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该离,不过应该让妈妈做决定啦,你可以表示自己的倾向,和妈妈好好谈之类。
然后如果要离婚的话,我觉得你爸爸的都有私生子啊给别人买东西啊什么的都是之后离婚的证据,应该找个好点的律师打官司,总不可能离婚妈妈只能得到债务吧……(我觉得)
遇到这种事真的好糟心,加油!祝幸福!!
请问有什么好挽留的?为了一个所谓完整的家,让你妈妈受委屈去挽留一个身心都不在自己身上的男人?你妈妈应该去告你爸的,这种事闹是根本没用,必须通过法律去惩治的。当初他们结婚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随意说爱上谁就跟谁一起的。
珍珠婚
结婚三十周年被称为珍珠婚,因为已经度过三十周年漫长岁月的夫妻相处都比较融洽,这时候的夫妻感情像珍珠一样温润,珍珠需要经历打磨后才能绽放光彩,而且它虽然美丽但是又比较低调,就像婚姻也需要磨合才能变得珍贵,彼此才能做到不抛弃、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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