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在香港注册完后,你马上就可以离开香港-----首先你来香港注册结婚的签证肯定只能办到旅游签证,一次只能在香港呆七天,。在香港注册要先提前三个月带好资料到香港婚姻登记处先登记,再在三个月的日子都选一天吉日再去注册。注册完拿到结婚纸,你就可以立马回上海---至於多久可以回香港,也是看你自己而定---拿了结婚纸之后就可以办三个月无数往返的探亲签证来香港居住了-----------婚后你也可以选择回上海工作,也可以选择办探亲的签证来香港居住-----现在国家的政策是结婚后四年便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单程证,,就是拿到香港身份证``````拿探亲签证期间是不能在香港工作的,这是违法的-----(也会被香港入境处拉入黑名单,也会影响到将来拿单程证的)
异地是否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或者结婚的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则可以;
2、如果没有,就不行,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
3、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又是两个异地恋的苦孩子,我也是异地恋,理解你的感受。也许你可以参考一下我们的做法:老公让他弟弟照顾好父母,他辞职来我这边工作,若干年后等父母彻底退休需要养老的时候我和父母(孩子估计也正好到上学的年纪)去老公那边,这样两边老人都能照顾到。你男友是独生子,在大城市可能会有更好的发展,好在你们距离不算太远,是不是可以你去男友那边(相信你能适应),平时多给父母打打电话,周末和男友回你家看望父母,如果男友在上海扎根,你父母将来也可以去上海居住,医疗方面也更有保障。我和老公的看法是工作可以再找,爱人只有一个。仅仅是个人建议。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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