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女儿出嫁户口没迁出,有权续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吗?

农村的女儿出嫁户口没迁出,有权续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吗?,第1张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进入城镇化,被征收,从而导致土地的归属和土地补偿款问题上经常出问题。最近山东的滨州市邹平市韩店镇东白村就因为这个问题上了热门,简单来说吧,当地把一位没有迁出户口的出嫁女的庄稼地征收了。而这个村子是这样回复的:不论户口是否迁出均收回土地。当然最后的解决还是很圆满的:因您作为军属,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韩店镇政府已通知东白村委依法进行纠正。

关于出嫁女的土地权益,有没有啥法律规定呢?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30条中,是这样规定的: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33条是这样规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在农村,一直有“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说法,也就是只要出嫁女嫁了人,娘家的权益就受到了轻视,经常出现出嫁女的土地权益被剥夺的事。但依旧有不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顶风作案”,制作出不合理的补偿方案,给“出嫁女”少分甚至不分。有些出嫁女出于对政策的不了解,也有许多人是受到了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于能不能继承父母土地,户口未迁出情况下土地到底是谁的一直搞不清楚。其实,根据法律条文,有以下4种情况的,出嫁女结婚时候,是不影响她原先娘家承包的土地的,也是不应该被收回的。

第一,出嫁女娘家已经没有其他人口来继承土地,出嫁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和养老者的情况。这一般是独生子女家庭,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土地承包权是能够通过确权方式归到出嫁女名下的。但如果出嫁女是独女,但在婆家已经分得土地,这种情况下女儿原本的土地出嫁后就归父母,等父母不在了,集体就能收回这户的土地了。

第二,土地确权是按户为单位。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已经出嫁,其他兄弟姐妹也都成家,不过没有迁移户口,土地也在父母户上的,依旧以土地承包为单位确权的,在家庭成员这一栏上是整体家庭成员名称的,各自承包的权属是不变的。

第三,出嫁女原本出嫁前有土地,而户口迁出后,在婆家没有分得土地。这种情况下娘家应该保留原有土地并获得确权。

第四,由于现在城乡人口流动性大,很多农村户口的出嫁女嫁到了城市,或者户口已经农转非,这种情况土地是谁的呢?只要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候分得了土地,并且没有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出嫁女,不管现在在哪住,户口是什么性质,只要在异地没有土地,之前的土地权属依旧保留。土地,是农民的生活精神寄托,也是生产和生活保障,“出嫁女”也不能例外。

在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和划分宅基地的时候。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益。在妇女结婚离婚后,其权益也应当受到应有的保障。但有一个很关键的前提就是女儿在出嫁后,户口没有从原家庭里迁出,或者是把户口签到了婆家的户口本上婆家那边的村集体却没有分到属于你的土地。你在娘家的那边土地才不会被收回。如果出嫁女户口登记了婆家那边,而且在那边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那么娘家这边的土地就会被收回。毕竟一个人不能占有两份土地。那么就看你是哪种情况了。剩下的你就要和村委会协商决定。如果还是不明白,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

题目有两个问题没描述一下如:

一、是什么情况呢?能否户口迁回?离异了?丧夫了?如果没离异,没丧夫,日子过得很正常,迁回户口是怎么回事?婆家允许吗?

二、如果离婚了,户口当然要迁回。如果丧夫改嫁,户口肯定也得随女人迁出,在没有找到新婆家前,户口当然应该在娘家。再嫁到哪里去,户口迁到哪里。

关于土地确权问题,如果是近年出嫁的女人,你原来在娘家就有责任田的,这就问题不大。因为国家60年土地政策不变,土地在这60里,你就拥有使用权。和你迁出户口和迁回户口没有关系。家里有父亲母亲的或兄弟的,土地确权时只以一个户主名字确权的,并不把全家人名都写入确权证上。

这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就是说你父亲或你娘家人的土地在确权证上,也包括你的责任田在内。其土地使用由你和家人商量即可,或由家人耕种,或你也有权耕种,或流转、承包、出租、转让。有法律保护和支持。

就是说,不需要你非得把户口迁回娘家,才决定土地确权的事。你如果愿意把你的土地确权在你的名下,也可以。但前提是你必须分户,立个户头,并和家人协调好,通过村委会批准或申报上级(乡镇批准)办理分户户口本,就可以确权在你的名下。

这事说起来简单,估计具体不好说。为什么,因为办理土地确权时,都是以户主名字,全家共有多少亩地确权的。你已出嫁了,再立户头,首先得把户口迁回娘家村。不然村委会怎么办理,你户口出嫁时已迁出了。

如果,想以自己名字确权,一是迁回户口;二是和家人分户,你自己就是户主,你的土地就可以确权在你的名下。三是如果仅为了耕种,家人同意给你划出你的地就行,确权不确权,就没什么了。反正以后(约2035左右吧)土地调整或收回,如果再分地,你有户口在哪里就有份,已出嫁了,在婆家分地。户口在娘家的,在娘家分地。如果国家统一收回集体,咱们谁也没有地了。

结了婚的农村媳妇户口在婆家,在娘家还有地,土地该如何确权

     在农村我们总能遇到一些常见的现象,比如说很多的农村小媳妇,结婚都几十年了,户口全部都搬迁到婆婆家了,但是他们在娘家还分的有地还在一直种植,随着国家几十年产权不变,并且国家又在出台的农村土地确权,那些户口迁移到婆家,却在娘家有地的那些出门子闺女,她们的土地又该如何确权呢?

第一,如果出门子闺女在婆家已经土地确权。

    如果农村小媳妇在丈夫家已经确权,并且户口也已经转移出去,那在娘家的户口上就不在同时享有土地的名额。

第二,如果出门子闺女在娘家已经土地确权。

    同样的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的农村媳妇虽然已经出嫁,有的可能在外面已经几十年了,有的人甚至人都存在了,但是她们还是拥有在娘家的土地,如果在娘家已经确权,就不能在婆家再次的确权。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享受两个确权证书。

现在所有的确权都要经过村委会的筛查审核,所以还有很多的在外打工,上班,做生意的外漂者没有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如今现在的土地是越来越重要,所以为了自己以后长久的合法权益,赶紧回家办理,你说叫?

<strong>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strong>

首先土地确权是按照“户”为单位的,遇到这类确权问题的人主要是那些在娘家取得土地,或者根本没有土地的出嫁女,她们可以通过和双方家庭协商同意,作为任何一方家庭承包土地的共有人(部分地区按照土地位于哪里就在哪里确权,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但是无论在哪一方确权,都不能在另一个户口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你在婆家取得了土地,那么娘家的户口如果发生绝户,出嫁的女儿不能继续承包娘家的土地,这些土地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婆家没有取得土地的承包权,那么如果娘家户口发生绝户,土地可以由出嫁女继续承包。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48275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1
下一篇2023-12-0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