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好多年了,我跟着妈妈长大,结婚时该从哪边出嫁呢?

父母离婚好多年了,我跟着妈妈长大,结婚时该从哪边出嫁呢?,第1张

父母离婚对孩子意味着什么?一个离异家庭出来的女孩总结:从爱情的结晶到婚姻的累赘。这种说法虽然有些悲观,但也道出了家庭分裂对孩子的直接伤害。有的夫妻离婚了,谁也不想要孩子,但有的夫妻离婚了,都争着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跟着爸爸和跟着妈妈,到底有什么差别呢?“父母在我初中的时候就离婚了,我爸和我妈有我和我弟弟两个小孩。我跟我妈,我弟跟我爸了,妈妈改嫁之后也有了一个弟弟。

这些年我在外面读书也只有过节时候回家,弟弟在县城里面读书偶尔也住妈妈家但是爸爸一个人住在老家,在老家上班,所以我过年就会隔着去两家过年。

谈了个男朋友打算明年结婚了,之前伯伯的老婆也希望我从爸爸这里出嫁,但是我户口迁到妈妈那里了,妈妈又让我从那边嫁出去。

我们那边的风俗一般都是在村子里办的,如果妈妈这里办酒席了,爸爸肯定又来不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烦恼啊。

爸爸那边的伯伯和姑姑都对我很好,如果结婚他们不在又不好说。我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你的抚养权在你妈妈手上,你妈妈又尽到了抚养你的义务,你就就应该维护你妈妈的权益,结婚应该首先考虑妈妈的感受,而不是没有养活你的亲戚。

你是法律判给妈妈的,最好在妈妈这边办酒席。你跟着妈妈长大的,结婚时却跑去你爸那里出嫁,这是不合适的。你爸及你伯伯、姑姑等亲戚想参加你的婚礼的话,可以直接去酒店。

如果你自己觉得无法决定这个事情,那就把你父母聚起来吃个饭,然后让他们来决定这个选项,父母的恩怨就让他们自己来解决。

当然从妈妈家出了。她爸爸再婚了,她爸爸那边的新家人愿不愿意你去他们家接新娘啊,百分之八九十不愿意。而且住妈妈家,这就是你老婆的娘家,然后还不从妈妈家出,妈妈本来就只有一个人,女儿住那里却不从她那边出,妈妈要伤心死。不从爸爸那边出,只要跟爸爸说一声就好了,觉得在他那边不方便,做爸爸总是明白的,他那边确实不方便。

都是爸爸妈妈,不管吵不吵架都安排在大桌,也别让你们两家的亲戚朋友觉得奇怪和笑话。女儿结婚这点面子总要给的,再吵就不像长辈了。你们这方面不用太担心,他们做事总有分寸的,什么时候不该吵总知道的。 到时候事前分别提醒下,说爸或妈,女儿结婚就这么一次,待会见面了不要跟爸或妈生气。

坐大桌的时候让你的爸妈坐新娘爸妈中间,这是最低限度,反正你爸妈也知道对方的情况的,总比分开桌坐好看。

新郎接新娘的时候新娘爸妈是不能跟着走的,所以把新娘接走后,怎么去其实就是长辈们自己的事情,你可以让你岳父先去饭店,让你岳母带着一些亲戚朋友一起去。

离婚证并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只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并不是结婚证在哪里办的就在哪里离婚。办理结婚证是去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领取离婚证也是在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结婚的时候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离婚的时候在女方户口所在地。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回到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但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异地起诉。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去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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