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注意到,婚姻不仅仅是财产关系,还涉及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和责任。
如果夫妻之间只是为了钱而结婚,那么这种婚姻是没有意义的。
相反,如果夫妻之间有真爱,而且能够相互扶持和互助,那么即使财产关系不是很理想,也能够维持一段幸福的婚姻。
在婚姻中,夫妻之间应该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如果一方只是要求另一方给钱,而不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和责任,那么这种婚姻是不健康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婚姻不是一种交易,而是一种相互扶持和互助的关系。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创造幸福的生活。
如果夫妻之间只是为了钱而结婚,那么这种婚姻是没有意义的。
这个问题涉及到文化、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不同的地区和文化背景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在一些地区和文化中,买房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习俗,男方买房是一种传统的责任和义务,而女方则负责家庭和孩子的照顾。这种做法可能与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有关,即男性负责经济和社会地位,女性负责家庭和孩子。
另一方面,买房也是一种经济上的考虑。在一些地区和国家,房价较高,买房需要较高的经济能力,男方买房可能是一种经济上的保障,可以为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安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条件。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女性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夫妻开始共同承担买房的责任,或者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这种做法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因此,买房是否是男方的责任,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来决定。
是的。这跟头婚二婚没关,只要结婚,都要求有房子,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没有房子,就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怎么结婚生子。就算两个人能勉强过着租房住的生活,那以后有了孩子怎么办?也让孩子跟着过那种漂泊无一的生活吗?
为什么要在城里买房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现在的教育制度造成的。在城里没有房子,孩子就没办法在城里上学。就拿我们村来说吧,小时候我们都是在村里的小学上学的。到现在村里的小学就剩一年级了,总共就几个学生。你能说将来让自己的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接受教育吗?我想大多数家长都接受不了,所以我哥哥嫂嫂们都拼了命的在城里买房,把孩子送去城里读书。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种地了,他们的工作大多在城里,在村里住也不方便,所以在城里买房是个必要的选择。
再说现在年轻人大多数都在城里买房了,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谁也不愿意结婚后被别人比下去,都想跟随潮流去城里。
现在很多女方都是这样要求的,因为怕结婚之后没有房子,没有地方住,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这样会感觉有矛盾,所以才会要求男方先买房子做婚房。
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男方婚前给买房子,那么可以直接写男孩子的名字,没有必要再加上女孩的名字,如果女方非得一定要把女孩子的名字加上,那要求就有点过分。
所以婚前买房只是男孩子的财产,我建议大家还是婚后买房,因为婚后买房的时候才是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财产,属于婚后所有财产。夫妻吃有共同的行使权。
这并不合理。或许会有人说当代的婚姻已经让女性极具压力,需要她们更多的付出。所以,认为男方买房是对女性的保障,也是对婚姻的一种承诺。但其实要求男方买房才结婚,其实也是女性对婚姻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但事实上,房子并不一定能带来婚姻的安全。女性应该保持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经济独立能力,如果婚姻出了问题,就随时可以离开。
双方为什么会选择结婚?是因为相信彼此能够拥有幸福,而不是因为我看到你有一套房子,能给我安全感,所以我才选择嫁给你。所以说,我们结婚的前提是因为彼此有感情,而不是对方有房子。现在很多90后就把这个问题给混淆了,把他理解成:因为你有房子,所以我才愿意嫁给你,这样的话,日后如果你不爱我了,至少我还有房子!如果你认为房子能给你安全感,那就求你的父母给你买一套吧,如果老人买不起的话,那你就自己努力去挣钱买钱。
或许你会感叹,我自己没有能力去买房啊!可是既然是这样的话,我还真想反问你一句:既然,你都知道自己的父母买不起,自己也没有能力买得起,那你为什么要逼着男方买呢?难道他的父母就一定买得起,或者说他就一定买得起?有一句话说:婚姻至少要势均力敌,但是现在看来,明显是女方自己买不起房子,却要找一个买得起房子的男人,最好是房产证上还写上女方名字的男人。这不是典型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退一步来讲,如果一个男人没有经济能力去购买房子,你不必等到结婚前才会发觉,没有必要等到快结婚的时候就逼着男人去买房。每一个女人在交往前,都要认真地问自己一个问题:到底我是图这个男人什么?如果是图他的好,那如果他没有房子的话,我还嫁吗?如果是图他的房子的话,如果有一天,他没有房子了,你还嫁吗?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你终身幸福的话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