第三点,都是为这个家好结婚了就是一家人,再多的争吵,最后也是需要这个家庭来承受。家和才能万事兴,所以一切的出发点都要从家庭出发。在彩礼和嫁妆问题上,双方家庭都只不过是为自己的子女争取利益,但结了婚就都是彼此的子女了。争过来争过去到最后发现都是自己跟自己争,没有必要。
最后,不管是嫁妆还是彩礼,其实都是为两位新人的将来着想,为了两位新人好。不能还没有结婚,就想着谁占谁的便宜。婚姻是两个家庭的共同付出,是整个大家庭的喜事。对于家人,吃得了亏才能享得了福。
一、结婚收彩礼就会陪嫁妆吗
收彩礼也不一定会赔嫁妆,这都哟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一般来讲,彩礼属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最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需要返还;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综上所述,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嫁妆则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理论上最终的所有权人均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但实践中对上述的认定是存在争议的,因此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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