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衍生问题: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取决于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没有特别约定。婚后取得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可以考虑省去以下一些不必要的开销来节省家庭开支:
1 娱乐支出:审慎管理娱乐开销,如**票、餐馆消费、夜生活等。可以选择更经济实惠的娱乐方式,如在家看**、自己做饭等。
2 购物与时尚:控制购物冲动,避免过度购物或追逐最新潮流。可以制定购物清单,理性消费,选择实用而经济的物品。
3 餐饮开销:在家里做饭和自己带午餐可以节省许多开销。可以学习烹饪技巧,减少外出用餐次数,同时也更加健康。
4 通讯费用:审查并降低通讯服务费用,可以选择更经济实惠的手机套餐或宽带服务,避免不必要的费用。
5 电视和互联网费用:评估家庭对电视和互联网的需求,选择适合的套餐,避免不必要的高额费用。
6 节约能源: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节约能源,减少水电费用。
7 健身与运动:寻找免费或低成本的健身活动,如户外运动、自己在家锻炼等,避免昂贵的健身会员费用。
8 旅行费用:合理规划旅行,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方式、住宿和餐饮,避免铺张浪费。
9 家居装修和家具:可以选择简约而实用的装修风格和家具,避免过度奢华和浪费。
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商讨、制定预算和目标,合理分配家庭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积极储蓄,并建立健康的财务规划和习惯。
有以下情节的存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在确定法定夫妻关系前,钱存在个人账户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后其存款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归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除婚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之外,若双方有相关约定,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存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只有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协议,并且去公证,才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主观:
1、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存款购买,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于用于购买房产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笔财产的性质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仍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与上一种情况不同的是,虽然这笔房款是个人财产,但是一方将另一方的名字登记在了房产证上,应当视为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将房产证落夫妻双方的名字的行为,可视为一方将该房产的产权赠与给了另一方,另一方成为了共同产权人。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6868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好,需要结合几方面因素分析。
(1)出资性质。如果出资款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屋,且流水清晰证明属于婚前财产的,登记男方姓名通常都是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是没有份额的。如果出资款属于婚内所得,或者和婚前存款发生了混同,则购买房屋即使登记男方姓名,房屋一般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出资款首付部分使用婚前财产,其后贷款还贷,即使登记男方一人姓名,婚内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情况。如果婚后买房登记登记了双方姓名的,则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一人全部出资,只要登记了双方的,登记行为就是对另一方的赠与。
(3)是否有过财产约定。夫妻之间可以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也可以对未来收入进行约定,因此房产即可以约定为共同财产,也可以约定为个人财产。对于购买房屋的出资款,也会因为约定而产生变化,例如可以约定婚内收入归各自,那么如果是一方使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房屋,则属于个人财产购买,另一方通常是没有份额的。
房屋分割问题类型较多,以上是一些影响因素,建议您结合以上因素提出具体问题咨询或者自行结合以上因素分析自身情况。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的个人存储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缔结了婚姻关系就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对于一方的婚前存款, 结婚 后仍归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6868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即使是夫妻,也需要独立的空间。
我见过很多家庭,都是每个月把收入汇聚在一起,一大家子人的衣食住行都从账户里支出,虽然账户在一个人名下,但是夫妻双方都是共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这种分配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弊端却很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私人空间。
大到投资理财,买车买房,小到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分一厘都要两个人认同,未免也有点太过于繁杂,而且夫妻双方总有分歧和矛盾,这就会导致很多家庭议程,半路夭折,不了了之。
比如前些天我有个朋友为了方便工作,想买台笔记本电脑,而他老婆认为现在的台式机还能撑一撑,账户里的钱一个想用,一个就是不让用,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还引发了一场家庭“龙虎斗”。
如果我朋友能事先沟通好,各自有一点私房钱,这事就不会发生。
02
第二,感情的维系需要偶尔的惊喜。
说实话,生活其实是很枯燥的,没有那么多激情澎湃的岁月,不可能每天活在谈情说爱里,但是偶尔的小惊喜却是感情升温的良药。
不过,要制造小惊喜的话,没有私房钱肯定不行,共同账户里的钱,肯定是不能拿的,那回头惊喜可能变成了惊吓。
如果自己有点私房钱,这种偶尔的小惊喜就可以顺利开展了,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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