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婚姻法,同性结婚为法律所不容。
附:婚姻法 第2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5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6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8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9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国不给同性恋结婚,
但是自发性结婚是没人控制的啦,就是没证就是了。
你要说确切的第一对是谁还真不好说,因为有些低调的,婚礼就低调点,不一定有媒体宣传。
如果你高调点,吸引了媒体,你就轰轰烈烈了。
所以呀~我知道的大概媒体说的也就在2000年以后就能看到报道同性恋关系的了。
具体谁是第一对就真不知道了。
一般正真结婚的就只能去国外了,不过就算出国结婚,你要回到中国,那结婚证也是无效的。
不过可以问问别人是不是知道咧~
结婚之后,发现自己是LES,此时,这就不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了,当然你还是可以选择继续隐瞒你的丈夫,继续维持这一家庭,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决定,这种解决方式既伤害了你的丈夫,同时也牺牲了你自己真正拥有爱情与幸福的权利。
既然你曾经决定嫁给你现在的丈夫,这便意味着你或多或少还是喜欢他的,两人之间是有感情的,这时,你最不应该做的就是继续隐瞒他,继续伤害这样一个无辜还爱着你的人。当然了,选择向你的丈夫坦白,这便意味着你之后将会走上一条非常不容易的道路。
首先,是与你的丈夫进行沟通,也许他足够理智,愿意以一种最平和地方式结束与你的关系,并支持你的选择,这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又或许你的丈夫不能理解你,他认为你欺骗了他的感情,给他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你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也许会生气,会吵架,最坏的结局是离婚之后两人曾经互相喜欢的人老死不相往来。
此外,坦白之后,你将会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家人的不支持、社会的不理解以及突然失去一个温暖的家庭的不舍与不习惯等等。但你要相信这世界并没有过不去的坎,这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会得到解决。但是坦白之后,你却有了更多自由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你会遇到真正能够令自己心跳加快的对象,与此同时,你也不用再为了现在的生活状态而忧愁,不用为了愧对于丈夫而无限自责。
我曾经就遇见过一位比我大的姐姐,她也是婚后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LES的,发现这一事实后,她也曾害怕,害怕父母丈夫的责备,害怕世人的眼光,那段时间她整个人显得特别憔悴,但最后,在闺蜜的鼓励之下她还是选择了坦白。她曾跟我说,光是做出这个决定,就差不多用光了她所有的勇气,她的丈夫也曾埋怨过她,但幸好,最后还是理解了她,二人和平分手。
现在那位姐姐跟她的女朋友有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两人一起努力,将生活经营得很幸福。我听说在二人的不懈努力之下,最近姐姐的父母终于接受了二人的感情,其实父母最大的心愿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过得幸福罢了。
当然了,不管走哪条路,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并且不管是哪条道路,都是十分坎坷的。我这里给出的建议只能是遵循你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认识到你真正想拥有的生活是怎样一副光景,而不是因为害怕而放弃理想。
是可以的 1、荷兰在2000年12月通过开创性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并领养小孩。 2法国,有国民公约(cicil,solidarity pact),同性伴侣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汗~~偶真不知道法国允许共性婚姻) 3葡萄牙,同法国一样 4比利时,世界上第二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2003年(也不早啊!)但是该国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5丹麦,注册了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丹麦最强! 6瑞典,也是注册了的同性伴侣项有异性伴侣的权利,允许领养孩子 7德国,注册同性伴侣享有财产继承权注意,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啊!不人道!在国外没有这两个权力,生活会很难的,好可怜! 8、加拿大(基本上水到渠成,虽然反对声也不小) 9、西班牙(总统有感人讲话) 10、英国(12月),我也很难相信,女王她老人家,竟然也开始接见一些同性恋活动家。 其他的 貌似南非也可以~ 美国有几个州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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