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爱通过视频提离婚,婚姻破裂后如何能不伤彼此的体面?

福原爱通过视频提离婚,婚姻破裂后如何能不伤彼此的体面?,第1张

这个问题很难说,因为每家有每家的难处,情感问题也很难分一个对错。

婚姻是每一个人幸福的港湾,本来婚姻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但是对于一些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的人来说,婚姻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累赘,更是一种互相伤害的事情。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可能说有笑,但是两个人即将分开的时候会闹得脸红脖子粗,如何不伤彼此的体面、和平分开成了我们热议的话题。

福原爱通过视频向江宏杰提出离婚。

福原爱和江宏杰两个人的离婚的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感情特别好,但是当爆出离婚危机的时候,两个人似乎没有了挽回的余地。福原爱目前已经三个月没有见过孩子了,在返回日本之后,福原爱通过视频的方式向江宏杰正式提出离婚,江宏杰一时难以接受,甚至在媒体采访的时候失声痛哭。

福原爱和江宏杰的离婚闹剧非常不体面。

正如我在上面所提到的那样,情感的问题其实很难分一个对错,也不能说是因为哪一方不好,可能两个人确实不太合适,但是福原爱和江宏杰在处理这一次离婚危机的时候,他们的方式过于偏激了,以至于很多吃瓜群众都觉得两个人闹得有点大了。

婚姻破裂的时候,其实可以安静处理。

像福原爱和江宏杰这样的公众人物,他们的婚姻危机其实会牵扯到很多人。虽然他们两个人并不需要给任何人交代,但是他们毕竟是公众人物,粉丝们也会去关注他们的一言一行,所以我觉得如果想要更加体面的话,最好能够安静处理他们的个人私事,不要再把这个事情放到网上,这样既可以给对方保留一丝体面,同时也不至于把事情闹得越来越大。

记者/纪佳文

编辑/石爱华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自网络

刘洁的生活被卡在一张结婚证上。

她想离婚,但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两张结婚证,一张被撕毁,一张找不到。

在民政局查询原始结婚档案时,刘洁被告知“查无此卷”,民政局无法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无法帮她办理离婚手续;但在户籍信息中,刘洁户口本上标注的“已婚”状态,又让她无法开启新的生活。

为了解除户籍中的“已婚”状态,迁出自己的户口,刘洁迫切地需要一张“离婚证”,为了办成离婚手续,她先后到民政局、档案局、镇政府和法院咨询,但问题总是能回到“想离婚,先证明自己已经结婚”的死循环里。

视频:无法证实婚姻关系,民政、法院都无法办理离婚

撕毁结婚证

离婚。

三年来,这件事成了刘洁心头的“大疙瘩”。

1999年,甘肃平凉,未满18岁的刘洁嫁给了邻村的张楠。在女方的讲述中,当时张家家境不好,排行老二的张楠跟着别人在周边打零工。

刘洁小时候父母离异,一直渴望能有个完整的家庭,她看中张楠性格温和、对她好。“结婚”时,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证是两年后在乡政府婚姻办领的。张楠告诉深一度记者,2001年,妻子到乡政府领了结婚证,自己并没有一起去。

结婚后,两人曾有过几年的平和生活。丈夫在外面打工,刘洁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两个儿子。六七年前,张楠成了“包工头”,从那时开始,刘洁眼里的丈夫就像变了一个人。张楠几次提出离婚,她坚持不同意,“不想让两个孩子和我一样,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刘洁心里,自己辛辛苦苦组建起来的家庭,不能就这样散掉。

刘洁的小儿子回忆,父母的关系从六七年前开始变得紧张,两人经常因为琐事闹矛盾,说不清谁对谁错。最严重的一次,母亲拿菜刀扔向父亲,导致父亲的脚受了伤。因为父母吵架,当时的村支书还曾到家里帮忙调解。

为了保住婚姻,刘洁还找过短视频平台上的情感主播,希望对方能够帮自己挽回家庭,主播的调解换来了暂时的平静,没过一两个月,两人又回到争吵的状态。

这些事她从来没有告诉娘家人。一是担心“离婚怕被人瞧不起”;二是想到自己当初不顾家人反对,执意嫁给张楠,却没有得到好结果,觉得不好意思。

她劝说丈夫,哪怕等孩子成年,能独立了,再商量离婚的事也可以。但两人的矛盾没有消失,甚至闹到了村里、乡里。在一次争吵中,刘洁撕毁了她的结婚证。“撕了,我看你拿啥离”,她想,这样就能彻底断掉张楠离婚的念头。

她不知道的是,几年后,这张被撕毁的结婚证会成为自己焦虑的来源。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自网络

查不到的婚姻档案

三年前的夏天,夫妻俩再次因琐事争吵,张楠提出离婚时,刘洁答应了。

当时她已经离开家到县里打工,与丈夫有限的见面时间里,两人不是吵闹就是冷战。加上两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她终于做好了离婚的准备。两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剩下的一本结婚证,到甘肃平凉市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意外的是,系统上没有查到两人的婚姻档案,张楠手中的结婚证,成了唯一能够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凭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男方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需要回村里开一张证明,说明两个材料上的张楠是同一个人。

两人到村支书处开了证明,约定几天后再一起去办离婚。等她按照约定时间到民政局门口时,张楠没有出现。几天后,张楠提出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按法院判的来。

刘洁猜测,丈夫想要起诉离婚,是担心离婚后她多分财产,这让她感到失望,并决定这个婚非离不可,“我啥都不要,我不识字但我有手有脚,一个人也饿不死”。等到了约定离婚那天,她在法院门口等了一整天,丈夫再次“爽约”。

刘洁说,自那开始,丈夫不肯一起去办离婚。丈夫手中的那本结婚证也不知去向,刘洁把家里能找的地方全翻了一遍,没有找到。没有婚姻档案和结婚证,意味着她没有办法证明与张楠的婚姻关系。

她再次去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不能证明两人结过婚,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告诉她,早年在乡政府登记结婚的,纸质婚姻档案后来被移交给了县档案局,可以去县档案局问一问。

到了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刘洁的名字、身份证号,依然没有婚姻关系的登记记录,也没有找到纸质的婚姻档案。档案局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找到当年给他们办结婚证的人,并让对方开个证明,证明曾于2001年给刘洁和丈夫办理过结婚登记。

刘洁又去到镇政府,十几年过去,早已找不到当时给他们办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这之后,她又找过县政府,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需要去乡里开证明。

如果能找到另一本结婚证,事情会简单很多。刘洁说,每当再提起离婚时,张楠就会变得不耐烦,被问急了,便会抛出一句,“你去法院告我吧。”

到法院起诉离婚,刘洁不是没有想过这条路。她说自己去过镇上的法庭和县人民法院咨询,被告知,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她讲了在民政局离不了婚的原因,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想起诉离婚,还是要先证明两人存在婚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婚姻档案,法院无法立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告诉深一度记者,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传递了一个信息: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婚姻档案,刘洁和丈夫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执业以来,刘辉代理过很多婚姻家庭相关的案子,但刘洁的情况似乎是无解。她在工作中,遇到过不少向她咨询的人,有的结婚很多年也没有办结婚证,有的是托人办的,有的是父母代办的,“特别是农村的会多些,有些到现在夫妻俩都不知道自己的证是真是假。”

补领结婚证的流程显示,需要办理人提供损坏的旧结婚证或原始结婚档案,但这两样材料,刘洁都没有

无法证实的婚姻关系

这三年,刘洁很少回家,只有在外地读大学的儿子放假时,她才会回去住段时间。每次回家,她都会再去相关部门问一问情况。但问题似乎陷入无解的状态,无论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要先证明两人结过婚,而能证实二人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和婚姻档案,刘洁一个也拿不出来。

深一度记者从张楠同村一名已退休的村支书处了解到,刘洁和张楠确实是夫妻关系。户口本上,她的婚姻状态也是已婚。有人帮她出主意:双方先去补办结婚证,再离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深一度记者,这确实是最方便的解决办法,民政局可以为他们补办结婚证,但需要当事双方一起来办理,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不想来。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上述工作人员称,县婚姻登记处是2012年7月设立的,在此之前,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在政府的婚姻办完成,后来,婚姻登记档案被移交到县档案局。近年来,县民政局对全县的纸质婚姻档案进行了电子化录入。平时遇到居民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他们会根据结婚档案为其补办新的结婚证。

庄浪县档案局的工作人员称,在系统上没查到婚姻档案的话,可能是纸质档案在移交过程中遗失了,也可能是双方当时只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办理婚姻档案,那时候只领证没有婚姻档案的情况很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认为,婚姻档案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并不是当事人,因此刘洁无权起诉镇政府或是档案局。但相关行政主体丢失婚姻档案,直接侵害的是国家档案的管理秩序,在查证清楚后,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分。

法院工作人员曾告诉刘洁,如果不能证明和张楠存在婚姻关系,双方存在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问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三条提到,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在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上述第三条规定处理。

但两个孩子已经成年,刘洁和丈夫之间也没有财产和抚养权的纠纷,如果仅仅是解除同居关系,或是去申请离婚,没有结婚登记的凭证,法院还是无法受理。

刘洁的两个儿子曾在微信聊天时说过,赞成母亲离婚再嫁,“妈一个人身上病很多,旁边有个人有啥能照顾着。”小儿子说,这些年,父母很少打照面儿,即使见了面,也不怎么说话,他更希望他们都重新组建家庭,以后能过好各自的生活。至于剩下的一张结婚证在哪里,他没有问过父亲,父亲也很少和他讲起自己的想法。

张楠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和妻子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剩下那本离婚证他也找不到了,当记者问起他是否愿意离婚时,他用“随便”“随时奉陪”作为答复。

刘洁也希望自己能开启新生活。眼下,她最大的问题是,虽然民政系统里查不到自己的结婚证明,但自己的户籍和丈夫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也是“已婚”。她想迁出户口,但必须向公安部门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并取得户主的同意。那么,问题再一次回到“想离婚先证明自己已婚”的循环里。

被问起有没有找新的伴侣的打算,刘洁说,不敢。在户口本上,她仍然是已婚状态,她担心再结婚,丈夫会告她重婚罪。

今年年初,她来到新疆,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虽然离开了家,她还是觉得自己“不自由”,那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她:怎么才能证明自己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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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福原爱和江宏杰的离婚闹得沸沸扬扬,而且福原爱已经告知江宏杰想要离婚,并且拒绝和江宏杰面谈,只是通过视频电话的方式进行了简单的沟通。福原爱早前被媒体拍到和一高大男子约会,并且入住一家酒店,但是福原爱否认了出轨,并且进行了道歉。关于台媒称福原爱通过视频电话提离婚,他和江宏杰的婚姻是如何逐步破裂的?以下是我的看法。首先,福原爱是一个运动员,从小就受到大家的关注,她和江宏杰的婚姻其实是不被看好的,但是两个人婚后还是育有两个孩子。其次,据媒体爆料,江宏杰经常骂福原爱,福原爱嫁到台湾,居然忍受这样的委屈,她长期承受着语言暴力和精神暴力,所以走到今天也是情有可原的。最后,江宏杰在家什么都不做,都是福原爱一个人包揽了所有的大小事,这样的婚姻早点结束也罢。

一:两个人是不同的国籍。

福原爱是日本人,江宏杰是台湾人,或许他们两个人一开始就是不合适的,所以这段婚姻是一个错误。

二:江宏杰对福原爱不好,经常骂她。

一个女人在婚姻中是要被呵护的,但是江宏杰居然骂福原爱,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所以福原爱现在提出离婚,粉丝们都很理解她。

三:福原爱付出很多,江宏杰不知道珍惜。

福原爱是日本女人,日本女人在家庭中付出普遍都比男人多,而且日本女人她们的家庭地位不高,福原爱也是受家庭影响,所以才造成了不幸福的婚姻。

关于台媒称福原爱通过视频电话提离婚,他和江宏杰的婚姻是如何逐步破裂的?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也就是说符合条件也不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登记离婚应提交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登记离婚,应符合的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妻子要离婚,对于男人来说,这是一个无法承受的打击。但是在这样的时候,男人更应该做出正确的决策,而不是做出错误的行动。如果你的妻子跟你提出离婚诉求,你应该先冷静下来,听取她的想法,并且尽可能地去了解她的需求和心理状态。只有了解了这些,你才能有针对性地去挽回这段婚姻。

挽回这段婚姻并不意味着你要去弥补所有的过错,而是要让妻子感受到你对这段婚姻的重视。你应该在行动上付诸实践,去关心她、陪伴她、尊重她、理解她,让她认识到你的改变。同时,你还需要与妻子沟通,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共同制定一份计划和目标,并付诸行动,让她认识到你们之间的婚姻仍然有值得挽回和珍惜的地方。

家是温馨和睦的港湾,婚姻是两个人携手共度一生的誓言。因此,挽回婚姻不仅仅是保住这段婚姻,更是为了家庭和睦美满的未来。在挽回的过程中,未婚夫应该学会自我反省,认清自己的问题并及时改正。同时,你也应该增加与妻子了解的机会,了解她的爱好、兴趣和想法。只有听取她的心声,并且逐渐了解她的需要,你才能更好的挽回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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