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没结婚可以领低保是真的吗

25岁没结婚可以领低保是真的吗,第1张

法律分析:是假的。领取低保的条件不是以年龄和是否结婚来决定的,而是要看本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低保条件,具体到每个城市,每个区域,是否农村户口,每个地方执行的政策皆不一致,具体需了解当地的政策。如果题主28岁,但身体健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一般也无法领取低保,低保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提供的最基础的保障,而不是全民福利。最终还是要靠个人的努力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28岁没有结婚并不可以领取低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领取低保的条件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不要求是否结婚。其中领取低保的条件可以进一步细化,比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收入来源也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的。农村人口领取低保的标准与城镇居民领取低保的标准大同小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我国没有关于28岁未婚补贴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支持晚婚晚育,但是没有相应的经济补贴。28周岁未婚是否可以领补贴,要看具体情况:

1、在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当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的赡养抚养的义务人,或者他的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没有能力去履行赡养义务,这些人按照申请审核审批之后,才可以获得特困人员待遇;

2、领取低保的条件不是以年龄和是否结婚来决定的,而是要看本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低保条件,如果28岁,但身体健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一般也无法领取低保,低保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提供的最基础的保障,而不是全民福利。最终还是要靠个人的努力工作。

低保户的标准具体如下: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分析:不可以。领取低保的条件不是以年龄和是否结婚来决定的,而是要看本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低保条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条 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具体应以当地政策为准,下面以济南市为例说明。

根据济南市民政局网站资料,http://wwwjnmzgovcn/eap/30newsdetailnews_id=252

如何办理城市低保

1、申请城市低保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1)持有我市常住城市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2、申请城市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身份类证件及其复印件;(3)收入类证明;(4)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对象,本人需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残疾证、失业证、特困职工证明等。

3、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市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每人每月55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每人每月500元。

4、申请城市低保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提出申请:凡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未设立社区的地方,可直接向街道(乡镇)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地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乡镇)和社区出具。

(2)社区调查:社区受街道(乡镇)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社区城市低保评估小组民主评议同意后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暨审批表》,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街道(乡镇)审核。

(3)街道(乡镇)审核:街道(乡镇)对接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及时进行集中会审,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社区以适当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保待遇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后,申请人所在社区要及时张榜公布审批结果,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由社区代发省民政厅统一监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城市低保的审批时间是多少?

答:审批管理机关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申请人证明材料不全的除外),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城市低保金。

6、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答:(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

(2)非因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的;有闲置住房的。

(3)一年内购买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钢琴、空调、冰箱、机动车辆、金银珠宝饰品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4)拥有并经常使用移动电话、高档电器、机动车辆等高消费物品的;家庭月通讯费用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50%以上的。

(5)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6)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7)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外地学生在本地就读的。

(8)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经有关部门两次介绍拒绝就业或技能培训的;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9)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违法收养的。

(10)群众反映强烈、经社区低保评估小组民主评议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

(11)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核查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不按时提出续保申请的;凡是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的,一经查实,一年内不能享受低保。

(12)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

7、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申请低保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户籍情况、户口所在地的房屋情况等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

8、年满3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且未婚的残疾人可不可以单独申请城市低保?

答:年满3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且未婚的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城市低保。

9、患有当地政府认定的重大疾病的病人家庭的患者,能单独享受低保待遇吗?

答:患有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疾病的病人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2倍的,其患者单独享受低保待遇,按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保障。

10、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为增加收入将现有住房出租,租住其他房屋的,其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答: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为增加收入将现有住房出租,租住其他房屋的,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应把租房费用扣除,将超出租房费用的租金计算为家庭收入。

11、户口与父母户口在一起,但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其收入与父母的收入分开计算吗?

答:户口与父母户口在一起,但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其收入与父母的收入分开计算。

12、哪些单位有义务为申请低保的人员认定其收入?

答: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属于在职和下岗的,由所在企业认定其收入并出具证明(须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属于退休和失业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认定其收入并出具证明;其他人员,由街道(乡镇)和社区认定其收入并出具证明。

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城市低保。

不能,没有结婚不属于领低保条件。

低保条件:

1、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扩展资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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