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领结婚证是不需要婚检的。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
领结婚证前是不一定要婚检,新《婚姻法》规定现在实行自愿婚检。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检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对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为将来生个健康宝宝“保驾护航”。 婚检的好处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可在医生指导下作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婚检的自主性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医生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并指导他们实行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学的技巧。对要求生育者,可帮助其提高计划受孕的成功率。对准备避孕者,可使之减少计划外怀孕和人工流产,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证。
有利于优生,提高民族素质。通过家族史的询问,家系的调查,家谱的分析,结合婚检所得,医生可对某些遗传缺陷作出明确诊断,并根据其传递规律,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程度,从而帮助结婚双方制定婚育决策,以减少或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
领结婚证不是必须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如果没有婚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领结婚证要婚检吗
1、领结婚证不是必须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如果没有婚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婚检不需要去民政局开证明。对于婚前检查国家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是新人自愿进行的。新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凭借有效证件领取到红色的结婚证书,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领结婚证需要婚检吗
现在办理结婚证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各位新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不过律图小编在这里建议各位新人们最好还是做一下婚前体检,婚检对我们只是多了一个程序而已,却让我们心里更加放心,如果有什么疾病也可以提前进行医治。并且电视上放的很多的残缺儿真的很让人心疼!
选择要做婚检的新人们,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还有,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婚者可以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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