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残疾人不能结婚的规定,民政部门不给登记没有依据。法律对此的规定:新《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只做原则性规定。
父母残疾是否会对子女的婚姻造成影响,我觉得跟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和父母本身的心态有关系。更重要的是,还得看子女自身的能力与本事了。
一般来说,父母残疾对女儿的影响会较小一些,但是对于家中的男孩负面影响就会比较大。
我家隔壁就有一对夫妇,他们老两口子都是残疾人,育有两儿一女。男的腿脚不好,女的小的时候因为患小儿麻痹,现在走路也不正常,说话也不清楚。但是老两口思维都是很正常的两个人,生的孩子也都是正常的无疾病的。三个孩子,女儿出嫁了,嫁的也不远,但是极少回家,每次回家也就是看看就走,很少长时间的逗留。两个儿子,都到了已婚年龄,但是都单身者。
他们家的两个男孩子,即使是谈朋友了,也总是藏着掖着的,感觉见不得光似得。而且从来也没见他们将女朋友往家里带回去过,一个儿子经常回家,还有一个儿子基本上工作后就很少回去了。
这些都很他们家的教育方式有关系,当初他们的女儿学习好,喜欢读书,但是老两口觉得女孩子读书没什么用,早晚要嫁人的,就想让两个儿子上学。两个儿子又都不争气,学习又不好,还老在学校闹事,都早早的就休学了。
他们的女儿对父母多少是有些恨意的,到了结婚的年龄,随便找个男人结婚生子了。婚后就很少回家,生完孩子只能去当地的工厂做衣服。而且孩子也是很少带回去的,因为她老公不让,怕孩子学外公走路,学外婆说话口齿不清的。
而他们的儿子,由于读书少,能干的活也很少。即使是打工,也经常的干不长,总是换工作,没有一份固定职业。谈恋爱了,因为家里父母的原因,也总是很自卑。如今两个儿子岁数也大了,老两口问起他们谈恋爱的事他们就脾气急躁,不愿意多谈。对父母也是含有恨意的。
而我认识的还有一家,父亲常年坐轮椅,母亲腿脚不便的,育有一儿一女。虽然两口子都没什么文化,但是深知读书的重要性。含辛茹苦把两个孩子供上名牌大学,现在一双子女都已成家立业。以前他们两口子还经常摆摊买东西,现在老两口都在家带孩子,儿子女儿的孩子都给他们带,而且也还十分的放心。
他们的两个孩子,逢年过节的都回家探望他们。有的时候他们去城里子女家里住,有的时候一住就是一两个月,在哪都挺融洽。因为他们家的两个孩子都是品牌大学毕业的,都很争气,工作也好。都是靠自己的能力在城里买房买车了,他们两口子根本就不用操心。
父母残疾对子女的婚姻的确会有影响,但是如果子女自己不争气,那影响就更大了。我觉得这些都跟从小对孩子们的教育方式,以及孩子们受教育程度都是有关系的。学历越是低的,成年之后生活的不如意都会怪罪到父母的头上。学历高的,懂得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懂得感恩父母。
因为姐姐打理习惯了,想把财产占为己有,如果弟弟只是一个人,那就必须依赖她,并且是唯一的依赖,如果弟弟有了爱人,弟弟会对爱人有感情,弟弟的财产,姐姐就没有理由一直占有,弟弟也要过日子的,除非弟弟的那个爱人不靠谱,为了弟弟的财产才嫁给弟弟,不值得依赖,姐姐有自己的私心,也有守护自己家财产的责任,只不过需要把握好一个度,不能以爱的名义去占有,过度干涉弟弟的终生幸福,毕竟弟弟虽然是残疾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可以守护,但是不能过度,只为了满足自己一个人的欲望,而牺牲弟弟的幸福,那也是不对的!毕竟父母的财产,大家都有份!
你们是永远的姐弟,这是不会改变的
你们会是永远的亲人,除非你可以狠心抛下他
但是你们又是不同的个体,即使是亲人,也无法为另一个人的一生负责
所以,在父母还在,你还没嫁人的时候,想办法让他自力更生
家人出钱,用他的名义做点什么小生意吧,因为曾听人说残疾人不用交税,赚多少就是多少。。小小的生意也好!不能走,但是还有手啊,可以学点技术什么的,例如修自行车摩托车啊。。
或者网上开店啊。。。
首先,知道你是个残疾人我觉得没什么不一样,因为我家也有一个这样的弟弟。我们从来没有特别地区别对待他,照顾他,相反,他现在对我们的照顾反而多一点。因为我们其他几个都结婚不久,小孩子事多,自己的事也多。他做完事就跟孩子们玩,说玩其实是在帮我们带孩子,我们可以休息一下。孩子们很喜欢他,但看着确实很累。同时带好几个,半天不能消停。
其次,你弟弟结婚了,和弟媳相处真的不要想得太复杂。她爱你弟弟,自然已是接受了有个你。也是把你当亲人的。你只要跟以前一样做自己的事情,她无聊找你,你就陪她聊天。不找你,你也不要去打扰她就好。能帮忙的就帮忙,不能帮忙就绝不添乱。
相信人久见人心,你们会和睦相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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