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二、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到自己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三、对方落户后,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应由户主本人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有多种情况:一、原为未婚改已婚:提供结婚证,到派出所更改即可。二、原为已婚改离异:提供离婚证,到派出所更改即可。三、原为空白改已婚或离异:提供最终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到派出所更改即可。四、原为空白改未婚:这个现在比较难,特别是现在取消“未婚证明”材料之后,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在新领户口本时,未婚的人员一定要认真检查,发现空白遗漏,一定即时要求填上,否则会给后续生活中一些事项的办理(如买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领完结婚证之后户口本上是没有变化的,因此如果要将户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派出所进行办理。当然,这也不是强制性进行更新的,主要还是看个人的情况。
一、居民有正当理由需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中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民族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二、凡到派出所提出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主要项目的,须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其中属证件材料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原件后提供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结婚户口迁移申请书xx公安局:本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xx,我于x年x月x日与xx市x区居民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x户口由xx迁来xx,请予已批准。申请人:xxxx年x月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后变成了一家人了。已经结婚了,肯定要把双方的户口迁在一起,这样的话才像是一家人,一般性的话都是女方投靠到男方这边,这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阻碍的,因为这是很正常的婚迁,所以结婚以后肯定是想迁户口的。
一般性的话,现在的户口也牵扯在利益里面,如果说感觉哪一方的户口好的话,可以不签也没有关系,甚至另一番挂靠到也是可以的,所以这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方式,结婚以后的话,你可以牵到另一边,待遇比较好的,那边这样的话就可以了。、
下面分享分享一下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结婚迁户口的手续
1、 先到迁入地领取并且填写《入户申请表》;
2、 当事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理户籍证明,并且应该先将户口婚姻状况信息修改成已婚才能办理其他事宜;
3、 当事人准备好办理迁户口所需要的材料后,就可以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4、 当事人需要将准迁证交回户籍所在地,然后由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5、将户口迁移证拿回迁入地后就能够办理落户手续以及新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了。
结婚迁户口需要准备的证件
1、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户口的情况和应该遵循的原则
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迁户口一般需要的时间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迁户口注意事项
1、准迁证的有效期
拿到准迁证后,要尽早办理户口迁移,因为准迁证的有效期为40天,而一旦过期,就要重新办理准迁证了。
2、婚后不迁移户口的不利方面
在婚后不迁移户口的话,可能会遇到准生证和学区房等问题,尤其是学区房问题是很多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而有些地区规定只有孩子父母双方都在那个区域,孩子才能在那里的学校就读。因而,为了有效避免后续的这些问题,最好尽早办理迁户口流程。
3、居住地
结婚后,实际生活于一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迁入地有房产证,或者是夫妻关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实际生活在拟迁入的户内(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
办好结婚证以后,户口本上就要到户籍管理处敲上已婚的章!可以选择办理婚迁户口,就是把户口迁到一起!办理婚迁户口在有的地方是不能立即办理的,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你确定你所问的婚迁户口的迁入地没有时间限制的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办理各种手续:
1: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他们逐一同意你的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他们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给你,《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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