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后台收到很多关于彩礼和嫁妆的咨询。其实这个问题本身没有对错之分,只是大家对于彩礼的理解不同罢了。
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关于彩礼嫁妆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去平衡比较好
首先,先说说什么是彩礼。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讲究礼仪的国家,而礼数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财"。所以,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家会向女方家支付一定的钱财,这就是所谓的"彩礼",也叫作聘礼。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都是给钱的,为什么有的地方叫"聘礼",有的地方却叫"嫁娶金"、"陪送钱"、"改口钱"、"见面礼"、"压箱底儿钱"、"添箱钱"、"妆费"等等,这些不同的说法呢这又有什么讲究吗
实际上,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称呼,是因为在古代,人们认为,男女双方一旦结亲之后,就成为了一家人,就应该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因此,为了表示这种关系,才会对男方的家人有所馈赠。
但是,到了现代社会,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很多人已经不把婚姻当作一种交易了,而是把它当作一种神圣的事情。所以,现在的人们,很少再提什么聘礼之类的,而是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婚礼上面。
其次,再来说一说嫁妆。
所谓嫁妆,其实就是指女子出嫁时,娘家为女子准备的陪嫁物品,包括金银首饰、衣被鞋履等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电器等大件物品。
当然,"陪嫁品"(或曰"陪送")并不是女子的全部身家财产,通常只占到全部财产的30%左右,甚至更低。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家庭拿不出30万,那男方家庭也不会狮子大开口,要求女方拿出50万作为陪嫁给儿子。
所以说,这个数字,只是一个大概的范围。
最后,我们来谈谈如何平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实,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两个人感情和睦,并且能够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就可以不用在意这些细节。毕竟,夫妻俩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没有必要因为这些事情,让彼此的关系变得紧张。
一、新 婚姻法 对退还 彩礼 如何规定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二、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三、结婚彩礼的历史由来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们国家在经过了多年后,都会保留下一定的民俗和风俗,比如就会在双方结婚后,男方会支付一定的彩礼给女方,如果在办理 结婚手续 后,出现了意外的情况导致双方无法继续生活,那么需要将彩礼归还给对方的,如果双方因为此事产生纠纷,还是建议通过协商来解决。
1、一般彩礼钱是男方给女方的聘礼,彩礼给到女方的话,女方就是有彩礼的支配权的。有一些父母比较心疼自己的女儿,所以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带到夫家,可以用来做夫妻双方日后生活中的储备金,如果遇到什么经济上的难题的话,可以用这一份彩礼钱拿出来过渡一下。
2、也有的父母会把这个彩礼钱拿来给子女买房子用,毕竟一对年轻人结婚的话,买房子的经济实力还是很微弱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双方父母的支持。而这笔彩礼钱用在买房子上面,就等于是女方父母这边的支持。

3、虽然大部分女方的父母都会把彩礼钱原数甚至是添加一部分给女方自己带着,但是女方是可以把彩礼钱的一部分拿出来给父母养老使用的,这也体现出了孩子的一片孝心,感谢父母多年的养育之恩。
4、从法律上来讲,我国并没有规定彩礼钱必须是归谁。但是现在婚姻法的颁布表示彩礼钱数额不允许过高,过高的话则会按照交易被要求退还彩礼。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施低彩礼和不要彩礼的政策了。
彩礼如何使用
1、彩礼钱属女方婚前财产
男方将彩礼钱给女方后,彩礼钱归女方所有。如果在结婚之前,男方和女方将各自财产进行公正,彩礼钱就成为了女方的婚前财产,作为丈夫的男方无权使用。
2、彩礼钱归女方父母所有
当女方将从男方那里收到的彩礼钱赠给女方父母时,彩礼钱就归女方父母所有。而且这个决定无法撤销。一旦女方把彩礼钱赠予她的父母,女方和男方都无权使用彩礼钱。
3、彩礼钱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在男方将彩礼钱给女方后,彩礼钱就属于女方家财产了。但通常女方在结婚后将彩礼钱带到男方,在此情况下,彩礼钱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使用彩礼钱。
4、彩礼钱返还给男方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女方应该遵守法律规定把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如,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男方婚前给女方彩礼钱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在这些情况下,女方应该把彩礼钱返还给男方。
彩礼是我国传统婚礼中的一种习俗,对于很多人来说,彩礼是一种尊重和传统的表达方式。彩礼的支付通常由男方家庭承担,用来表示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感谢。而是否要听从父母对彩礼的安排,则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要尊重父母的意见和传统观念。彩礼在中国文化中具有一定的历史和传统意义。父母可能会认为彩礼是对女方家庭的一种尊重和回报,也可能认为彩礼能够保护女方的权益和地位。如果我们的父母对彩礼有着深深的信仰和传统观念,那么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决定。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不断在变化,对于彩礼的看法也在逐渐改变。对于一些人来说,彩礼被认为是一种商业化和压力的表现。如果我们认为彩礼不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那么我们可以与父母进行沟通和交流,寻找一个平衡的解决方式。
最后,我们也要考虑彩礼对女方家庭的压力和影响。一些地区的彩礼数额过高,给女方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如果我们发现彩礼数额太高导致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我们应该与父母一同思考如何能够减轻对女方家庭的负担,维护家庭和睦。
总的来说,是否要听从父母的决定,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价值观。我们可以尊重传统和尊重父母,但同时也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并寻求一个平衡的解决方式。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用理性和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彩礼,维护家庭和睦和个人的幸福。
彩礼钱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作为一种结婚的民俗,是由婚姻的双方协商而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在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是要退彩礼的: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这些都不算彩礼,是不退的。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爸妈一直偏心弟弟,我是知道的,我一直都想着,我是哥哥,我让着弟弟,宠着弟弟一点,也没什么。哪怕他们让成绩好的我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四处借钱也要让本就不想读书的弟弟出国去念书,我也没有说什么。
我19岁就去了外地打工,每个月只给自己留几百元钱,剩下的都给家里寄去了。连过年,我妈都不准我回家,说浪费路费,这点钱还不如让弟弟吃的好点。
-1-
25岁那年,我带苏蔓回去的时候,我妈不同意。我知道她不是不舍得我,而是我要是这么早结婚的话,那还怎么帮家里攒钱。她问东问西,打听着苏蔓家的经济条件,得知她家条件还不如我家的时候,就更不同意了。我坚持要结婚,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没有听她的话。
后来大约是怕事情传出去不好听,影响以后弟弟结婚,她同意了,但是提出了要10万的彩礼,并且酒席什么的都不管,婚礼要他们参加的话,需要另外给路费。
是的,没错,她要苏蔓家给10万的彩礼,她说我和苏蔓结婚后,肯定在城里和她们住一起,孝敬的也是她的父母。所以苏家就应该像娶媳妇一样给彩礼,这10万就当是我之后的孝顺,以后他们俩的事情绝不找我。
我当时羞愧的差点没哭出来,但是苏蔓答应了。她后来和我说,这是她工作这么些年的积蓄,她这次跟着我回来,见到我家待我的样子,她能想象我是怎么在这个家长大的,她很心疼,她想带我离开这个家,10万很值。
后来我们就结婚了,没有钱,就没有办婚礼,直接领证了。老丈人他们也是真心的好,在知道事情之后,一句重话都没有,只说,没事,钱嘛,再赚就是了。我们老的在家给你操持家务活,你们俩用心工作就行。
-2-
婚后的生活,真正的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家庭的温馨,我暗暗决定,我一定要让苏蔓过上最好的日子。儿子,在我们婚后的第三年出生了,看着小小的孩子,再看看温柔的妻子,我真的是做梦都笑出来。
可是突如其来的变故把这美好的一切摧毁了,孩子在2岁的时候诊断得了一种病,能根治,但是需要几十万的钱。
我们找亲戚借了个遍,孩子的手术费还差一半,老丈人说卖房子,我一开始没同意,因为这是我们唯一的房子,我想着要不问我妈看看。可我妈接了电话后,只说:你算是嫁过去的,孩子又不是我们家的,和我们没关系。就把电话挂了。
我咬牙给弟弟打了电话,听村里出来的小伙伴说,弟弟做生意做的还不错。我这个做哥哥的一直都对他这么好,怎么也会帮帮我吧。可是弟弟也拒绝了我,撒谎自己穷,没钱。要不是我知道事实,还真被他的可怜语气给骗了。
我走投无路,流了不知道多少泪,后来还是把房子卖了。好在孩子的手术很成功。孩子出院后,我们回到了租的房子里,把卖房剩下的钱合计了一下,想着这段时间因为老请假,工作也丢了,狠狠心,就自己创业了。
-3-
老天爷想来也是看到了我们的不容易,生意做的很好,也算是苦尽甘来。几年过后,我们就新买了房子,虽说是小房子,但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家。
这个时候,一直都没有声音的爸爸忽然给我打电话了,说我妈生病了,要动手术,弟弟不愿意出钱,家里的钱都给弟弟做生意,买房,结婚了,根本拿不出钱。说我也是儿子,不能看着自己亲妈就这么瘫着。
我把这事和苏蔓说了,她说她没意见,毕竟是长辈,让我自己想清楚就好。我内心也是心疼的,但是我一想到我妈从小对我的态度,还有孩子生病的时候她说的那些话和做的事情,我就不想帮她,也不想去看她。
怎么办,我承认我现在完全有能力出这个钱,如果我拒绝的话,是不是太狠心了呢?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