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能只从一个人的角度想。
男方觉得自己和女方都是刚毕业没多久,没有这些债务能力,当然女方也会这么想。
但大环境影响下,每家每户有男丁的备房备车,有女儿就操心嫁妆。有不管孩子婚假的,这个很少但不代表没有。如果姐夫环境一般就把嫁妆塞回去给小两口然后贴钱摆酒的父母都有。
最大的一个原因是父母觉得有瓦遮头,有车出门是生活基本,就像他们觉得除了公务员其他职业都会倒闭一样,你拗不过他们的。
其实也不是不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保障,多有多买,少有少买,这些对双方父母都是负担。
她没有问你要钱吧?她对你没有义务,因为法律上你们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她为你背负债务而没有要求你回报的话,应该算是你的恩人了,同时,她外面关系混乱和你应该也没有关系,你们不是夫妻,所以这方面她也没有亏欠你。现在她和你断绝关系,那就不要去打扰她,如果有一天有机会报答她的话,就尽量在自己方便的前提下帮帮她,受人恩惠必报之。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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