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当然是不需要提前预约,带着双方 身份证 和户口簿直接到 婚姻登记 处就可以了,程序挺多但都有人指引,一般程序107元, 财产公证 60元,若有房子而且房权证是自己的名字请带好房权证,否则财产公证的时候房子无效, 婚检 男方可以拒绝检查,但女方有个优生四项必须检查。然后就是登记照相的时候一共有四张照片其中一张登记处会留给自己一定要保管好,日后办娃娃证的时候要用,而且必须是用那张照片。
法律客观:《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法律主观:
不需要。在一般的 婚姻登记处 工作日里,新人结婚登记不用预约,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不过在某些具有特别意义或者节假日期间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们就要注意了,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进行结婚登记预约。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 结婚 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对于近期打算领结婚证的天津小伙伴, 大家知道天津领结婚证都可以在哪个区吗,在天津领结婚证需要提前预约吗,如果对这些都有疑问的话,那就看过来吧。
一、天津领结婚证哪个区都可以吗
按照结婚登记程序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领结婚证可以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近年来,由于相关政策的推动,根据天津市民政局的通知,男女双方或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内地居民,或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天津市任何一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因此目前只要户口所在地在天津的,就可以在任何一区登记结婚。
二、天津领结婚证需要提前预约吗
需要预约
一般需要提前2到30天以内的工作日。预约当事人需要填写准群、完整的信息,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到现场办理。若当事人双方未在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的,视作预约失效。领结婚证当日,不要忘了带好相关的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二寸照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2022年天津结婚登记入口为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操作流程。
》》2022天津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预约系统: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婚姻登记预约”系统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预约流程:
1、打开天津市民政局官网(下滑找到“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如下图所示:
注意:根据民政部系统要求,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浏览器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2、进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后”,选择:天津市
3、找到“结婚登记”入口;
4、根据提示,阅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须知”后,点击“同意”;
5、如实填写男女双方信息;
6、填写信息结束后,选择登记机关,即可预约成功。
结婚可以不预约直接去,但大部分地区仍需预约,具体如下:
1、结婚登记可以选择不预约,只要自己带好相关材料前往民政局排队即可。
2、新人需要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工本费、照片即可前往办理。
3、双方到达民政局之后,需要填写民政局的信息表格,然后带上表格进行办理。
4、排队虽然会慢于预约,可以当天决定结婚便去进行办理,不需要再等待。
5、结婚登记可以不预约,只需要自己前往民政局排队领证即可,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预约才行。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低于22周岁,女性不低于20周岁,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属于晚婚。
港台地区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低于18周岁,女性不低于16周岁。宁夏、新疆等自治区和自治州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为男性不低于20周岁,女性不低于18周岁。
因此,女性19岁如果属于港台同胞或者少数民族是可以领到结婚证的,男性19岁属于港台同胞可以领证,其他情况均不可进行结婚登记。
结婚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年龄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中的硬性条件,因此,年龄不够的情况时没有办法领结婚证的,并且,没有结婚证只是举办了婚礼的婚姻是无效的。
办理结婚材料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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