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呀。彩礼本身就是一种传统的形式主义而已。假如你愿意帮你老公一起还的情况下。肯定是可以的。你婆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家的话。应该不会轻视你。反而应该觉得你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媳妇。最主要还是他看他家的家人。是什么样的?一般讲道理的,人家都会觉得你是个很好的媳妇。
全国各地都有彩礼现象。
彩礼表面上都是20万上下的风俗,其实都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商定的,实际差距很大,猫腻都在嫁妆上。并不是所有家庭嫁女儿,都会扣下女儿的彩礼钱。
情况一:富裕家庭、高知家庭、城里家庭嫁女儿,20万彩礼会作为女儿的嫁妆返还到小两口家里。岳父额外再添一笔丰厚的嫁妆,比如一辆车,一起带到小两口家里。彩礼和嫁妆一般都会成为新娘的私房钱。
富裕家庭和高学历家庭嫁女儿,首选考虑的是女儿幸福,小两口日子过得舒服。
既然彩礼会返还到小两口家里,所以,男女双方反而不太在意彩礼多少,有的时候,三五万就可以了。当然,房子还是刚需。
显然,大家娶媳妇,肯定愿意优先娶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但竞争激烈啊,大家都懂。
情况二:经济落后且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地方的媳妇,男方的20万彩礼,会被岳父扣下,也许用于弟弟娶媳妇用。嫁妆也许就是几床被子。
这种家庭的父母,虽然口口声声说为了女儿的面子,但首先考虑的根本不是女儿的幸福,是趁机收回养育成本,给弟弟娶媳妇。丈母娘可能会一口咬定,全国各地都是20万彩礼0返还0嫁妆,唬不住男方就一拍两散,换下一家唬,总有急于娶媳妇,愿打愿挨的,哪怕丑点矬点笨点穷点。
如果女儿从小被这种重男轻女思想洗脑,也认可了这种思想,会铁了心认定,榨干婆家,贴补娘家,是孝顺的表现,是美德。一般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才会反对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反对父母在自己婚姻牟利。这也是很多家庭,不愿意女儿读太多书的原因。
如果男方家庭情况不好,娶媳妇不容易,也只能眼看着彩礼钱被拿去,给小舅子娶媳妇用,就当花钱买了个媳妇吧。谁让你娶不到城里媳妇呢?
但要谨防一种情况,女方索要巨额彩礼后,被女方父母扣下。新娘两手空空,嫁到婆家,见到婆家家产被彩礼榨干,家徒四壁,还有巨额债务,日子很苦,于是经常跟新郎吵架,回到娘家后,不愿再回婆家,甚至提出离婚,并外出打工玩消失,甚至另找男人。但女方父母又不肯退还彩礼,导致男方人财两空。两家反目成仇,甚至引发刑事案件。这是天价彩礼导致悲剧的典型情况。
如果男方家境不错,或是城里人,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娶媳妇也不是很难,就轮到女方纠结了。
中国各地普遍都有低娶高嫁的习惯。村里的姑娘想嫁到镇上。镇上的想嫁到县城。县城的想嫁到市区省城。省城的想嫁到北上广。
但城市男方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只想给1万红包意思一下。
女方又想趁机赚一笔,不然觉得对不起父母,自己也会很没有面子。
男方的筹码是家境好,让女方姑娘很动心。这时男方态度就敢于强硬一点。
婆婆劝儿子另找个城里媳妇,免得娶到家的媳妇是个扶弟魔。
女方丈母娘的第一个筹码,是从小对女儿思想的灌输。于是一边强调风俗,口口声声为女儿面子。第二招是藏女儿的户口本。第三招举着农药瓶,逼女儿向男方讨要彩礼钱,日后好给弟弟娶媳妇。
城里男友态度强硬。这时又有村里小伙上门提亲,愿意倾家荡产掏30万彩礼,还不要嫁妆。
这就纠结了。
嫁给城男,自己婚后幸福,但家里父母得不到多少彩礼钱。
嫁给村男,父母得到巨额彩礼钱,但自己婚后日子会很清苦。
情况三:当然,也有折中情况,20万彩礼,返一半扣一半的。
情况四:比较极端的一种情况,就是婚前双方家长谈的时候,女方见男方家境还可以,不想谈崩,就答应彩礼走个过场,婚后返还。婚后就黑不提白不提耍无赖,媳妇再哭哭啼啼让你别逼她父母。
所以,婚后退不退彩礼这个问题,有退的,也有不退的,取决于婚前两家的博弈。
女孩们的想法也是两个极端。
有的偷户口本跟男友登记,自己扣下彩礼钱,婚后养儿子用。父母谴责她没良心,她谴责父母卖女儿。说不清谁对谁错。
有的坚决为娘家挣一大笔彩礼钱,哪怕婚后到婆家吃苦还债。平时赚点钱,就像樊胜美,拼命贴补娘家。婚后不管儿子,也要管弟弟。老公谴责她是扶弟魔,她谴责老公没良心。说不清日子能不能过下去。
最后,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希望大家不会用到。
鉴于国内骗婚骗彩礼现象泛滥,榨干男方父母终生积蓄,导致生活困难、举债,进而导致多起纠纷、斗殴、放火、持械杀人等重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案例: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礼,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案例:2015年,浏阳市杨花乡山斗村的村民张某与广西女子柳某结婚了。可是就在领了结婚证的第二天,新娘子不见了,手机也打不通,彩礼钱被女方带走。法院判女方返还彩礼。但女方至今下落不明,彩礼无法追讨。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男方必需证明自己生活困难,才能要回彩礼。一年内能要回一多半。两年内能要回一少半。超过两年,就彻底要不回来了。而且,媳妇很可能会以离婚为要挟,不让你起诉女方父母,讨要彩礼,
如果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简单的说,如果女方要是真不要脸了,婚前索要巨额彩礼,比如20万,然后跟男方领结婚证,举办婚礼,并婚后共同生活几个月,然后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不肯返还彩礼。男方可能就真没办法了。女人每年换地方干上这么一两票,每票榨干一个普通家庭,比当妓女赚的都快。
有这样的案例,女方偏婚,彩礼到手,留给弟弟,自己远走高飞。甚至还有骗了彩礼,跟情人一起远走高飞的。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骗婚牟利的(两次以上从彩礼获利,躲避法院传唤或警方追捕),会立案侦查,发全国通缉令,抓捕后仿照诈骗罪量刑。数额巨大的(10万以上),借鉴判例,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想离婚,能不能向岳父要回彩礼?可以。前提是新娘想向娘家父母要回这笔钱。
2013年,连云港市东海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女儿状告父母,要求返还其丈夫于婚前给付的彩礼一案。法院认定,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两被告立即返还女儿20万元。
基本情况,都在这里了。要借鉴哪种做法,自己拿主意吧。
“媳妇倒贴钱钱,把自己嫁到婆家!”,如果公婆要求合理的话,就会出现这样的的怪结论。清官能断家务事,这些的家庭问题最好遵从自己的内心,不要去问别人。接下来,“四哥有法说”根据法律规定讲一下压箱底钱、债务的属性,希望对你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一、结婚的债务谁来承担?如果男方在婚前与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结婚产生的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以家庭成员的收入进行偿还。如果儿媳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其它家庭成员不能勉强其使用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但儿媳婚后的收入有义务偿还债务。如果结婚前已明确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或者婚后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由男方个人承担的,父母就没有偿还义务。如果男方将个人债务带入婚后小家庭,新媳妇不愿意拿自己的私房钱偿还债务的,男方也是没招。
二、女方带过来的“压箱钱”是谁的?按照传统习惯,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带回去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考虑问题不能太片面,还要结合彩礼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婚时,父母为了女儿今后能过得更好些,或者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之类的目的,通常会为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带到男方家中去,故嫁妆应属于女方父母实施的赠与行为。这份赠与如果明确受赠人是女方个人的或者小夫妻两个人的,这比较好区分所有权。关键是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碍于情面,在赠与时并不明确受赠人,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1、按受赠时间点来判断: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实只归夫或妻一方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得的嫁妆,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之外,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的“压箱钱”是结婚登记前存入女方个人账户的,应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2、按财物的属性判断:如果嫁妆是一些如冰箱、洗衣机之类的日常家用产品,应认定这类物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戒指、项链、衣服之类的一些私人物件,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的“压箱钱”是女方父母明确给女方的“零花钱”,应认定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3、按物价登记判断:对于房产、车辆等通常需要进行物权公示的大额财产。作为女方的父母必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好,故对于赠送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必然是包含赠与女儿的意思表示。但若在进行产权登记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某些原因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三、不能勉强儿媳还债!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儿媳结婚带过来的“压箱底钱”应认为是娘家对其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想让儿媳偿还家庭债务,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协商,但不可勉强。再说,在这“一媳难求”的年代,还想让儿媳还债,想啥呢!如果将儿媳闹跑了,还不是更窝火!
题外话:看到这个情况,有的网友会说男方父母死要面子活受罪,活该!作者想说的,如果我们为人父母,看到其它同龄小伙子都结婚,自己的儿子还是光棍一条,我们会有何感想?现在一些地区,能够花高价彩礼把儿媳娶到家来,就属于烧高香了!
在法上你没有义务还。但在情上你有义务还,原因就是,既然都是一家人了,一家人就应该讲个相互帮助的扶持,就象你老公所就的“没良心”,再者,家庭的和谐才是一切幸福的根本,如果整天都是争执,你就是再多钱也是不会幸福的。再就是还有如果是因结婚而造成的债务你是有责任还的
这就是说。他们为了彩礼为了你们的。生活欠了一些债作为你来讲,想还钱。是很对的,很好的,但是作为他的父母来讲。他不愿意叫你们承担这个。这是他们的一片好心可是作为我们儿女应该承担。一些让他们。晚年更加幸福快乐。体现了我们的笑。敬老人的。
公婆欠下的巨债为什么要你还?给你买房子借的吗?房子写你的名字了吗?不然你为什么要还?你没义务替他们还钱,你嫁过去也不是为了还钱。人说“父债子还”,你老公都不负责为什么要你负责呢?再说如果还债压力大得足以压垮你们的小家庭,你觉得这个婚姻还有意义吗?
这感觉就像是你一个人撑着这个家一样,如果真的撑不住了,就跟随自己的内心作选择吧,不要委屈自己过一生。国人都劝和不劝离,一来怕拆散人家夫妻,二来怕到头来被指责。所以你即使问遍身边人也不会有人建议你离婚。只会跟你说,还完债就好。但巨债还完之后,身心疲累的你如果能得到丈夫和家人的疼惜还好,最怕有的人不懂感恩,认为是你嫁进来理所当然的。
我的小学同学跟她老公结婚以后才知道他们家背负巨大的赌债,是的,赌债。他的父母都爱赌钱。他们家很破旧,女孩没有介意,她认为自己家本来也不是富裕,这种生活她能过,只要一家人齐齐整整,一起努力总会过上好生活的。婚后知道家里欠别人差不多二十万,她想过离婚,但最终还是原谅了丈夫的欺骗,把自己的大部分积蓄大概三万块都拿出来还钱。
并且和丈夫都身兼两职,打算早日把债还清。这种日子真的很累很苦,看着别的同学悠闲地生活豆娃,而她,孩子都不敢生。有时空闲下来都忍不住掉眼泪。但丈夫对她很好,她还是舍不得离开。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来了,一年后,公公看债还了差不多一半了又再去赌,认为赌钱比工作来钱快,何必做得那么辛苦,又偷偷去赌钱。三次加起来输了差不多两万……丈夫的态度是,那是他爸,他不能不管他。为这事两夫妻大吵起来,丈夫还怪她不懂事!她真的受不了了,最后什么都没要坚决离婚。
有的家庭就是个坑,不小心掉进去了挣扎着爬出来也得脱一层皮。所幸我的同学及早离开,才有了现在的幸福。所以如果你也是被骗了,而且只有你在承担这个债务,你要离婚没人会责备你。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更何况你是被坑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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