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有哪些风俗?

苗族有哪些风俗?,第1张

家庭

苗族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如黔东南地区的部份苗族中,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后才收回。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转房,则由原夫儿子继承。

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贫困相扶持。在家族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远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对与父辈者,均以叔伯父母称呼。对与祖父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讲究家教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重长辈,爱护晚辈,是传统美德。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间比较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衣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相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议处断。家族中,团结对外的观念也很强。

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于古代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父子连名制,按连名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连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举行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连,从堂屋一直摆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之名雷同。

婚俗

古代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的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丧葬

苗族丧葬形式,在历史上很复杂。见于记载的有洞葬、悬棺葬、土葬、树葬等数种。

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长顺县交麻乡的天星洞,平坝县的棺材洞,是其中几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计数外,可辩认的灵柩在百具以上,多的达五百余具乃至千余具,而且都是头东脚西方向陈列。这类葬式今已绝迹。

悬棺葬: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区)。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现在还有部份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隋书地理志》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哭丧”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旁产的男从无论老少,也感动得嘤嘤而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路费”,称为“买水钱”。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开路”。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停丧待葬”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在贵州,有一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区,当地居住的大多是布依族和苗族的人,这两个民族各有各的文化特色,结婚风俗也有所不同,共同的是人们都喜欢在喜庆的日子里唱山歌,结婚也会唱歌。一般来说,布依族的结婚风俗还是很“贵州”的,贵州人大多都能理解。

订婚

订婚时,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并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类的礼品(在礼品中必不可少的是粑粑,如果非传统节日而见到布依族民家“打粑粑”,则说明此家人正筹备喜事准备迎娶女方了)。如对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则要将男女双方的“八字”互为“效验”,只要“八字”相符,则可择定结婚日期。

彩礼

这一带地区送彩礼的数额,特别讲究“六”或“双”数,据说是取“六”即禄的谐音,以表示婚后双双有禄必有福之意。

哭嫁

在贵州,女生在出嫁前半个月就要开始哭嫁,还有一个哭嫁仪式,是用当地方言以诗歌的形式来哭嫁。会哭父母、哭哥嫂、哭姐妹等等,虽然是哭但是却寓意着吉祥如意。

结婚

结婚时,新郎不迎亲,只请几个相好的男女青年代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撑伞步行至男家,个别也有骑马、坐花轿的。

坐家

按照风俗习惯,新娘要在娘家住3—5年。在此期间,男方家或是农忙时节、或有什么大事,由新郎的母亲或妹妹接新娘来帮忙。在男方家期间,新郎新娘同吃同住,每次农忙活路、大屋小事结束后,新娘就返回娘家。一直到女方怀上小孩后,女方感到在娘家已不好意思,才正式到男方家“坐家”。

闹新房

在闹新房中,有个“唱荷包”的习俗。一般先唱“荷包歌”,二人一对,一个唱,一个帮腔。必须唱满12首“荷包歌”才能得到一个荷包。荷包里一般装着白果花生等物,取意早生贵子,由女方家的“送亲婆”带来。

1闹房闹房从公布结婚信息、开始邀请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开始。与男方年纪相仿的好朋友就会到男方家里喝酒、聊天、玩,直到深夜。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庆贺他们的朋友;同时也是为了趋走“不干净”的东西,让新房保持热热闹闹的局面;三是因为他们会在婚礼的时候帮助他们的新郎抢新娘和帮忙摆筵席。在女方请客的前一天,这帮人会到新娘家中喝酒。2女方请客贵州的花江地区的筵席规则是:筵席必须是主人自己家里做给朋友吃,不能在餐馆里面请客。摆筵席那一天一共吃两餐。早餐——在上午10点半左右开始,且只有一个菜:青菜豆腐汤(一清二白),当然是辣的,因为青菜豆腐汤外加干辣椒是他们的特色菜。第二餐——在下午4点左右开始,只有六个菜(象征新娘新郎一生顺利之意)。在筵席进行中,女方必须安排几个加饭的人员端着装饭的盆子在筵席中央不停的走动,看到谁需要饭就立即给他加饭。这是风俗的同时,也是因为贵州人吃筵席非常的快,从开始上菜到最终吃完,一共所用时间不到8分钟,所以需要专门加饭的人。当他们还未吃完的时候,第二轮饭局的人已经站在正在吃饭者的后面了,等待着坐下吃饭了。(在二娘结婚女方请客时,正下着朦胧的小雨,连绵不断的缠绵着。我和几个弟弟妹妹们一起担起了加饭的职责,虽然每轮饭局的时间不长,但是60桌人完全吃完,也要站1个半小时左右,真的很辛苦。想想,其实我们还挺幸福的,因为我们是四川人不必向贵州人那样请140多桌人。)3过礼,接新娘,送亲在女方请客的空挡时间中,男方的父母会陪同新郎在新郎亲朋好友的帮助下送礼到新娘家中。礼品有:首饰盘、红包盘、新娘服盘、新衣服盘、新内衣内裤盘、鞋子盘、红鸡蛋盘、红核桃盘、卤猪盘、瓜子盘、喜糖盘。当新郎送礼进门的时候,会安排一个人辈分比新郎小、年纪较大的人倒水给新郎让他洗脸。(好踩,因为我是小辈们中的掌门人——最大的一个。满足年纪较大、辈分低一级的家伙,就被安排了该工作。拿水和毛巾给未来姑爹,让他洗脸。当然这个工作也不是白做的,要问新郎拿红包的,而且是一件物品一个红包,所以我就得到两个红包。)女方请客当天的晚上11点半,新郎会在他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新娘家里接新娘。此时我们是不许他进来的,要让新郎拿红包和表演节目——反正就是尽情的为难新郎,让他受尽折磨的之后再让他进门。他的朋友就是帮新郎解围、帮他撞们的人了。反正在怎么玩也必须在11点55让新郎进门,以便在12点的时候准时接走新娘。接到新娘后,我们这些新娘的亲人(新娘的父母只能送人到门口,不能走出门,也就不算送亲客。)就提着新娘的物品和送亲物品,送亲到新郎家。送亲时,新娘由亲人背下楼再由新郎家中的长辈扶着,撑着红伞走在前面。(红伞——喜庆、驱邪。走在前面——取路面干净,没有被人走过。)送亲走出新娘家中后,新郎就遭殃了。他的朋友们会在几天前买很多鸡蛋,然后将其晒臭,这就是臭鸡蛋了。用臭鸡蛋来砸新郎,所以新郎非常之惨淡,如果中招就浑身都是臭的,而此时没有人会帮助他,只有受着吧。送亲到家后,新郎家人会煮消夜给送亲客吃。消夜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地特产——煮粉。然后陪新娘带到2、3点就回家。4正式结婚筵席接到新娘后就是正式婚礼,由男方请客吃饭。同女方请客程序是一样的——两餐。不过这时的第二餐的菜色会多一些,有12个左右。同时由于男方是贵州本地人,他们的筵席有140桌左右,从下午三点一直吃到了下午5点半左右。送亲的人员此时可以到男方家中吃第二餐的酒席。当然吃饭的时候不能跟随男方亲友一起在外面吃,只能在新郎新房的客厅中单独摆酒席让送亲人员吃饭。吃完就陪新娘,陪到晚上11点左右,然后离开。选择此时离开是方便他们闹新房,因为我们送亲的人不能参与闹新房。5男方闹新房由于我是送亲客,没有参与到闹新房,有点遗憾拉。6三日回门回门之前的几天,新娘只能在自己的新房——也就是新家中活动,绝对不允许外出活动。三天之后的清晨(凌晨4点左右),新娘就在新郎的陪同下回娘家。(因为早,在这一天路是没有人走过的,非常干净的路面。)然后在娘家吃早餐和午餐。回门后新娘可以出门了。也就真正的完成了新婚典礼。

贵州麻江下司镇仁怀苗族婚嫁习俗

选亲  

选亲即是选媳妇。苗语称“看姑娘”或“选姑娘”(Nuaf Nyangb)。 选亲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母父包办。当自已孩子长到十五、六岁时,父母就为其物色与自己儿子年龄相当且长相俊俏、人品好及家庭条件相当的姑娘,然后请人提 亲;二是当儿子或姑娘长到十五、六岁时,他的亲戚或友邻认为某家某人家庭条件相当,向男方推荐,男方父母通过初步考察和儿子暗中走看后,认为这门亲事可 开,然后请人提亲;三是成年男孩通过参加赴宴、赶集、踩山、婚丧礼仪等活动认识。相互认识后,通过对歌、跳舞、对吹口弦、吹口琴、吹木叶、对话等形式倾述 相互爱慕之情。在经过多次接触,男女双方即产生爱情,则各解身上系的腰带交给对方作为信物,苗俗叫“丢把凭”。男女双方产生爱慕之情以后,便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回去 后各自告诉父母,请人提亲,按习俗三回九转后结婚;二是男女双方各自向父母阐明,履行简单程序结婚;三是如女方父母不同意,姑娘则逃到男方家成婚,生米煮 成熟饭。男方再请人去女方家撮合,女方父母妥协,男方家给予一次性补礼(低的3至5千,高的2至5万不等),成就此门亲事。如女方父母提出的条件过高或根本不同意此门亲戚,男女双方则东躲西藏,最后远走他乡,音信杳无。苗族青年一般正常婚姻大至可分为提亲、下聘礼、烧香、开庚、迎亲五个程序。

  提亲  

提亲即为正式谈亲事,苗语称“嗨娘”(Hant Nyangd)。 男方或父母物色或亲朋推荐或子女自交也好,一但确定下来,就得请人提亲。所请之人必须是德高望重、能言善辩的人,或是请女方的重要亲戚,男女皆可。此人一 但确定就是该婚姻的介绍人了。介绍人定下后,男方父母更带上礼物上门相请。于是,媒人便提上男方家备的一瓶酒前往女方家讨口风(俗称打倒话)。媒人到了女 方家, 将所带礼品放在堂屋香火的右方。当晚在和女方父母摆谈中有意提到儿女的终身大事,借机正式提亲。媒人说:“今天是好日子,今天日子好,我泥烂水滑到贵府,门槛无荆棘,处处是鲜花。某家看得起贵府姑娘,请我来把金桥架。”女 方父母若不同意则一口回绝。如果没意见则打听男方家的一些情况,待媒人介绍完以后则说:“我家家不象家,赶不上人家啊。姑娘人长志不长,志长不分明,人又 长得丑,怕人家嫌弃啊。”媒人说:“不嫌弃,不嫌弃,那边老人说了,讨人是讨亲嘛,全家人都同意,才叫我来提亲,希望父母应允这门亲事。”女方父则留下 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要年轻的没意见,我们当老人的有啥话说。再有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等我们商量以后再说啊。”媒人接着说:“很 感谢爹妈给我面子,我回去后过几天再来听好消息啊。可不要我来时把门关了进不来喔。”女方父母如没意见,则说:“我家大门朝南开,你是贵人嘛,天天欢迎你 到来。”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当媒人离去时,会把所带的礼品交媒人带回。如媒人空手离开,则说明这门亲事大有希望了。

媒人回去后将提亲情况转告男方父母,并商量促成女方择期过来耍(意为看人户,苗语叫“腊的秋”Nuaf  Deb  qeuk,或叫取同意)。在媒人多次来往与女方家通话,确认女方家庭无任何意见后,便带上男方小伙子去女方家。一是让女方父母看看未来女婿怎么样,二是请姑娘过男方家耍,以增进感 情。女方父母不拒绝,应诺媒人适时去男方家看人户。到时姑娘由媒人带领,由叔娘或姑妈或姐等陪同去男方家,男方则请相应的人参与接待。女方叔娘或姑妈或姐 便对男方家庭条件,生活环境、为人处世、地邻关系等作一番细致调查,确认无误后便夜宿男方家(如有看法则当天返回)。次日辞行,男方家要给女方姑娘及随行 人等以赠物,俗称“打发”。赠予姑娘手饰或手表或钱或布物,一般赠钱在一百二十元到八千八百元不等,也有钱物并赠的,则看家庭情况而定。女方随行人员一般 赠予布料或床上用品,小孩赠予钱一百二十元到六百元不等。若女方一一收下赠品,则表示同意这门亲事。媒人约定下聘礼时间,男方则着手准备聘礼。

下聘礼 

下聘礼苗语称“谋昌罗”(Mol Changd Ndox)。 聘礼一般分三次送,叫三回九转。苗族风俗中有“六、腊不行媒”之说,儿女婚姻嫁娶事宜不选在农历的六月和腊月进行,一般定在正月、五月、八月或冬月。聘礼 一般是第一次八把一斤装的上等面条,八斤糖,八瓶酒。礼品均用红纸包装,以示喜气吉庆。二三次按上次的二倍增加。每次聘礼除姑娘父母外,其叔伯分家另居 的,也要适当表示敬意。下聘一般定在正月元宵节、五月端午节或八月中秋节。是时,在媒人的带领下,男方家小伙子和一个背礼品的一起到女方家。到女方家后, 媒人将礼品摆放于女方家堂屋中的八仙桌上。饭前,女方主人便烧上满堂香,盛来饭菜置于桌上,打开男方送来的酒一瓶,祭告祖宗。意为女儿己长大,感谢祖宗护 佑,敬酒先尝。每次下聘,女方都要给男方鞋垫或腰带做纪念。第一次下聘后,男方则改口称女方父母为爹妈。

烧香 

苗语叫“比仰”(Bit Nyangb)。 它是整个谈婚论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隆重而富戏剧性。烧香一般定在冬月或正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男方请先生择期而定,并通过媒人转告女方家。同时要着手 准备烧香礼品。礼品有一斤包装的上等面条、糖、瓶装白酒。其数量与第三次聘礼的数量相同。同时还要备二十到三十斤散酒,大米二十至三十斤,香烟若干条,到 时背到女方家招待亲友。女方家也要请自己的伯伯或叔爷作收礼,请一个会婚姻礼仪的歌师作坐媒,做好迎客准备。届时,男方家的伯伯或叔爷做押礼,苗语称么叔(Yaot Sud)。请一个通晓婚姻礼仪、能说会唱的歌师做行媒,找一个比亲郎小且同辈的做伴郎,会同媒人,芦笙师和背礼品的去女方家(一般七至九人)。

唱了几首以后,女方坐媒才接唱,寻问客人来自何方?路上看见些什么是来做什么?男方行媒一一作答,答对后对方才开门让进。客人进门后主人故意不接背的礼品,故意 不让坐、不倒茶、不敬烟。要待男方行媒唱要坐要茶要烟的歌以后,主人才展开笑脸让坐倒茶敬烟。在整个烧香过程中,男方去的人吃饭、洗脚、洗脸、睡觉都得要 行媒唱歌后才给予安排。其用意是考考行媒,增加活跃和热闹气氛。晚上主人装着若无其事,与客人东拉西址谈家事国事农事,闭口不提烧香一事。男方行媒和押礼 要主动站起来用歌声提出烧香一事。一开始坐媒应和后连声道:“来了就请安心,时间还早。”故意推辞。通过几个来回的对唱,女方幺叔才叫帮忙的在堂屋中摆上 桌子。压礼将带去的礼品一一点交给女方么叔摆放在桌上,此时烧香礼仪才进入正题。女方么叔才正式发话:“爹妈那边为了儿女之事,泥烂水滑来到我家,烟不象 烟茶不象茶,招待不周望多多愿谅。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他们还不晓得呢。”意思是让男方去的人去请客。行媒得承诺下来,问清女方家亲戚住地,并将男方去的人除亲郎和伴郎外,其余的安排分工第二天一早分头四处请女方家的客人。亲郎和伴郎不能走家串户,只能呆在女方家。按苗族礼节,若亲郎和伴郎误进了别人家的门,会给别人带来不利,要给予拈花挂红,方才消灾免祸。

是日晚,请客的和客人到齐了后,男方行媒和押礼要主动以唱歌的形试要求摆设桌子, 并付给坐媒四元八角钱作为垫桌子小费,进入讲财礼程序。桌子摆好后,主客入席。男方行媒、押礼坐下方,女方坐媒、收礼坐上方,女方各伯姨、叔子、姑爷、舅舅分座左右两方。亲郎和陪郎便给每人斟上酒,敬上烟。通过一阵行媒开口,坐媒回答。坐媒盘问,行媒回答,你去我来的对歌,将来意和男方的联姻诚意叙述明白,请在场的伯爷叔子、姑爷舅舅对结婚时男方应备的礼品和 礼金,以及结婚时新娘所需的衣服、鞋袜、帕子、腰带、裹脚等作安排和提出要求。一般是由女方伯爷叔子提出初步想法(苗语叫波冲Beb Chongf),男方押礼根据男方家庭情况提出衣物财礼增减意见。你来我往,讨价还价。最后由姑爷舅舅敲定。一旦谈定,结婚时礼金分文不能少,衣服一件不能缺。此项过程以边饮酒边说唱的方式进行,现场气氛活跃和谐幽默,俗称“讲财礼”。父母的抚养费(奶母钱),在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是每人二十到五十吊铜钱或银子一锭不等;50年代后一般每人二百元到一千二百元不等;20世纪90年代后一般每人八百元至九千八百元不等。衣物(衣裙、帕子、腰带、围腰、鞋袜等民族服装)60年代以前六至十二套;70年代后,民族服装四至八套,汉装四至八套。同时,如女方爷爷奶奶健在,每人则要安排“拐棍钱”,人均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女方的弟弟安排“咪羊”(MikYanga)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如女方姐姐未有人提婚的,则要给予包休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同时要给姑爷和舅舅各安排一份礼金,一般在一百二十元到二百四十元不等,苗语称“烂羊”(Naf Yanga)。姑爷舅舅的这份礼金可不能白收,苗族有句俗话“吃羊肉要还羊皮”,到姑娘出嫁时,要送给姑娘同等价置的东西,(衣裙或电器)。通过“讲财礼”,双方达成一至意见后撤去桌子,点上满堂香,女方男主人盛来饭菜,打开男方送来的瓶酒进行醮告老人仪式。此时,在女方坐媒的主持下,亲郎伴郎双双来到堂屋中央举行拜天拜地和拜祖礼。亲郎伴郎给女方父母瞌头后,再依女方家家庭和亲戚的辈份依 次受瞌头礼。礼毕,便拉开桌子,摆上酒席,主客入席,猜拳行令,唱歌喝酒,一至到深夜,气氛祥和热烈。按照苗族“烧香不留歇,供生不请客”的规举,无论多 晚,路有多远,饭后都要举行送客仪式。将男方去的人送出门以后,再以“烧香客人已走了,我们请亲戚歇宿再走”为由,男男女女,老老幼幼,推的推,拉的拉,回到屋里围坐在火炉旁,主人敬烟倒茶,斟上酒,老人则边喝边聊,年轻人则酒兴,对歌跳舞,一直持续到天亮。

  开庚  

在烧香时,男方则要求女方家将女方的生辰八字抄写带回,男方则请先 生结合自家孩子的生辰八字择出结婚的良辰吉日。婚期一般选在农历十、冬月或来年的二、三月,其它月份不宜结婚。按苗族传统说法,农历四、五月为孤寡月, 六、七月是雨季,有雷声不吉。腊月为一年的尽头月,不吉利。婚期定下来后,男方父母在媒人的引导下亲自拜访亲家,告知婚期,并会商婚典事宜。同时将父母的 奶母钱、爷爷奶奶的“拐棍钱”,姐姐的“包休钱”,弟妹的“咪羊钱”和姑爷舅舅的“烂羊钱”一并送去。对姑娘的衣物等再次商定,根据情况套数上予以压减或 手工制作的传统服装换成市场成品服装等。

  娶亲 

娶亲又称迎亲,苗语称崽抓(ZHuak Nzhuab)。 迎亲队伍有媒人、行媒、押礼、娶亲公和娶亲婆(此二人必须是新郎的姑爷姑母或舅父舅母或姐姐姐哥,且命相好,再婚者不要),新郎,伴郎,芦笙师,背礼者等 组成,人数九至十五人组成。原则是去时单数,回来时加上新娘为双数,讨万事成双吉利。娶亲队伍在临走时,总管在堂屋中安好桌子,酒杯斟满酒,将娶亲人员一 一请来,举行出发仪式。总管代表家长给每人敬上双杯酒,感谢众亲友帮忙,明确分工,要求去女方家作客要文明礼貌,虚心接受女方家的安排接待,遵礼守节。同 时交给行媒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一雌一雄鸡崽的画眉笼,交给押礼一把雨伞。娶亲队伍背上礼品和给新娘备办的衣物出发, 一路笙歌不断。

女方家则事先请了坐媒和么叔以及送亲婆、送亲公(此二人必是新娘的姑爷姑母或舅舅舅妈或姐哥姐姐,且命相要好,再婚者不要),作好对口接待的准备。同时,请了两个未婚少女(新娘的表妹或表姐)作伴娘,身穿节日盛装,时时陪伴新娘。娶亲队伍到后,女方家在院坝边安上桌子,由坐媒和么叔进行接风,每人敬上双杯酒,并唱接风歌。男方行媒唱感谢歌并将装小鸡的笼子和雨伞交给坐媒和么叔。双方 牵手进屋,对口招呼接待,敬茶献烟。男方背去的礼品由帮忙的接后放置于堂屋中。稍后,行媒和押礼双双到堂屋中,以唱歌的形式请坐媒么叔安桌晒礼(把衣服、礼品、礼金等一一摆出),并交给坐媒四元八角钱的垫桌钱。桌子安好后,押礼将男方送去的礼品及烧香时所说定的新娘服装置于桌上,一一点交给对方么叔,接受伯姨叔子姑亲舅戚的检验。

经检验无误后移置新娘房中,选其中二三套苗族服饰给新娘穿上,展示给众亲友。如若新郎没在烧香时行跪拜礼的,此时要补上。饭后,由女方幺叔带领,陪郎斟酒,新郎敬酒敬烟,举行认亲戚仪式。

  发亲 

第二天一早饭后,男方行媒主动唱发亲歌,主人在堂屋摆上桌子灭,坐媒和幺叔站在上方,行媒和押礼站在下方,举行交亲仪式。双方相互交唱,女方将新娘的新红 伞交给男方押礼,并敬上双杯酒,意为把我家人托付给你了。押礼接过伞打开检查一下是否有破损,合上后双手递给幺叔,意为情谊已收,请娘家将此伞撑开好让姑 娘上路,同时敬上双杯酒,说道:“爹妈这边从小到大把姑娘养大,费尽千辛万苦,一把屎一把尿,长大了你们己得靠了,今天把姑娘接走,爹妈那边会象亲生姑娘 对待的,万望爹妈这边及伯爷幺叔放三百六十个心。”坐媒将关鸡崽的画眉笼(女方家已留下一只雌鸡)和雨伞交还给男方行媒,意味交亲结束。

娶亲娘便从闺房中带出新娘,新娘在堂屋中瞌头敬拜祖宗辞行,由本家哥哥或弟弟搀扶至大门口,将红雨伞撑开放在新娘手中扶出家门。伴娘一前一后跟着新娘上路。新郎背新娘的服装,伴郎背伴娘的服装。

女方送亲亲人(伯伯或叔子一至二人,姑爷或舅舅一至二人,哥或表哥一至二人,弟或表弟一至二人,人数不限)和抬嫁妆的尾跟其后。嫁妆除箱柜电器外,富裕人家还陪嫁一头牛(此牛不可卖掉,可以牛换牛的形式存在,一至陪伴新娘一生,死后将牛打给她阴间使用)。

接送亲队伍无论乘车走路,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都得停下来吃晌午,苗语叫“唠暑”(Naox Suos),举行回车马仪式,苗语叫佬啷冲(Ndouk Dlangb Congb)。届时,新郎伴郎拾来柴禾,燃起篝火。

唱完,将鸡肉糯米饭米粑分给众人吃,鸡头给娶亲婆,鸡屁股给送亲婆,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翅给新娘弟弟,其余的散分给众人烤着食用。苗家娶亲吃晌午,但凡过 路碰上者可参与其中,人均一份。待娶亲队伍离男方家不远时便停下来等新娘和伴娘着装。苗家风俗人一生只作一次新娘,在这大喜日子里,要尽量穿戴多一些,打 扮得漂亮一些。一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美丽风采;二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针织和富有。男方总管在院坝中事先安好的桌子前恭候,待娶亲队伍到达时, 让娶亲婆引领新娘伴娘和送亲婆先行。当新娘一支脚跨进大门时, 由男方家请的两个接伞小姑娘(盛装打伴) 自下而上接下新娘雨伞, 引领进入新房, 端茶递水侍候。进亲完毕,举行拜堂仪式。在总管的主持下,新郎和伴郎牵手立于香火前,首拜天地,次拜祖宗,再拜父母后,依家族和亲戚的辈份依次受拜受头。是夜,主人家杀两只鸡(一雄一雌),整鸡煮熟后端至堂屋,点上满堂香,由行媒和押礼主持“扯鸡舌取老名”,苗语叫拖派阶(CHuol Nblais  Ghais)。边唱鸡舌歌边扯出鸡舌,幺叔伯伯宣布新郎苗名,并用碗倒酒传饮传名(苗名取定后终身不变)。接着将鸡加工,摆“新娘宴”。 新娘宴在堂屋举行,新娘伴娘,接亲婆送亲婆,接伞的两人,另在亲戚中请两位妇女陪餐。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屁股给送亲婆,其余随便食用。仁怀苗族(蒙沙 Hmong Nzuab)的取名方法,就是在小名的前面加一个字,如某人的小名叫“乔Qaox”, 取名时在前加一个“章ZHangd”字,那此人的老名就叫“章乔ZHangd Qaox”。 为尊重老人,所用名字不能雷同于本宗族老辈人的名字,否则视为不尊不孝。名字一旦起用,终生不改。男的叫“又章乔”(Youf Zhangd Qaox),女的叫“婆章乔”(Bob ZHangd Qaox)。在社交场合为区别他姓同名喊叫时,则在名字的后边加上姓氏就行了。如姓杨,则称呼为“章乔尤”(ZNangd Qaox Yous)。按照苗族的风俗,新婚之夜新郎和新娘不同床,新娘由伴娘、送亲婆和接伞人陪伴过夜,以表示对亲人和客人的尊重和礼貌。

次日早饭后,送亲公向男方家长辞行。男方家在堂屋中安上桌子,请送亲的全部人员入座,发给每人一百二十元钱或床上用品一件,男方父母向送亲亲戚表示感谢。送亲公则向男方父母唱交亲歌,当面交亲。

表白说:我家姑娘年纪轻,长身不长心,长人不长志,吃饭要问爹,穿戴要问妈,为人靠丈夫,不懂事要耐心教育,夫妻要相亲相爱,团结和睦,今后姑娘女婿回后家要双去双来。我们好情好语说在前,

以后有出现亏待姑娘,我们就要追问你们的亏成。男方父亲回答:不开亲不是亲不是戚,开了亲就是亲就是戚,姑娘进了我家就是我家中的人,把她当做自己的姑娘一样对待,请爹妈那边放三百六十个心。说完每人敬上双杯酒。送亲亲友遂去房中安慰新娘,长辈长兄者给新娘留下离别钱离开男方家。此时鞭炮芦笙齐鸣,表示欢送。客人走后,男方父母为儿子儿媳准备礼 品(烟酒糖面条鞭炮等),请一位同宗的弟兄背上去后家拜望岳父岳母,伯爷幺叔,叫“回门”。当天去当天回。若三天不回门的,则要三年才能回后家看望老人。

仁怀苗族婚姻在五十年代前都含有父母作主包办的色彩,如娃娃亲,调换亲和抢婚等。由于此种婚姻感情基础差,当婚姻当事人长大后,在广大的社交圈中认识他(她)意中的心上人,又无能摆脱现实,于是产生与心上人私奔,逃到远境他乡,空手创业。这种婚姻形式苗语称“簸博”(Bok Box)或“簸支”(Bob ZHid)。这种婚姻是苗族男女

青年抗议包办婚姻,追求婚姻自由自主和向往美满幸福家庭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造成苗族个体迁徙的一个因素。仁怀苗族中,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因这种情况逃 往外省他乡的确也存在,逃进仁怀的也为数不少。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实行了《婚姻法》,广大苗族青年受到法律的保护,类似婚姻得到了杜绝。

苗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一但婚配,必恪守终身。极少有婚后感情破裂经寨老调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一般归男方抚养,个别的也分一二个跟女方走,但仅限于女孩,男孩谓之“香火把把”,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跟女方走的,都得归男方或男方家族抚养。家庭无子可招赘,谓之“招婿上门”。 招 赘的手续较娶过门的礼节简单,只要男女双方认为满意,由男方的伯伯或叔子作证人,带上一些酒肉到女方家,晏请女方伯爷叔子,在女方伯爷叔子面前承诺承担女 方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就可举行婚礼。招赘的婚典酒席由女方承办,其取老名则由男方伯叔主持。上门女婿有对岳父岳、母的财产如田地,有管理使用权。岳父、 岳母去世后,其继承权属岳父、岳母的亲房宗族,但婚后小夫妻俩自置的财产除外。理由是女婿尽养老送终的责任,只能抵偿讨老婆的债务。但也存在因女婿对女方 老人尽孝尽职尽责,女方亲房宗族放弃而由女婿继承的。丧偶的遗孀,只要不改嫁,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遗孀若无儿无女需要招赘,必首先征求家族平辈兄弟中是 否有对象“填房” 方 可招赘,其赘婿无权继承前夫及老人财产。待前夫双方老人死后,其财产(入赘后自置部分除外)由家族收回。一般情况下,多数成了寡妇,男方家族则主张家族中 平辈“填房”,不让招赘,无平辈“填房”的只能改嫁。改嫁前,男方必须自办牲口、粮食,到前夫家中完善其前夫的烧灵(修斋)事宜后方可结婚。无父母的女儿 更不能招赘,理由是:姑娘是脸朝门外的,招赘的目的是瞻养老人,既然无老人更无需招赘。丧偶再婚,女到男家,以抚养男方子女为主。男到女家其主次颠倒过 来。其理由是:女到男家按传统习贯其前夫家族不让子女随娘走,其子女抚养由家族承担,并代管其父母遗产,待孤儿长大后将财产归还。孤女长大婚嫁则负责陪 嫁,其礼金归家族陪嫁者所有。

  苗族传统婚姻模式----苗族婚姻是苗族“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形成了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在苗族婚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经历过血缘婚、对偶婚等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苗族的婚姻逐步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女子对于夫妻居住地的变化,因习惯的惰性决不是那么适应,于是有了举行婚礼后,新娘即返回娘家居住,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之时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直到怀孕临产才到夫家长住的“坐家”的习俗(“坐家”指夫妻结婚后,女方即与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湘西、贵州的苗族在历史上大都不坐家)。

  恋爱

  苗族恋爱时机多选择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后来成为一种健康的娱乐和集会场所),这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寻偶的美好时机。苗族青年男女通过在一起对歌、跳舞,小伙子和姑娘得以相互认识、了解,当男女双方相中了合意人,便向对方倾吐爱情。一日相爱,男方以花裹脚和花围腰带赠送女方,而女方也拿出自己千针万线绣制的花帕、包头回赠。有的姑娘手里拿着作为苗族青年男女初次定情信物的小圆镜,在花山场卜找到她心中所爱之人后,就以镜为凭iI‘下终身,或约定来年相会。凡参加踩花山的男女青年,不论已婚未婚,都可以自由选择对歌,他人不得干预和阻止,但山歌的内容应该是健康的,尤其是已婚男女,不能在对歌时贬低白己和对方的配偶,以免影响家庭关系。除踩花山外,横箫和响蔑也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媒介,头不便表达爱情的男女青年,通过横箫和响蔑传情,知音的男女一听到横箫响,就知道是什么人吹的,送情的是什么人。姑娘只要听到箫音,便知对方约自己在某时某地约会。

  一般碍于启齿的姑娘,也可以通过响蔑的音调把白己的意思传递给情人。另外还有对歌,尽管互相不熟悉,只要对上一次歌,便知对方的清,多数苗族男女通过对歌而结成夫妻。对歌有两种形式,一是面对面对歌;一是隔山对歌(用猪尿泡绷紧筒底的竹筒,中间牵上长长的线,两方各持一头,线拉伸后可通话,因此,也叫“土电话”。凡已婚的女子,其夫一般都不允许对歌。

  在苗族传统婚姻中,说亲是促使男女走向婚配的重要手段(即使是自由恋爱也这样)。说亲的形式有以下几种:男女双方互不认识的,先由叔伯带着男方去向女方求婚,女方答应后,再托媒前去说亲;属男女双方白己交往认识,彼此情投意合的,直接由媒人和叔伯带着男子前去说亲;男女自愿结为伴侣,且女子已到男子家中居住的,只需媒人和叔伯去女方家说亲就行r。

  苗族的媒人均由男子担任,称为“媒公”(夫妻双全,有儿有女,能说会道的正派人)。一桩亲事需请两个媒人,称为“大媒公”、“二媒公”,女方也要相应托请合适的媒人与之对话。由媒公、叔伯带着男方去说亲时,一般要带两壶酒、两斤肉、一定的香烟和几百元钱,还有一只公鸡和一只母鸡。说亲时间 一般在晚上,待大家坐定后,男方卜动向女方父母敬烟,若女方父母接烟就表示这门亲事有进展,有希望;若女方父母不接烟,就说明女方父母不同意。女方父母接过烟后,男青年用碗将自己带去的酒倒给女方父母和白己的媒公、叔伯每人一碗。双方一边谈,边喝酒,媒人表明来意,介绍男方的姓名、年龄、家境、为人等基本情况,征求女方父母、叔婶、哥嫂的意见。若同意就叫女子出来,征求她的意见,男子要趁机向女子求婚,女子若同意,这门亲事就算定了。此后,双方媒人就可商议酒席和送彩礼事宜(可当场商议,也可另约时间。)商议时,男方蝶人要在房屋中间摆一张桌子,在桌上放6个斟了酒的小碗,然后邀请女方媒人和叔伯入席,男方媒人坐E:席,女方媒人坐}子席,双方叔伯在左右侧坐,女方父母和

  其他人不人席。经过一番周折,一切事宜经双方商量妥当后,男方媒公就可以带着男方家人离开女方家,路近的连夜赶回,路远的可去亲戚朋友家住夜,第二天再走,绝不可在女方家过夜。

  婚礼

  苗族的传统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是女大男小,男女双方又多为亲戚关系,在姑娘还未成年之时,男方父母就送给姑娘衣裙等物品即为定婚,待姑娘长大后再正式结婚。成婚之时,男方家要向女方付一定银钱作为身份钱,女方家也要给女儿一定的嫁妆,比如以一头牛或一头猪作为女儿的嫁妆等。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的凤俗不一。当今马关、麻栗坡两县的苗族青年男女利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节”,以对山歌的形式选择配偶。《马关县志·风俗志》载,每当正月踩花山时,“众苗女遥立场外作羞涩不前态,有苗男子以油脂涂于长绳,两人拉其端围之,故作欲污女衣之状,诸苗女乃被迫r上场,或三或五相聚而立,任凭苗男选择。”倘若某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小伙一子便撑开一把花伞,罩住这个姑娘,并首先主动唱求爱的歌。“如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唱歌回答,如不同意,以沉默拒绝或从伞底下溜走。经对歌,双方情投意合,男方便察告父母,寻找蝶人到女方家提亲。对于男女自愿缔结婚姻,父母又不同意的,则女随男奔。男的把女的藏在亲戚家,然后找媒人告诉女方父母。”

  苗族结婚形式除男家方迎娶,女方家陪送外,在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自苗”中,偶尔还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双方恋爱成熟之后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具体是由男方事先约几个亲戚到女方村庄旁等姑娘出门,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现,便邀人假装追赶,一直追到男方家,让男方家以酒饭款待或赠给若干银钱礼物。“姑娘被抢到男方家后,男方家用一把伞将她罩住,在事先为她安排好的住处,由男方伯母或其他应约的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谓之‘捉魂’。姑娘便可正式成为男方家成员。待二三日后,男方家才正式聘请媒人去女方家说明情况并求婚。这时,女方父母要做些形式上的吵骂,最终才答应男方,然后商议礼金,择吉日举行婚礼。女方父母一旦答应婚事,男方就必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另一种抢婚,则是真正的抢劫,即由男子约上儿个同辈到女子所住的村庄旁等候,一见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在他们看来,姑娘一旦被抢到男方家,便丧失了再回到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仍然需要派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待姑娘和其父母都同意后,方可举行婚礼。婚礼一般选择在十月、冬月或腊月(这期间是农闲,有粮食,且无雷声)。

  苗族娶亲很隆重,也很热闹。迎亲的队伍有媒人、新郎、陪郎、叔婶、弟妹、亲戚、单日去双日回(迎亲的人数也是单数去双数回)。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后,要经过摆场、清礼、认亲、猜调,拦路这五道关卡,才可以把姑娘娶走。摆场关是女方家设在家门前方的关卡,此关有一个守关人,当迎亲的队伍到来时,女方的守关人就起身相迎,或递烟或敬茶,并以此为题,展开对歌比赛。清礼关是女方家在清点礼金、礼品时设的难关,此关过不去,迎亲人就不能享用晚餐。认亲关是男方为报答女方家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和感谢女方家的热情款待而向女方父母、叔伯、兄嫂、弟妹所举行的跪拜礼。猜调关是赛歌关卡。拦路关是在迎亲队伍返回时,女方的若干人给迎亲队伍敬酒送别的仪式(名为敬酒送客,实则以酒醉人,从中取乐)。这五关,是考验男方媒人的聪明才智,检验男方家庭经济实力,衡量迎亲人酒量,作为一种形式,当然也是考验男方是否真诚的方法。

  认亲中的跪拜礼,是在娶亲进程中新郎伴郎应向亲友重复跪拜四次,以考验男方对婚事是否执着。第一次跪拜是在订亲时,由媒人带着新郎和伴郎去认识女方的爷奶、公婆、父母、哥嫂、弟妹等亲属,新郎和伴郎向女方的亲属敬两杯酒,就地跪拜行礼。第二次跪拜是新郎到女方家娶新娘的当天晚上,在女方的家人、亲属和帮忙的人全部到场以后,在堂前铺上一张草席,由男方媒人主持,让新郎和伴郎首先拜祖堂,二拜爷奶公婆,三拜父母叔伯,四拜媒人管事,五拜厨官饭匠,六拜哥嫂弟妹,七拜帮忙弟兄,八拜双方娶送亲之人。行跪拜礼要求很严格,新郎和伴郎不仅要双膝卜跪,还必须双掌触地叩首两次。第三次跪拜是在娶亲队伍出发之前,女方家堂前铺上草席,新郎和陪郎得向女方父母、媒人和娶亲的帮手跪拜。新郎把新娘娶回家后,当晚还得举行第四次跪拜。其程序和气氛与第二次跪拜相同,由新郎和伴郎向男方的亲属和帮手跪拜。每一次跪拜,新娘都不参与。

  新娘被迎娶至男方家的路上,由小姑陪伴步行,途中要吃一顿晌午,不管从新娘家到新郎家路程远近,都必须在傍晚时进家(如新娘、新郎住同一寨子,新人也要到野外走一走,在野地里吃顿晌午,到傍晚才能回到新郎家。正如俗语所说:“苗族讨老婆,不黑不进窝”。新人(指新娘)到达新郎家门前,必须举行进门礼,然后才进入洞房,晚上不闹新房,“当晚新娘新郎不能同床”。这是因为大多数苗族认为,婚礼期间有客人在,影响不好。新娘由送亲女伴陪宿,第二天或第三天新娘在丈夫陪同下再返回娘家(俗称“回门”)。在新婚后的三年内,夫妻俩每次回到女方家,进门时都要鸣放火枪或放鞭炮。这三年中,每年的正月初二,男方都要带着肉、鸡、半巴把等食物到岳父岳母、叔伯婶娘家拜年。在文山州内,苗族的婚姻在各地、各支系又略有不同。马关县夹寒著“红苗”(孟卑)男女婚姻基本上是自愿结合,由男子偷偷将女子带到自己家中,然后向女方家求婚。苗语中“伯之”,实际上是“抢婚”(但以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自由恋爱,也叫“悄悄地走”。)的一种,两三天后,男方派两个媒人带着酒向女方父母及其亲友倒酒赔礼。倒赔礼酒之后,还要向女方父母支付一定的礼金,并准备数十斤甚至几百斤肉,几卜碗酒,宴请女方亲友。男子将女子带走时,如女方兄弟知道,要追赶,甚至追赶到男方家,男方家招待吃一顿酒饭,有时还要赠送追赶者一定礼金,方可将追赶者打发回去。除“伯之”外,也有由父母请媒人订婚的。夹寒答的“红苗”盛行“转房”,即兄弟死了,哥哥或弟弟均可娶其妻,死者的兄弟如拒绝,可以转给堂兄弟,若堂兄弟也拒绝,才能转嫁于外家男子。江坡脚阿得上寨(马坊上寨)“青苗”(孟斯),盛行姑母与舅父的子女通婚,并且多早婚,由父母包办,订婚时男方要支付礼金。在订婚当天,男女双方家人和亲友共吃槟榔,以象征团结和友好。麻栗坡县塘子边“白苗”(蒙豆),解放前流行姑舅婚和转房制,“据26对夫妇调查材料看,行姑舅婚的有7对,弟娶其嫂和兄娶其弟妻的2对。有多妻现象,在26对中有4对是多妻。”马街瑶人旁的“白苗”,则盛行抢婚风俗。男方事先派两名男青年到女方住的村子旁等候,姑娘出来就抢。把姑娘抢到男方家后,在姑娘的房前,先用一把伞将其象征性地罩住,再由一老妇人捉只公鸡,在姑娘的头[绕三圈,即“捉魂”,经过这一仪式,姑娘便正式成为家庭成员,无论是自愿被“抢”来的或真被抢来的,都不能离开男方家,在抢后三天,男家派两个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媒人去时要带些烟酒,招待女方父母。经过求婚、交礼金后,另择吉日正式接亲。但在接亲前夕,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苗族在缔结婚姻和举行礼仪过程中有不少禁忌。如忌打雷下雨时接新娘,认为不吉利,今后孩子长不好;妇女不能在长辈面前走过,要绕到他的座位后过去;不是当家的妇女不能楼;媳妇只能同丈夫和婆母同桌吃饭,不能同公公同桌吃饭等。

  婚姻选择限制

  长期以来,苗族与其他民族包括汉族很少通婚。历史上造成的一些隔阂以外,风俗习惯、语言不同,给彼此间的通婚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苗族长期以来实行的族内婚制(婚姻是在同一部落的两个或几个氏族之间进行)也造成了苗族与其他民族不易通婚。在一些苗族地区,出嫁姐妹所生子女不能通婚。因为姐妹之丈夫按习惯,无论同姓与异性,都以兄弟相称,姐之夫称兄,妹之夫称弟,所生子女相互的称呼与亲兄弟姐妹间的称呼无异。在苗民看来,兄弟与姐妹禁止通婚同样适用于姨表兄弟姐妹。

  受流放的影响,在婚姻选择上,与汉族接触比较多的苗区,受生辰八字的制约,苗族男女要选择互相匹配的生辰八字。如属虎的不能和属猪的相配,属狗的不能和属鼠的相配。有的地方服饰不同不能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通婚。另外,苗族有严格的婚姻限制,即同姓不能通婚。

  离婚

  相对而言,苗族的婚姻是较牢固的,但也有极个别的离婚现象,一般因为家庭困难、不能生育以及其他。文山的苗族偶有离婚者,按传统方式手续极其简便。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就负责赔偿女方的损失;若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就负责赔偿男方的损失,但双方须请“证人”作证。证人一般是村子或本族内有威望的人。“有的地方,作证时,证人拿一根竹竿,·分为二,表示一刀两断。男女各拿一节,背向而行,永不反悔。”离婚仪式便这样完成了。有的则是通过朋友劝说,若再无效,则各自离开。

  生活习俗----主要节日有踩山节、赶秋节等。重婚丧礼 俗,通行土葬。女性服饰绚丽多彩,蜡染技艺高超。民间文学内容丰富。喜爱吹笙 和歌,捧笙而舞。川东南苗区流行阳戏。以农业为主,兼及畜牧和林业。主食玉米, 长于豆腐制作。民居川东为干栏式,川南为平房。服饰

  苗族服饰反映了苗族历史悠久、居住分散风俗多样的特点,苗族支系与支系、县与县,易于寨与寨之间在服饰上都有严格区别。其服装的主要色调亦不尽一致,所谓“白苗”、“黑苗”、“花苗”、“汉苗”等就是依据所着服色或服式而来的自称或他称,也有根据妇女的裙样,称为“长裙苗”和“短裙苗”的。 其实,同一种称呼之严,不同地域的妇女服饰也各各不同。同是“白苗”,麻栗坡一带的人,上着圆领开襟窄袖青布衣,袖肘以三道黑布镶衬,内着白色衣,领围胸襟露出白衣,额部以白巾交叉而缠,白巾上又缠黑巾,黑白分明;而镇雄、威信一带的“白苗”,穿青黑色斜襟长衣,下着绉褶花裙,凡领边、袖口、围腰都以五色丝线镶绣,以宽约五寸,长达丈余的青黑布缠头,突出的白色在于裹白布绑腿。 苗族服装大多遍施图案,刺绣、挑花、蜡染、编织、镶衬等多种方式并用,做工十分考究,令人眼花缭乱。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生活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节日

  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羊马节

  流行于秀山县龙池、石堤一带。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行。届时,人们杀猪宰羊,请客送礼,隆重庆祝节日。

  赶秋节

  流传天秀山县。每年立秋日举行。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集会地点,参加和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关于赶伙节的起源,传说是古时候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为民寻找心爱的姑娘,便将一人坐的秋千改制成八人坐的秋千,吸引远近的人们都来荡秋千。在秋千场上,他终于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从那以后,每年秋天人们都要聚到一起荡秋千。年复一年,便形成为赶秋。

  除夕洗脚

  也是苗族节日习俗。每年除夕,各家去溪边河畔挖来几株叶片逆水的菖蒲,扯一些乌泡叶、桃花叶枝,晚上将它们放进鼎罐中煨一罐水。水热后倒入盆中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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