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办酒席不领证”,结婚不领证到底那方吃亏说法不一。有人说结婚不领证女方方吃亏。如果你没有领证就结婚,法律不承认夫妻关系。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处于不利地位。就经济利益而言,无证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即使一个男人给了新娘一个彩礼,他仍然可以得到它。因此,如果女人嫁给没有结婚证的男人,一旦婚姻关系出了问题,没有法律的肯定,那么女方付出了她的青春、时间,最后什么都没有。
有人说结婚不领证男方吃亏:有些人认为,如果没有领证结婚,男最吃亏,主要原因是现在的年轻人必须在结婚前买房子。与此同时,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在结婚后,没有结婚证,那么夫妻关系就不会得到承认。如果婚后女方与男方相处不好,那么房产将与女方平分。就这样,男人给了新娘彩礼,然后分了房子,但最终美丽的女人走了,所以男方这个时候更亏。
有人说男方女方都不吃亏: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领证结婚,男人和女人都不吃亏。感情问题都是自愿的,结婚证也是。如果两个人真的相爱并享受独立生活,而且没有欺骗对方感情和金钱等因素,那么不领证对于双方来说没什么吃亏不吃亏的。领证只是一个法律程序。如果两个人真的相爱,不领证也没有什么关系。
结婚不领证,事实上,男女都属于恋爱同居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一天有一方出轨,对方的权益就不受法律的保障。有了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也很难办。因此,仅仅举行宴会就结婚是不行的。只有拿到结婚证,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正式确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1)孩子准生证难办:双方如果没有领证的话,那么一旦女人有了孩子之后,想要开具新生儿的出生证明都很难办,这种情况下孩子无法上户口,成为了别人口中的“黑户”,对孩子上学是会有影响的。
(2)不受法律保护:结婚不领证,其实男女双方仅仅就属于恋爱同居的关系,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一天某人出轨,另一方的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3)女人声誉受损:虽然说结婚不领证双方都比较自由,但是毕竟双方是事实婚姻,在别人眼中女生就是没有领证跟别人生活了好几年的人,因此大家会对女生有异议,而男生却丝毫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