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彩礼并不能说明一切,主要看你们之间的感情如何。
若是他有100块,愿意为你花掉90块,而自己留10块吃馒头,这就是真爱。
若是他有一千万,只愿为你花个几十万,那你在他的心中明显没有那么重要的位置。
所以彩礼的多少得看个人的经济能力及愿意付出的心,而不是光看数字的多少来衡量的。
敢问一句?你要到法院提出无效婚姻的动机是什么?
1:因为女儿和男孩领取证书,您不知道。气愤?如果因为这个,我想在法律上,并不支持你的做法,首先结婚人(你女儿和那男孩)已经成年,有自主能力,所以婚姻是有效的。
2:你没看上那个男孩?男孩不如你意?基本与上述回答一致
3:因为男孩不是本市的?自己女儿有病不想耽误男孩?如果因为这样,我想如果男孩愿意承担,你何不成全他们?老话说,拧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何况是自己的女儿呢?说句难听的话,也最贴近事实,如果你是那男孩的父母,你会同意你的儿子娶一个有病女人回家吗?人都是将心比心的不是吗?何况,我肯定的告诉你,那个男孩一定会是治疗你女儿病情的最好的“药”心病,当然还得心药医!
说了这么多,如果你还认为必须离婚不可,那么你向到法院提出宣布婚姻无效,但必须可以证明当时你的女儿当时正在发病期间,所有事情经过在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经过检察院调查取证后可以宣布无效!这样也许会给那男孩带来很大的伤害,严重者可能会牵扯到骗婚
找个合适的机会和父母好好说吧,毕竟你的人生由你掌控,父母只是帮助儿女参考一下而已,路还是要自己走,既然你们领证了,就和父母说,无论未来如何,既然我选择了我就不会后悔,我知道你们比我,可是我不能没有他,我们以后会好好孝敬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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