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第1张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婚姻状况证明。4、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或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第一、第二审判决书。5、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一、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四)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二、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对于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如制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为确保子女的健康,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该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首先需要双方都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发现,其实有不符合《民法典》(自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那最终也是不予登记的。而当事人对不予登记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新人,必须是男女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东西有:

(1) 双方的户口本

(2) 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 两人近期大两寸合照三张

2、中国公民与国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中国公民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必须准备的证件有:

(1) 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出示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2) 外国侨民须持有的证件有本人的护照或者是证明自己身份以及国籍的证件,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自身基本资料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3) 外国人须持有的证件有:本人护照、或者是能证明自己身份和国籍的证明。

我国的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本国外交部与我国驻该国使馆、领事馆认证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哪些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法定结婚年龄以下者: 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男女的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等;

2、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3、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要原件加复印件,2寸免冠近期合照,一般是红底,也可以去民政局拍。

有些地方还要出具未婚证明,这个证明一般是到当地居委会开的。

可以先在网上预约领证,可以保证当天能领到结婚证,不会因为人太多排不到号。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36591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9
下一篇2023-11-2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