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
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6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
7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女方有具体工作单位的,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
8开结婚介绍信。
9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
A、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
B、双方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C、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D、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E、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F、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婚法》第九条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王美和王丽是一对双胞胎,从小就长的十分漂亮的她俩,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人见人爱。上学的时候,姐姐王美因为漂亮而被班内好几个男人生追,而妹妹王丽也不逊于姐姐,更是在她们班里被誉为班花。但是随着年龄的越来越大,姐妹俩的性格和价值观却越来越不同。姐姐逐渐的开始喜欢帅哥,崇尚爱情至上的感情,而妹妹王丽却变得越来越物质,开始逐渐喜欢富二代,并且开始与富二代交往。
等到她们上大学选专业的时候,一个选择了军校,一个选择了金融贸易。大学四年毕业以后,姐姐王美进入了军区研究所工作,而妹妹则选择了自己经商开店。也许是她们姊妹俩这种理念的不同,在她们的婚姻上,观点也不一致。姐姐认为,结婚就一定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一个自己非常爱的男人,否则就不叫完美的婚姻;而妹妹王丽却一直觉得,只有爱情而没有面包的婚姻是不现实的婚姻,是不能长久走下去的婚姻,所以妹妹王丽认为要嫁就一定要嫁给一个富二代。
就这样,几年之后姐妹俩相继结婚,姐姐王美最终嫁给了一个自己十分喜欢的军人,而妹妹却嫁给了一个十分有钱的富二代。因为姊妹俩没有生活在一个城市,所以见一次面就很难。并且自从有了孩子,姊妹俩更加繁忙了,几乎所有的时候来都用在了照顾孩子上。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十年过去了,这天村里房房屋拆迁,村长打电话给姊妹俩,告诉她们需要她们姊妹俩同时出面签字签合同。于是,姊妹俩就相约来到了多年未归的老家。然而当她们再见面时。姐姐笑了,妹妹却哭了。
姐姐笑了是因为她老公听说要回老家,立马跟单位请了假,买了很多礼品,开车带王美回了老家,而妹妹王丽却因为老公太有钱,结婚两年就开始不拿自己当回事,并且早早的离了婚,如今只有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孤苦伶仃的生活。
见到如今如此幸福的姐姐,妹妹王丽开始痛苦的说道:当初自己不应该只崇拜金钱。如果自己当初把钱看的轻一点,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也不至于沦落到这种下场,所以提醒每一个女人,千万不要拜金,结婚就一定要嫁给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法律主观:
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第一,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非军人方)。,(二)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第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第三,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各自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一)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登记条件:,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但部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部队都执行男25女23结婚。,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客观:我国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5、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人结婚注意事项是指的中国的军队的军人结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军人是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有力力量,同时军人更是保卫国家的有力力量,军人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就可以将更多的心思花费在保卫国家上面,从而让国家发展更迅猛。
军人结婚可以说是国家非常重视的,国家要保证每一个现役军人的婚姻都是符合国家政治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军人的政治面貌一直是良好的。军人结婚的手续可以说是要比普通人多一些的,但是军队的办事效率快,并不会太影响军人的结婚速度。下面就来说一说军人结婚注意事项都是哪些。
一、军人结婚的特殊规定军人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过审查同意之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选择军队驻地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又或者是结婚对象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还有,军人结婚自然是可以穿军装的,无论是结婚证证件照片还是婚纱照都是可以的,想必这个答案大家在搜索百度的时候都是可以了解到的。
二、军人结婚注意事项要知道军人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有些许的不同之处。军队总政治部在2001年11月份的时候有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1,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要严格的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2,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可以享受正常三天婚假以外的七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3,军官文职干部恋爱要进行打报告审查;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是政治可靠的、思想进步的、品德端正的中国公民。 以上的军人结婚注意事项也是一部分而已,大家具体的可以咨询自己的部队单位,根据部队单位的要求来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等等工作。
摘要: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婚姻法》的规定之外,还要遵守军队上的政策规定。那么什么是军婚?军人结婚条件及要求有哪些?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军婚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暂行规定》,规定:
1、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2、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3、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军人结婚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均为现役革命军人到当地政府申请登记结婚者,必须持有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结婚证件及介绍函件。
5、凡现役军人回家结婚者,须取得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信,或在准假证主注明系回家结婚,当地政府始予登记。
军人结婚的流程
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
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审查内容还包括军人配偶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军人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3、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和配偶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申请结婚报告表,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单位提供的结婚涵调报告表。非军人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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