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单独怎么迁户口

结婚后单独怎么迁户口,第1张

1 结婚后怎么迁户口要什么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2 怎么把户口单独迁出来

个人户口迁出来,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独立生活等。带着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之后,都会将一方的户口迁往至另一方。那么结婚之后,女方将户口迁移往男方是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结婚女方迁户口流程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下面是详细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二、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

      (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三、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四、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因为结婚迁移户口,那么就需要用到夫妻二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准迁证。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很好办理的,然后再办理迁出手续和迁入手续。

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结婚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需要迁移户口的话,那么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户口本,在以婚姻投靠的方式迁移户口基本上可以在几天之内就完成了,这个就需要交由双方派出所进行操作,

法律分析:结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程序;1、携带结婚证以及女方户口薄以及身份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更改婚姻状态,并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薄,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开具的户籍证明到男方当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申请公安局审批;3、审批后,持同意迁移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4、持户口迁移证以及男方户口薄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户口迁移成功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了婚,我和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很多离婚的夫妻已经分崩离析,希望彻底分清界限,再无瓜葛。说说常见的户口问题。

1、离婚时,是否可以提出诉求要求对方迁出户口呢?

离婚时,要求对方迁出户口的诉讼请求,法庭将予以驳回。

必须明确:离婚与户口问题适用的法律完全不一样!离婚纠纷是解决同等双方主体之间的争议问题,而户口问题是公民一方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的事项。

因此,解决户口问题并不需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2、离婚后,一方户口一定要迁出吗?

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可选择。

你们对户口不迁出一事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户籍依然可以继续留在同一户口本上。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部门会在户口簿上盖离婚章,证明你们已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户口迁出的约定,或者在判决书上有户口迁出的条款,又或者户主一方明确不同意另一方继续留在自家户口的,必须迁出户口。

3、离婚后,是否必须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呢?

离婚后,迁出户口一方,可以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或现在的经常居住地,也可以选择自行另立门户或再婚后再迁出。

无论是另立门户,还是迁回原户籍、现在的经常居住地,都需要你事先了解清楚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关于户口迁出、迁入的流程和手续,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的条件后,再准备好材料进行办理。

4、离婚时,子女户口必须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吗?

离婚时,子女户口可以选择跟随其中一方。

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需由父母代办理一系列的户口迁移手续。而如果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自己去户籍部门办理。而且也有选择另立门户的权利,除了可以选择迁移至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处,也可以选择自行办理单独立户的手续。

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着协商,或者判决、调解确定抚养权归属的一方走,尤其未成年子女。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对教育的重视,处于接受教育黄金时期的未成年子女尤为重要。因此,在选择孩子跟哪一方户口时,可以优先从教育问题上考虑。

结婚户口不是必须在一起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结婚后,男女双方既可以把户口牵到一起,也可以分开。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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