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同意的婚姻该坚持吗,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得到家人的祝福,但是不少家长是非常反对自己的孩子的婚姻的,因为觉得对方不好,不能带来幸福的婚姻,下面我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父母不同意的婚姻该坚持吗。
父母不同意的婚姻该坚持吗1其实不得不说,父母不同意的婚姻继续走下去是非常困难的,你要面对的不单单是爱情的考验,还有亲情的考验,有可能就此以后你都会与父母闹掰,这样的婚姻会更加的辛苦,而且还会导致你在婚后的家庭地位有所下降,在婚姻的过程中,会更加的卑微,因为你没有退路,所以在我看来,父母不同意的婚姻就没有必要走下去了。
父母是生我们养我们的人,他们的决定一定是为了我们好,如果自己的婚姻得不到父母的祝福,一定是父母在某些条件上不满意,如果我们坚持这样做的话,可以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表达你自己的看法,如果这个时候父母还是坚决不同意,就我个人而言,我会放弃这段婚姻,因为毕竟父母走我的路,多经验多,所以他们的话还是有一定分量的,也是有一定生活实际经验的,而且他们也不会害我们,如果我们背叛了他们,他们也一定会非常伤心,所以这样的婚姻就没有必要坚持下去。
再者,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要承受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如果一旦婚后的婚姻不幸福,再回去找父母会非常的让父母丢脸,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这样不但让自己的尊严有狮,而且还让父母在亲戚面前更加的难堪所以这样的'婚姻没有必要坚持下去。其次,在我的眼中,亲情永远比爱情更重要,所以就算是为了亲情放弃爱情,我也是非常愿意的或许以后我会因为这时的决定感到后悔,但是那也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因为自己的爱情而是我最亲近的父母伤心,让我以后感到后悔。
父母不同意的婚姻该坚持吗2在当代社会,父母反对子女婚姻的例子比比皆是。有的是因为家庭条件的悬殊,有的是因为男女双方相隔太远,有的是因为恋人的行为处事不被自己的父母认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将是婚姻路上的一道坎。
但爱情中有一个普遍的现象。一旦出现干扰恋爱双方感情关系的外在力量,恋爱双方的感情反而会更加强烈。就像莎士比亚的经典之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主人公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父母以及家族的压迫都没有把他们分开,反倒使他们的爱变得更深,最后即使是殉情也在所不惜。
其实,现实生活中的婚姻也或多或少有这样的影子。当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消极地面对。
因为没有哪个父母会忍心把自己的子女逼上绝路。当爱情受到阻挠时,不要逃避,应主动和父母进行沟通,通过沟通来化解彼此之间的心结,这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张欣毕业于名牌大学,现在一家外企工作,收入不菲。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张欣认识了来他们公司推销办公用具的王浩,两人在交谈的过程中都萌生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之后他们又接触过几次,觉得彼此都遇到了对的人,于是便展开了交往。
两年来,张欣由于工作能力强,已被提拔为部门主管。而王浩仍在公司做销售工作。但这并没有影响两人的感情,之后两人便有了结婚的打算。
然而婚姻对于两人来说简直太难了。因为张欣的父母一直以来都反对他们恋爱,更别说结婚了。在张欣父母的眼中,王浩只是个普通的销售员,只有个专科文凭,他们觉得王浩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王浩再三拜访,都被张欣的父母拒之门外。有一天,王浩又和张欣一同来看望父母。当走到门口时,听见张妈妈在屋里大声地喊叫,他们冲进去才知道,原来是张欣的父亲心脏病突然发作,王浩随即快速把张爸爸背起,就往附近的医院跑去。医院虽然离他们家不远,但由于情况危急,王浩使出全身力气,到医院的时候,他的脸上全都是大个大个的汗珠,双脚也在不停地发抖。
这一切,张妈妈当然是看在心里的。
这事过后,张欣的父母对王浩的态度明显缓和了许多,但结婚还是处于不赞同阶段。张欣和王浩并没有放弃。其实王浩心里清楚,张欣的父母只是担心他的前程,怕自己照顾不好他们的女儿。为此,王浩在张欣的帮助下,为自己的事业定了个长远的目标,信心十足地告诉了张欣的父母。张欣的父母看了他们的计划,提出要求:只要王浩在一两年内事业上有进展,就不再反对他们的婚事。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半后,在张欣的全力帮助下,王浩自己的公司开始运营了。这时,张欣和王浩终于带着双方父母的祝福走进了婚礼的殿堂。
父母作为过来人,不管他们对婚姻的理解和我们有多少不同,但毕竟他们是实实在在地经历了婚姻,所以,对于尚未走进婚姻殿堂的子女而言,无论从哪方面来说,父母都应该更有发言权。
可能在子女的眼里,父母的爱情是老土的。他们不懂得风花雪月的浪漫,也不懂得缠绵悱恻的爱恋。
然而你要知道爱情它不等于婚姻。婚姻是褪去了所有的余热,仍实实在在过日子的漫漫长路。在这方面,父母总是比我们想的要长远一些,所以他们的顾虑也自然会多一些。
不被父母认可的爱情,真的应该慎重地考虑清楚。他们之所以不接受你所选择的爱情,是因为他们不放心。
或许父母确实会在我们的婚姻问题上存在着某些错误的观点,但他们的出发点一定是好的。我们要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然后尽可能去消除他们的顾虑,赢得他们的支持和祝福。就像故事中的张欣和王浩那样,做出点实实在在的成绩来,拿出自己的真心来对待恋人,对待亲人,那么再顽固的父母也会通情达理了。
恋爱中,如果你认为选择的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不要害怕别人的阻挠,理性地去跟父母沟通,取得父母的支持,以积极坚强的心态面对自己的感情。
当然,我们每一次的选择都要十分慎重。因为你在婚姻中受的伤痛,都会加倍返还在父母的身上。
父母总催婚真的好吗?
答:在老一辈的观念里,过了适婚年龄其实就是过了婚姻的最佳时期,从这个年龄往后,多一天不结婚,父母们就多一分的焦虑。
于是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催婚,儿女在接收到父母的这一要求后,很多人不忍让家人再每天为之担忧,于是就选择了尽快找到一个对象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带有目的性的爱情总是会有很多瑕疵的。
父母催婚真的能幸福吗?
1如果结婚的人是自己选的,是自己想要嫁给他,而不是父母催婚,那我们在发生矛盾时可能会选择忍让多一点,毕竟那是自己的选择;但是由于父母催婚,我迫不得已和他在一起了,那么我们不会有什么好脾气了,一旦遇到矛盾,我们只会拼命的推卸责任,会更多的觉得是父母的错,是父母催婚所以我才会和他结婚,所以我们才会有矛盾,才会让我的时候不幸福。
2而和我们结婚的那位,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的概率,他可能会是一个符合我们的需求的人,但是现实却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也不可能一定符合我们的心意,所以当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合适的人,我们甚至都还没看清他的真面目,就迫于父母的催婚而结婚了,那么婚后会有更多的问题,家暴、出轨、酗酒……因为他,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翻起惊涛怪浪。
3这样的不幸福会变成不幸,如果如2所说,他真的有这些不良的习惯,而我们却无法离婚时,不幸就延续到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的儿女在一个糟糕的家庭长大,见惯了家里面的腥风血雨,那么他们会变成一个个可怜自卑的小孩,延续我们的痛苦。
所以:不要因为父母的催婚就妥协,我们长大了,这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并不是说父母催婚组成的婚姻一定不会幸福,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肯定的事,只是说,我们一定要看清楚对方的为人,这也是为了我们未来的生活着想,在发现对方并非良配时,一定要及时远离,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们,也是为了未来的家人。
法律分析: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为了奶奶的遗愿闪婚,让奶奶能够高兴的走,可实际上呢,有许多人在仅仅接触了几个月或是更短的时间内,就闪婚了,到最后痛苦的只能是自己。
能结婚的基础是两人在充分了解对方,男方能够包容女方的小性子,女方也能够理解男方的大男子主义,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人能够合得来,所谓合得来就是两人有相同的三观,不会因为不同的意见就吵架,遇事两人能够心平气和,共同面对。
你在当时没有充分了解对方的前提下已经结婚,现在遇到问题觉得两人不合适,我给你的建议是:
给对方充分了解熟悉自己的时间既然两人有缘分走到了一起,那就给自己和对方一些时间,用心的去了解对方,就像两人刚刚谈恋爱那会儿,多想想能让你们走到一起的那些开心事,在这期间给对方一些个人空间,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去思考,对方是不是当初你心目中的那个人选。
接纳不完美的对方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没错,对方爱你时,你就像西施一样美丽,他爱你的自信独立,你爱他的干净爽朗,在他眼里永远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散发着特殊的魅力,同样的,无论他是爱运动,还是宅在家里,在你眼里都是无可替代的。
恋爱时对方给你的逐渐了解之后,就会发现,对方的性格,习惯等和自己设想的不一样,你的自信独立,可能是在人前的伪装,他的干净爽朗可能只是在外出与人交际时的必备应酬,可在家里却是脏衣服袜子乱扔,这样就产生问题,双方都想让对方恢复到恋爱时的模样,在这样的场景下大多数人就会觉得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似得,就会又不合适的想法,当然在充分了解对方之后,依然觉得对方不是自己心中所想的那个人,那时可以在考虑两人是否还要在一起。
当然,想要夫妻能够幸福,是需要双方共同去努力的,用对方法,学会方法,复盘自己,不断更新提高自己,时常回忆和对方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不指责,你也可以拥有幸福的婚姻关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