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传统的礼法来讲,子女要为父母/祖父母守孝三年。在三年之内,不宜婚嫁,而且当官的男子,还需要回家守孝,名“丁忧”。否则,就有违礼法。
如果你家里讲究这个,那么就是三年。
现在的社会没那么多讲究,这就要看你所在地区的现代做法了。
但是,至少在“五七”之内,是不能这么做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是自己的父亲去世,那么作为他的女儿或者儿子,最好选择父亲去世三年之后再结婚。因为中国人有一个守丧三年的说法,而且父亲是他们的直系亲属,也是他们最亲的亲人。而且在中国人的眼中,都是死者为大,如果白事和喜事冲突在一起,那肯定是要先办白事的。而且当事人的父亲去世,他们心里肯定是非常难过的,他们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办一些喜事,所以至少要间隔三年的时间。
法律分析:1、中国人几千年来留下的传统就是要讲孝道,因此很多地区家里的长辈去世以后儿子辈或者是孙子辈要对他进行守孝,主要守孝的人还是儿子辈的。守孝的日期是三年,也就是在三年之内不可以进行一些喜事,这样容易红白相冲。那么在父亲过世,子女肯定是三年之内不能够结婚的。2、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例子,就是如果在守孝开始之前三个月内就把婚结掉,那么就是可以的。假如说在这个时间内没有结婚,那则要等到三年期满才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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