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当别人给你结婚红包后,你归还的红包金额应该是礼尚往来的数额。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归还的红包金额为:
+ 如果你和送红包的人关系特别好,可以还600元或者更多。
+ 如果你和送红包的人关系一般,可以还500元或者少量增加一些。
如果对方给你的红包不是500元,你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归还的红包金额。
请注意,还礼时最好写上还礼的原因和祝福语,表示你的感谢和对他们的祝福。
如果可以的话 建议你不要和她结婚了 或许我的想法有些偏激 她这样做完全就是因为钱才嫁给你的吧 如果说因为塔门的习俗 完全你们可以自己商量解决吧 没有必要非逼你拿钱 只要牵扯到钱的问题上了 任何人任何关系 都变了
我觉得不太好,这样对你不公平,你男朋友心里也不舒服,家里条件不好你想帮弟弟妹妹,也要考虑男朋友的心情,你要彩礼就好像是条件交换,让他怀疑你的爱。你能不能跟男朋友商量,你俩尽量在最基本的婚礼上节省,帮你家里度过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婚后日子长着呢,你家需要你们帮忙的你也尽你们最大的帮忙,比你要彩礼要好咱俩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彩礼是认可女方的表现。而大多数的女孩子也是会把这个彩礼带回去的,并且也会进行回忆里,所以说男孩子不要觉得自己吃亏了。而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对方6万块钱的彩礼,这是合理的吗?其实彩礼多少钱也是无所谓的,主要还是看对方的心意,如果说两个人真的是不太有钱的话,那么给6万块钱已经足够了。重要的不是彩礼而是心意
对于彩礼,只是大家想要的一个态度,并不是需要去索要多么昂贵的彩礼,而且大多数的女孩子也都觉得彩礼并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重要的事情是两个人心意相通,这样的话今后的生活才会更加的愉快。如果说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因为彩礼谈崩了的话,真的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而男方应该主动的去表明一个态度,这样的话才能够让女孩子安心。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 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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