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婆家就有债务了,结婚后我应该帮忙还吗?

结婚前婆家就有债务了,结婚后我应该帮忙还吗?,第1张

如果真的比较介意婆家的债务,那么在结婚之前你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毕竟你应该想到在婚后肯定会面临这样的局面。遇到这样的情况确实是挺纠结的,如果不帮助的话,很有可能会让家人心里产生隔阂,而且自己也都觉得过意不去。

如果你和老公的经济状况并不是特别的好,那么可以先管好你们自己,努力工作,等到经济状况好一些之后帮婆家还债,如果自己家都穷得揭不开锅了,自然没有精力再帮婆家还债。

如果你本来的经济条件就还不错,尚且比较宽裕,那么应该适当拿出一些钱去帮助婆家,毕竟结了婚之后就成为了一家人,该帮助的时候还是要帮助的。家人的存在意义本来就是在有困难的时候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够让人体会到温暖。

更何况,如果你背负了债务,你的婆婆肯定不会袖手旁观,如果他们可以帮助,肯定会适当的给予经济支持的。再说了,人生之路这么漫长,以后还有几十年需要走,谁都不能担保,自己以后就会一帆风顺,不会遇到一点挫折。

遇到挫折之后你就会发现别人的帮助是多么的难能可贵,遇到大挫折,一般来说给予帮助最多的还是家人。如果你这一次在能帮助的时候并没有帮助,而是选择袖手旁观,那么,等到你家遇到困难的时候,又怎么好意思向婆家开口呢?所以,做事还是需要留有余地,对家人则最好能帮则帮。

法律分析:婚后应当返还所欠的债务,二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不会因为婚姻而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觉得可以从这几方面来理解

就不想承担这样子的生活太累了。无论什么都要背负着贷款,那结婚跟没有结婚那都是一样的,何必那么累。如果一方有贷款,另一方没有,那么自己也觉得不公平,所以要求双方都没有,都不想为这婚前的财产有太多的关系,毕竟对以后或许离婚,自己是什么都没有的。本身生活压力就大,结婚了还要帮忙一方承担贷款,那么以后的孩子出生了,压力就会更大。而自己需要的就是更努力,吃更多的苦。

法律分析: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还贷的部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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