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的?没有结婚就不能报?刚说生下来的小孩了,那些医生护士不都在爆满,哪有这个说法?不可能,我觉得你一定是听了别人护你的话,只要你喜欢抱,为什么不可以?你也不想想刚出生的孩子,你要报的话,肯定是孩子的亲人呢?要不是他的亲人,谁去汇报那个小孩子呢?所以没有任何关系的,抱一抱小孩子就十年寿,所以抱她十有好处的在那喜气,毕竟小孩子新生命是很好玩的,肉肉的一团小肉肉,又冻又会哭,好玩的很,所以你抱他就对了,根本就没有像他们说的那种,那些都是混人的,是因为你没有结过婚,不会伺候小孩子,他们怕你伤到小孩子而已,根本就不是别的,所以他们就不让你抱,怕你摔到他们吧!
没有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甚至生下了小孩,在我国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我国的法律和社会管理制度严重的侵害,我国对待这类儿童又有那些保护措施呢。下面小编就没有结婚证就生了小孩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这类儿童叫做非婚生子女。相关的孩子父母可以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孩子的户口办理。这类儿童即使没有办理户口的前提下,相关的抚养和继承权利依然生效,这是我国对儿童的基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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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又不想结婚,首先你要冷静思考,自己不想结婚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不爱了还是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和孩子的父亲结婚,是担心什么还是害怕什么,不要着急,先冷静思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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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又不想结婚,试着和孩子的父亲以及自己的家人沟通沟通,看看能不能缓缓再议结婚的事情,毕竟自己不想不要让自己身处这种痛苦之中,不要让自己再次因为没想好就得到结果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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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又不想结婚,我们要综合权衡一下,假如真的不结婚了,孩子怎么办?家人会怎么看自己?孩子的父亲会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要综合权衡一下,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能够失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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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又不想结婚,总归是自己的不情愿,也许是因为当初没有想到会有孩子,不是很了解的情况就有了孩子,现在突然发现这个男人不是你想要的,那么还是不要结婚的好,毕竟你要找的是一生的伴,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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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又不想结婚,如果我们有能力就带着孩子自己生活,直到遇到那个自己想嫁的人。如果我们没有能力,那就只有狠心先放下孩子,自己离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两全其美的事情并不常见。
特别提示
遇到这样的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能让自己再次陷入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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